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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农业科技、功能竹种植示范项目土地流转合同书合同编号:竹农(菁-谷)002号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1、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2、乙方(承租方)贵州菁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第二条法规依据及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土地流转事项订立本合同。2、本合同约定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城市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流转出让范围。第三条项目内容、流转位置、范围、面积、2土地用途、配套用地及开发期限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花溪区青岩镇谷通村谷通村村民承包经营的土地约90亩、水面约亩、村公用设施及其用地范围的使用及经营权承包流转给乙方经营。。(其水系、地形地貌、公用设施见附图。)涉及甲方个村民组户村民。具体范围以甲乙双方现场界定为准,面积以实地测绘确认为准;2、流转用途:该项目主要从事功能竹种植。3、国际竹品种(青岩)登陆园示范用地: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征收流转约30亩(面积以实地测绘确认为准)作为设立登录园竹品种引种区;功能竹新品种引栽区;功能竹研究、开发国际交流实中心和实验室等用地,并协助完善相关手续。第四条土地流转承包方式1、承包价款按出租土地经营权的面积和承包期限计算;水面和公用设施及其占地范围为无偿使用,期限与土地承包期限相同。2、土地经营权承包时限为拾年:自201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止。甲方在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并提供由流转土地承包人签字捺印的土地承包证复印件。自移交之日起,地上附作物的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承包土地3合同到期之日后10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甲方。合同期满,如需续租,另行签订续租流转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3、征收流转土地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计算及执行。第五条土地流转承包金拨付方式1、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按租期10年计算,乙方按每两年一期,共五期付给甲方;第一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测绘,由双方确认并签字后7日内支付。计算方式为:800元乘以土地测绘面积(亩)乘以2年,以后按照先租后用的原则支付剩余租金。2、所有款项,由甲方出具贵州省统一的行政事业内部往来收据予以结算。原土地使用权人(承包人)不直接与乙方发生结算往来。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所用土地和其它农业资源的行为;(2)及时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转承包金和合同规定的相关款项;(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好履行合同涉及的相关关手续;4(5)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区周边环境;(6)负责协调处理各级政府对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7)负责做好村民的林地、耕地的经营管理权的流转工作;(8)负责按项目规划的区域,做好堪界、定位,逐组、逐户确认具体的面积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2、乙方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在合同期满后,土地仍能正常使用;(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承包金和相关款项;(4)乙方应按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交纳税费和其它费用;(5)土地流转承包期间不得将土地再流转给其它单位和个人;(6)乙方承包期内必须协调处理好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不得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如需改变,需征得甲方的同意,费用按实际情况分担;(7)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续租,合同到期前一年,应及时向甲方协商续包。如乙方继续承包,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流转承包经营权;5(8)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限制的、污染的项目;(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若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发生时乙方的投资损失与受益损失,损失金额由双方共同聘请的专业机构证定。若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发生时最近两年的租金之和作为支付违约金。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进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1个月未进场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第八条其它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2、国家补贴到农户“一卡通”的资金由原土地承包人享有;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按国家政策实施;3、在流转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承租范围的土地,被征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其征收范围内的6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4、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5、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六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二份,报青岩镇政府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见证机关:花溪区青岩镇人民政府
本文标题:农用地流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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