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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金融行业定义1.1金融的定义:简单来说,金融就是资金的融通。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1.2金融市场的定义:金融市场是指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双方通过信用工具进行交易而融通资金的市场,广而言之,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定义是:金融市场是交易金融资产并确定金融资产价格的一种机制。金融市场又称为资金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直接融资:直接融资:盈余部门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部门使用,即赤字部门通过出售(发行)自己的债务凭证融入资金,而盈余部门则通过购买这些凭证向赤字部门提供资金(直接证券)。间接融资:间接融资: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进行的融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需求者,出售间接证券融入资金,盈余部门则买入间接证券。作为供给者,买进赤字部门的直接债券融出资金,而赤字部门则卖出直接证券,融入资金。二者之间联系和区别:(1)联系:a、都是资金的融通活动;b、相互渗透、相互支持。(2)区别:a、金融机构所起的作用不同: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是核心中介机构。资金赢余者——银行——资金短缺者。在直接融资方式中,以证券公司为核心。资金赢余者——证券公司甲=证券公司乙——资金短缺者;b、特点不同:间接融资比直接融资的风险小、成本低、流动性好等优点。1.21金融市场的形成:远在金融市场形成以前,信用工具便已产生。它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产物。但是由于商业信用的局限性,这些信用工具只能存在于商品买卖双方,并不具有广泛的流动性。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又产生了银行信用和金融市场。银行信用和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商业信用的发展,使信用工具成为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工具,激发了信用工具潜在的重要性。在现代金融市场上,信用工具虽然仍是主要的交易工具,但具有广泛流动性的还有反映股权或所有权关系的股票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商品,它们都是市场金融交易的工具,因而统称为金融工具。1.22金融市场的形态:金融市场的形态有两种:一种是有形市场,即交易者集中在有固定地点和交易设施的场所内进行交易的市场,在证券交易电子化之前的证券交易所就是典型的有形市场,但目前世界上所有的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了数字化交易系统,因此有形市场渐渐被无形市场所替代;另一种是无形市场,即交易者分散在不同地点(机构)或采用电讯手段进行交易的市场,如场外交易市场、全球外汇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都属于无形市场。1.23金融市场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是指金融市场的构成形式。首先,金融市场体系中几个主要的子市场都有其共性的东西:⑴、风险性(不确定性):如,股票市场的风险、外汇市场的风险。⑵、价格以价值为基础,供求关系的影响:股票价格的波动、债券价格的波动,最终都反应其价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⑶、影响债券流通价格、影响股票价格、汇率波动等的基本面分析既要考虑宏观经济影响,也要考虑微观经济的影响等。其次金融市场体系中的相关相近或相异的内容:①金融市场的功能,同业拆借市场的功能,债券市场的功能,股票市场的功能,外汇市场的功能,期货市场的功能等。②外汇市场参与者,期货市场的参与者,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③贴现,转贴现,再贴现。④汇票,本票与支票的异同等等。再次,金融市场体系的分类:金融市场体系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而一般根据金融市场上交易工具的期限,把金融市场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两大类。①货币市场。货币市场是融通短期资金的市场,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协议市场、商业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短期政府债券市场、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市场。②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是融通长期资金的市场,包括中长期银行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中长期信贷市场是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之间的贷款市场,证券市场是通过证券的发行与交易进行融资的市场,包括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1.24金融市场的分类:金融市场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可作如下分类:(1)按地理范围可分为:①国际金融市场,由经营国际间货币业务的金融机构组成,其经营内容包括资金借贷、外汇买卖、证券买卖、资金交易等。②国内金融市场,由国内金融机构组成,办理各种货币、证券及作用业务活动。它又分为城市金融市场和农村金融市场,或者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的金融市场。(2)按经营场所可分为:①有形金融市场,指有固定场所和操作设施的金融市场;②无形金融市场,以营运网络形式存在的市场,通过电子电讯手段达在交易。(3)按融资交易期限划分为:①长期资金市场(资本市场),主要供应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如股票与长期债券的发行与流通;②短期资金市场(货币市场),是一年以下的短期资金的融通市场,如同业拆借、票据贴现、短期债券及可转让存单的买卖。(4)按交易性质划分为:①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是新证券发行的市场;②流通市场,也称二级市场,是已经发行、处在流通中的证券的买卖市场。(5)按交易对象划分为折借市场、贴现市场、大额定期存单市场、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6)按交割期限可分为:①金融现货市场,融资活动成交后立即付款交割;②金融期货市场,投融活动成交后按合约规定在指定日期付款交割。按照上述各内在联系对金融市场进行科学系统的划分,是进行金融市场有效管理的基础。(7)按交易标的物划分为:①货币市场②资本市场③金融衍生品市场④外汇市场⑤保险市场⑥黄金及其他投资品市场。第二章金融体系概述2.1金融体系的定义:从一般性意义上看,金融体系是一个经济体中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它是资金流动的工具(金融资产)、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和交易方式(市场)等各金融要素构成的的综合体,同时,由于金融活动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是为准公共产品,因此,政府的管制框架也是金融体系中一个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2.2我国金融体系框架:(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外汇管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2)金融监管机构。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担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出来的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等,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1998年11月设立,负责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我国现有法律和有关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保留部分金融监管职能。(3)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1993年4月,根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4)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5)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政府发起并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的开展受国家经济政策的约束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6)商业性金融机构。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2.3金融体系的内容:金融体系包括金融调控体系、金融企业体系(组织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环境体系五个方面:2.31金融调控体系既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健全传导机制、做好统计监测工作,提高调控水平等;也是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包括利率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汇率形成机制、资本项目可兑换、支付清算系统、金融市场(货币、资本、保险)的有机结合等。2.32金融企业体系,既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现代金融企业,也包括中央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革、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农村信用社等。2.33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体制)包括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实行市场退出制度,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处理好监管与支持金融创新的关系,建立监管协调机制(银行、证券、保险及与央行、财政部门)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混业经营统一监管。2.34金融市场体系(资本市场)包括扩大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拓展债券市场、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发展机构投资者,完善交易、登记和结算体系,稳步发展期货市场。(5)金融环境体系包括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2.4金融体系的功能:(1)清算和支付功能,即金融体系提供了便利商品、劳务和资产交易的清算支付手段;(2)融通资金和股权细化功能,即金融体系通过提供各种机制,汇聚资金并导向大规模的无法分割的投资项目;(3)为在时空上实现经济资源转移提供渠道,即金融体系提供了促使经济资源跨时间、地域和产业转移的方法和机制;(4)风险管理功能,即金融体系提供了应付不测和控制风险的手段及途径;(5)信息提供功能,即金融体系通过提供价格信号,帮助协调不同经济部门的非集中化决策;(6)解决激励问题,即金融体系解决了在金融交易双方拥有不对称信息及委托代理行为中的激励问题。第三章中国金融概况概况及特点3.1中国金融概况(1)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健全。目前,中国已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等功能比较齐全、分工合作、多层次的、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协调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2)金融调控机制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大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间接调控机制。(3)金融监督管理不断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宏观管理部门,除承担金融调控职能外,还承担了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付结算、征信管理、反洗钱等监督管理职责。(4)金融市场在创新和规范中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货币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保险市场、黄金市场等为主体的、较为完整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5)金融改革进程加快推进。2003年以来,中国政府启动了新一轮的金融改革。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历史包袱得到初步化解,经营状况开始好转,支持“三农”的实力进一步提高。(6)金融运行规则日趋健全。为适应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国金融业稳健发展的需要,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同时,《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破产法》等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也在制定和完善中。(7)金融业对外开放稳步推进。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以来,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8)金融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本文标题:金融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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