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水利工程 > 小型水利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1红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云结审-黔[2014]008号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西秀区新屯农田保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验证报告安顺市西秀区审计局:受贵局委托,我公司对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西秀区新屯农田保护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核验证。现已审核完毕,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规模及工程特征:(1)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任务是新建河堤、清淤疏浚和扩宽河道。该工程设计治理河长2.4km,左右岸新建堤防长2.13km,河道清淤长2.4km,新建排水沟及拦河坝,工程效益保护农田0.6万亩。本工程防洪工程治理共计2.4km,新建堤防从大花恰村县省道桥至小花恰村下游机耕道桥涵,其中左堤1.072km,右堤1.068km,清淤长度为2.4km;(2)工程特征该工程为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西秀区新屯农田保护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程。审核内容中堤防工程(K0+700~K2+397)包括:土方开挖、干砌石拆除、河道清淤、石方开挖、土方回填、浆砌石堤防、沥青木板伸缩缝、C15砼压顶、50PVC管安装、滤水堆囊、C15砼排水模板及弃渣外运。河道清淤工程(K0+000~K0+700)包括:河道清淤。临时工程包括:施工围堰的填筑和拆除以及基坑排水。临时交通工程包括临时道路及临时便桥施工。临时房屋工程包括生活用房及仓库建设。合同内增减部分包括人工机械凿石、砼管安装(排水沟)、C15砼块石(堤防基础)、M7.5浆砌石、挡水坝、淤泥开挖、挡水坝(C15砼)、碎石垫层(排水沟)、淤泥2开挖(K1+685-K1+688.5)、M7.5浆砌石回填(K1+685-K1+688.5)。合同外增减项目包括土方开挖、M7.5浆砌石、人工机械凿石、土石回填、C15砼压顶。(3)主要设计变更:1)新增人工凿石新增加K1+325~K1+525段河床开挖为人工机械凿石。2)新增建设河段新增治理河段上段150m河段治理工程。3)排水沟位置变更将原设计河堤两岸排水沟变更到机耕道外侧。4)新增河道拦河坝新建3座滚水坝,因此河段地处分水岭段,工程性缺水严重,为保证河道即能排洪又能蓄水,增设拦河坝,经设计方在三个宽敞的河道段面作洪水复核,分别在K1+525、K1+865、K2+375增设3座拦河坝。5)基础出现深坑变更处理K1+348.8~K1+365基础开挖到15.2╳3.2╳6.4m(长╳宽╳深)的深坑,采用C15毛石砼回填处理。6)增设砼管的变更为防止内涝,沿河低洼带增设0.3~0.6m的涵管。2、工程地理位置及参建单位:该项目位于西秀区双堡镇花恰村新屯河段,新屯河是大屯河中部左流域的三级支流,河源高程为1284m。由江苏华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业主单位为西秀区中小河流工程建设管理处,监理单位为贵州建安土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罗甸县水利有限责任公司。3、工程开、完工时间合同约定开工时间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开工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工期为180天;该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其中:河道扩宽开挖日期为2014年13月5日,完工日期为2014年3月5日;M7.5浆砌石河堤分部工程开工日期为2014年3月16日,完工日期为2014年5月7日;河道疏通分部工程开工日期为2014年3月18日,完工日期为2014年5月5日;河堤附属分部开工日期为2014年4月5日,完工日期为2014年5月10日;河堤C15砼压顶分部工程完工日期为2014年4月10日,完工日期为2014年5月10日;河堤土石方回填分部工程开工日期为2014年4月22日,完工日期为2014年5月12日。4、工程质量情况本合同项目工程共完成1个单位工程,工程质量全部评定为合格,单位工程合格率为100%;共完成6个分部工程,6个质量评定为合格,分部工程合格率为100%;共划分132个单元工程,其中112个质量评定为合格,20个质量评定为良好,合格率为100%;监理抽检总点次132个,合格129个,合格率97%;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得分率分别为90.8%;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该工程项目评定为“合格”工程。项目整体观感质量良好。5、合同情况(1)合同形式:本合同中永久工程为固定单价承包,临时工程为固定总价承包形式。(2)合同要件合同要件基本齐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完整具体,约定事项清楚,具备可操作性。对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求、工程变更、价款结算与支付、违约和索赔等均有明确约定。6、工程造价:(1)本工程中永久工程为固定单价承包,临时工程为固定总价承包;(2)本工程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4983513.87元;(3)本工程建设单位内审工程造价为5180863.17元;(4)本工程审定工程造价为:5127748.58元;(5)本工程审定工程造价与内审工程造价比较,核减金额53114.594元,核减率为1.03%;审减率为1.03%。二、审核评价:1、工程投资管理方面:由本公司承担审核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西秀区新屯农田保护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先后进行了立项申请与批复、施工图设计、招投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项目实行了工程监理。无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无肢解、转包、违规分包工程的行为。2、工程造价管理方面:本工程结算标准严格按照招投标及合同文件执行。工程变更方面按合同约定执行。工程结算文件与工程实际情况基本相符,审签手续比较完备。三、审核验证的原则、依据和方法:(一)审核验证的原则:本次审核验证,我们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公正诚信、优质服务、规范严谨、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依据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和要求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二)审核验证的依据:1、《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西秀区新屯农田保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贵州省安顺西秀区新屯农田保护工程》(合同编号:XXQXTHDZL2013)竣工结算书;3、《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西秀区新屯农田保护工程》(合同编号:XXQXTHDZL2013)施工合同;4、《贵州省西秀区新屯农田保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图册》;5、工程联系单及相关单位的回复意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会议纪要;变更单价申报批复文件;原始地貌复测资料;变更的工程量现场签证;6、水利部文件水总[2002]116号文件《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7、水利部(GB50501-2007)《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8、与本工程适用的有关资料、竣工图等;9、委托方与本公司签订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西秀区新屯农田保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书。(三)审核验证方法:本项目我们采取全面审核的方法,即对其工程量、单价等逐项复核、查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按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审核工程量,按照水利部文件水总[2002]116号文《2002版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规定审核其变更单价的批复的合理性。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及变更项目单价进行认真计算、核对和调整,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共同认定核实,同时签章认可。四、审核验证结果:根据上述审核原则、依据、方法,经全面审核,该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造价为5180863.17元,审核工程造价为5127748.58元,核减金额为53114.59元,核减率为1.03%。五、审核情况说明:该工程为公开招标工程,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图、施工资料、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送审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办法为:1、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审核:工程量的审核是依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相关资料进行按实核定;本工程调整情况如下:A类合同内工程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原合同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168892.5元,审定金额为121549.12元,核减金额为47343.38元。由于劳动保险费用不在施工合同金额范围内,且并无相关资料证明该费用由建设单位另外支付给施工单位,所以,该项费用进行核减扣除。6第二部分建筑工程1、堤防工程:原合同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3784856.79元,审定金额为3779085.58元;核减金额为5771.21元,(根据审核图纸情况,对土方开挖核减工程量161.8m3,核减金额为2255.49元;石方开挖70.6m3,核减金额为3258.91元,河道清淤核减工程量12.16m3,核减金额为256.82元);2、河道清淤工程:原合同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100191.59元,审定金额为100191.59元;核减金额为0元。第三部分临时工程1、施工围堰:原合同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53563.21元,审定金额为53563.21元;核减金额为0.00元;2、临时交通工程:原合同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184900.00元,审定金额为184900.00元;核减金额为0.00元;3、临时房屋工程:原合同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31000.00元,审定金额为31000.00元;核减金额为0.00元;4、其他临时工程:原合同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5389.26元,审定金额为5389.26元;核减金额为0.00元;B类合同增减部分原合同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703662.11元,审定金额为703662.11元;核减金额为0.00元;C类合同外新增部分原合同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172717.53元,审定金额为172717.53元;核减金额为0.00元;六、根据合同约定不考虑价格调整。另外审计了变更项目对应单价表,对新增单价无异议。七、工程结算审核金额超施工合同金额的原因分析1、该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合同金额为4983513.88元,送审金额为5180863.17元。72、该工程审核核定工程造价为:5127748.58元;与施工合同签订金额比较高出合同价144234.73元,审增费率为2.89%;3、该工程核定结算金额超合同金额主要原因如下;(1)合同内增加部分,增加了人工机械凿石、砼管安装(排水沟)、C15砼块石(堤防基础)、M7.5浆砌石(排水沟基础)、碎石垫层(排水沟)、挡水坝(M7.5浆砌石)、淤泥开挖(堤防基础)、淤泥开挖(K1+685-K1+688.6)、M7.5浆砌石回填(K1+685-K1+688.6)施工项目。(2)合同外增加部分,增加了土方开挖、人工机械凿石、M7.5浆砌石、土石回填、C15砼压顶。(3)现场签证的技术、工程量签证单;(4)工程量清单中适用变更工作项目的,采用该项单价或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变更工作项目的,采用了审定后的变更项目单价。七、工程管理方面的情况:(一)关于投资管理1、施工单位经过公开招标投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没有发现挂靠、明招暗定、把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的行为。没有发现肢解、转包、违规分包工情况。2、施工合同的签订基本合规,项目内容与本标段实施情况基本属实。3、未发现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重复返工、损失浪费情况。4、未发现工程变更单明显不合理、与实际情况差别过大、严重失实的情况。(二)关于工程造价管理本项目结算审计按照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现存在超出合同约定施工范围,该项目发包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设计内容增加花恰村大花恰组150m河段治理工程;增加了合同内及合同外施工项目,上述情况的发生,导致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增加了该工程造价。(三)关于合同管理该项目已按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合同要件基本齐全。合同双方权利8义务内容完整具体,约定事项清楚,具备可操作性。(四)关于工程资料管理本次工程审计建设方提供的资料中,工程资料管理比较规范。八、审核建议:1、加强对设计文件、竣工结算及现场签证工作审核。避免因工程资料手续不完备引起争议和工程价款结算中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工程施工涉及到的工程变更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加强,如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变更项目单价申报表、变更项目单价编制说明等。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3、国家投资重点工程应当
本文标题:小型水利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66967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