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机密文件家电行业的深度调研报告——授权经营调研2002年12月31日授权经营的深度调研报告承包2002年12月机密文件本报告仅供委托者商业决策参考之用,不得用作法律诉讼的依据。在任何情况下,对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承但责任。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不得向第三者透露本报告任何内容。2TCL集团公司实行授权经营的深度调研报告1997年为了妥善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经营者激励机制等方面问题,惠州市政府与TCL集团签定了《授权经营协议书》。1、惠州市政府与TCL集团公司签定了《授权经营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截止到1996年12月31日前,TCL集团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价值约3.3亿元为国有资产,其资产所有权是惠州市政府持有。2)惠州市政府对TCL集团公司实行“授权经营、增值奖励”,即公司拥有企业经营权和决策权,在保证国有资产增长率不得低于10%的条件下,超过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奖励给公司管理层。3)惠州市政府将从“净资产增长率、销售额增长率、利润增长率”等三方面来考核TCL集团公司的经营状况。若达不到要求,则第一责任人和管理层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若达到要求,则对第一责任人和管理层进行相应的奖励。4)TCL集团公司每年净资产回报率不得低于10%,超过部分奖励办法如下:每年净资产回报率增长在10%-25%,管理层可获得其中15%股权的奖励;每年净资产回报率增长25%-40%,管理层可得其中30%股权的奖励;每年净资产回报率增长40%以上,管理层可得其中45%股权的奖励。5)惠州市政府授权TCL集团公司的法人(李东生)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该法人是本协议书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承担公司经营状况的所有责任。6)作为本协议书的第一责任人(李东生)应向惠州市政府缴纳“风险抵押金”现金50万元。7)在本授权经营协议书结束时,TCL集团公司能够达到惠州市政府对其的考核指标,则惠州市政府将返还公司第一责任人(李东生)所缴纳“风险抵押金”。8)惠州市政府授权李东生为国有资产代表,负责监督TCL集团公司对国有资产营运状况的监督。授权经营的深度调研报告承包2002年12月机密文件本报告仅供委托者商业决策参考之用,不得用作法律诉讼的依据。在任何情况下,对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承但责任。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不得向第三者透露本报告任何内容。39)TCL集团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年薪制”,但其年薪中“风险收入”部分将以“股权方式”发给个人。10)本授权协议书有效期为五年。2、该公司的第一责任人所支付的风险抵押金形式及数量TCL集团公司的第一责任人是李东生,他是以现金的形式向惠州市政府支付“风险抵押金”人民币50万元,其中李东生自己拿出现金约30万元,还将自己和父亲的房子拿去银行做抵押而换取现金约20万元。3、授权经营协议书终止时,其风险抵押金处理形式在为期五年的授权经营协议书终止时,惠州市政府已将公司第一责任人(李东生)所缴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50万元返还给李东生本人。特别提示——惠州市政府与TCL集团签定了《授权经营协议书》是得到广东省政府、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故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关于惠州市政府对TCL集团管理层的股权奖励,整个分配过程中没有“现金”,全是“股权形式”,因此TCL集团管理层未来5~7年内只能是“纸上富贵”。1997年主管TCL集团公司的惠州副市长李鸿忠(现任广东省副省长)不仅非常支持李东生改制,并且他们的关系十分密切,现TCL集团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袁诚信就是李鸿忠早年推荐给李东生的。李东生被当时惠州主管工业的副专员林树森(后任广东省计委主任、现任广州市书记兼市长)看好,李东生对林树森是言听计从的,他们的关系非常好。
本文标题:授权经营调研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1714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