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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二○一二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武汉理工大学二○一一年八月各院系办公电话学院编码学院名称电话(027)001经济学院87296662002文法学院87859235003高等教育研究所87859043004外国语学院87396149005艺术与设计学院87885181006理学院87651826007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87885647矿物资源加工与环境湖北省重点实验室871618290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87164677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87884448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87651856光纤传感技术与信息处理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7651850湖北生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7651852009机电工程学院87859133数字制造湖北省重点实验室87859505010汽车工程学院87658325-826011自动化学院876484180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87216780(马区)86582188(余区)013信息工程学院87651806宽带无线电通信与传感器网络湖北省重点实验室87651806014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87165906道路桥梁与结构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87160361015交通学院86581133高速船舶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6537889016航运学院86582958017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86581992水路公路交通安全控制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86582280船舶动力工程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86582968018管理学院87858358湖北省产品创新管理研究中心87857682湖北省危机与灾害应急管理研究中心87859160019政治与行政学院86551207020物流工程学院86569891港口装卸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86569830港口物流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86539603021化学工程学院87859019湖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7859019022体育课部8785788002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87658425武汉理工大学简介武汉理工大学(WuhanUniversityofTechnology)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逾153万平方米,四座现代化图书馆藏书366余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5500余人,其中,教授640余人,副教授12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比利时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4人,国家“千人计划”3人,国家“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8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210余人。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史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门类。现有本科专业8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专业学位领域硕士授予权。现有普通本科生36000余人,博士、硕士生1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630余人。学校在新材料、硅酸盐建筑材料、光纤传感技术、新能源、交通物流、机电汽车、信息技术和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创新研发基地27个。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荷兰等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培养和科技合作关系;聘请了200余名国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客座和名誉教授。2007年和2008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联合批准在学校建立材料复合新技术与先进功能材料科学创新引智基地和高性能船舶关键技术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008年,科技部批准在学校建立先进材料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009年,学校与美国哈佛大学建立了纳米技术联合实验室(WUT-HarvardjointNanoKeyLaboratory),国际纳米材料技术创始人、美国科学院院士、哈佛大学教授Charles﹒M﹒Lieber任实验室主任;2010年,学校与美国密歇根大学建立了新能源材料技术联合实验室;2011年,学校进入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产学研战略联盟。近10年来,学校科技研发投入30多亿元,取得了一大批自主创新的重大技术成果。2010年,学校科技经费5.7亿元。学校在“武汉•中国光谷”建有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占地880余亩。2010年,学校高科技产业销售收入15.8亿元。建校60多年来,学校先后培养了近40万毕业生,并在世界各地成立了55个校友分会组织。学校与原三校所属三大行业保持了密切联系,建立了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个行业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三个行业的167家大型骨干企业组成,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与三个行业互动发展的重大问题。武汉理工大学60余载育人实践,形成了“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铸就了“厚德博学,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为社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以智慧引领人生、具有卓越追求和卓越能力、引领三大行业和区域发展的卓越人才。2012年武汉理工大学将招收硕士研究生3800名左右。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网址:单位代码:10497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邮政编码:430070联系部门:武汉理工大学研招办电话:027-87651413武汉理工大学二○一二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规定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二、接收外校免推生的条件1、武汉理工大学接收所有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2、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外,其它学科专业、招生领域均可接收免试推荐生;3、2012年我校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两个一级学科内的相关两级学科仍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以上专业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外校推荐免试生必须参加武汉理工大学相关学院组织的面试,且面试合格;6、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7、外校推荐免试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未受到任何处分,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1)网报时间:2011年10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教育网)或(公网)进行网上报名。(2)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14日(若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现场确认地点: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3.报考类别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分类报名,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兼报学术型硕士生。4.网报报名点选择第一志愿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本校免推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艺术学院的所有专业、法律硕士(含法学和非法学两类)、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的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学专业的考生和报考我校初试科目中有六小时设计的相关专业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名点,并于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14日)内到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5.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6、除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外,以同等学力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以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有效证明作为对同等学力认定的具体条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人员不得跨专业报考。7、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报考考核的说明(1)、985及211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良;(3)、参加过国家、省级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或有科技创新成果者;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2011年7月1日至10月30日,向各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以及担任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专家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项目中完成的工作的认定和评价。经材料审核和面试合格,报考我校对应专业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者,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录取。四、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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