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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一、概述(一)灾害灾害是城市不安全的重要原因但不是全部。影响城市安全可能是一种灾害(5.12),可能是一个不在规划界定中的非正常状态(南方冰雪灾害),可能是一个事故(吉化),可能是一个恐怖事件(9.11),可能是一场流行病(非典),可能是一场运动(文革),甚至可能是一个突发事件(5.19),一个交通事故,一次停电,一场暴雨,一个谣言。总之,凡是影响社会稳定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都应该是我们所关注的。“灾“——会意字——原意指房屋失火。现在泛指任何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自然现象(自然灾害)和人为事件(人为灾害)。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台风、洪涝、海啸、飓风、滑坡、泥石流等。人为灾害主要包括——空难、海难、车祸、火灾、环境污染、核泄漏等等。联合国公布的最具危害性的灾情为:雪崩;寒流;旱灾;疫病;地震;饥饿;火灾;洪水灾害;病虫害;滑坡;热浪;暴风;海啸;火山爆发;交通灾害;地质灾害;城市新灾害等。城市灾害源不但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有时往往是两种灾害共同作用。(二)自然灾害1.气象灾害如:雨涝、干旱、热带气旋、寒潮、雹灾、雷暴等。2008年初我国南方冰雪灾害和2009年初北方干旱属于典型气象灾害案例。2.海洋灾害如风暴潮、海啸、海水入侵等。2004年12月印尼海啸和2008年5月缅甸热带风暴潮都属于典型海洋灾害案例。3.洪水灾害如1998年长江流域洪水,2007年淮河洪水等。4.地震灾害与城市地质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泥石流塌陷汉旺钟塔停止在512地震发生的时刻(三)人为灾害•战争;•火灾;•化学灾害;•交通事故;•传染病流行;•药害;•物理灾害;•生产事故;•环境公害;•城市生物灾害;•职业病;•恐怖事件(四)城市灾害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城市灾害特点:1.灾害发生的必然性2.灾害发生的随机性和突发性3.灾害的扩散性和链发性4.灾害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近年来城市灾害的发展趋势:1.频率增加2.种类增多3.危害增大4.灾害影响范围的广域化与扩大化(五)规划发展历程——城市防洪规划——城市防灾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及公众安全保障体系规划——城市安全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不仅包括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设施(消防站、防洪堤)的建设,还应包括避让、宣传、训练、监测、预警、预报、疏散、防御、指挥、各部门协同、通讯、医疗、防疫、避难、生命线工程保障、救助、保险、防止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发生、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灾后重建等内容。因此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不是防灾工程规划而是防灾体系规划。城市安全规划不仅应包括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内容,还应包括应对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公众安全保障体系等内容。城市安全规划不是各自独立的专项防灾规划的总合,而应起协调的作用。理想的效果应该是,无论发生什么灾害(或突发事件),要力争统一指挥、报警、避难、疏散、救助等等。城市安全规划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各类灾害影响的权重加以分析,明确重点。万无一失是不可能的,应争取把影响减少到最小。减轻灾害影响的各种措施,包括监测、预报、评估、防灾、抗灾、救灾、调度、安置与新建、教育与立法、保险与基金、规划与指挥,都应作为防灾减灾系统工程统筹考虑、综合实施。因此,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应做到:1.加强政府对城市安全的综合协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革管理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2.建立协调统一的灾害监视、预测、预报、预警、情报信息平台、指挥和救援等综合网络,加强灾害科学的综合研究,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与供应,全面提高救灾专业队伍的减灾救援能力,加强防灾减灾综合法律和规范系统建设。3.按照统一协调、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类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健全相应的灾情监视、预报、预警、信息、指挥和救援网络。4.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六)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的基本要素(七)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阶段1、灾前:预防、监测、宣传、演练、建设、管理2、临灾:报警、疏散、加固、物资储备3、灾时:救灾、抢险、指挥、通讯、交通4、灾后:避难、救护、防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发生、灾后重建(八)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编制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防灾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其显著特点有两个:一是强调“综合防灾”,二是提出“公共安全”的概念。这样,城市防灾规划的内涵得到很大扩展;无论在灾种分类上,还是在指导思想、编制内容、编制流程上都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条目标题子项内容第二十九条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九)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第三十一条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十五)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第三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七)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第三十四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的原则2006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有关防灾的规定性内容(九)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编制流程灾害预测灾害风险分析确定防灾目标规划方案方案优选灾害调查分析投资估算确定规划方案(十)城市防灾规划的内容1、主要单灾种专项规划防洪规划,消防规划,防震规划,人防规划等2、主要规划内容设防标准防灾对策防灾构筑物疏散避难场所防灾预案救灾指挥中心交通,通讯,急救,防疫,生命线工程灾后重建二、防洪规划(一)洪水形成1、洪水成因暴雨,台风,海潮,冰雪迅速融化,水库溃坝,地震,战争……2、洪水类型:突发,漫涨3、形成条件降雨强度,汇水面积,植被条件,地形,流域形状(二)防洪原则上游以蓄为主,下游以排为主(三)城市防洪标准等级重要性非农业人口(万人)防洪标准重现期(年)1特别重要的城市≥150≥2002重要的城市150~50200~1003中等城市50~20100~504一般城镇≥2050~20(四)防洪对策1、河流穿越城市,市区低于河道,设防洪堤;2、河流穿越城市,河床较深,设护岸;3、城市位于山前区,设排洪沟;4、城市三面环水,防洪堤考虑壅水超高;5、上游有水库,提高水库的设防标准,开辟滞洪区;6、城市地处盆地,外围设围堰,市区排水;7、城市位于海边,设海岸堤。(五)城市防洪措施1、工程措施1)防洪堤和防洪墙。2)护坡和护岸工程。3)防洪闸,包括分洪闸、泄洪闸、挡潮闸等。4)水库拦洪工程。5)谷坊和跌水。6)排洪沟。7)拦挡坝、排导沟等。2、非工程防洪措施1)洪泛区的规划与管理。2)洪水预报和警报。3)防洪优化调度。4)实行防洪保险。5)分滞(蓄)洪水。6)清障与整治河道。7)搞好水土保持等。三、消防规划(一)我国城市火灾概况据公安部消防局编写的《中国火灾统计年鉴》火灾统计数据表明,1950年至2000年51年间,我国共发生火灾约344.7万起,死亡约16.8万人,伤约31.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80.4亿元。而1991年至2000年的十年间,发生火灾就有88.8万起,造成死亡24564人,受伤43422人,直接财产损失约116.6亿元。后十年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几乎是前四十年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的两倍。火灾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和教训是惨痛的。《中国火灾统计年鉴》统计数据年度起数死人伤人损失(万元)1950-1959600259286406475461269.51960-196972940545000793481355651970-197979456143659187760242889.61980-19893763731866433847322267.81990-19996295072371543944965544城市火灾失控的主要原因1、城市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历史性欠帐太多2、城市消防队伍人员少、装备差3、城市消防的先进科技成果及装备没有充分运用4、城市消防规划未引起重视,甚至存在失职渎职行为5、城市建设单位对消防安全投入不足6、旧城区建筑密集7、建筑内部可燃物品增加(二)城市消防的对策和措施•城市消防的对策: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2、依靠法制和科学技术开展消防工作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4、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城市消防的常规措施:1、从保证城市消防安全出发,合理布局易燃易爆工业生产和仓库位置2、合理设置城市消防站、点3、正确设计城市消防车通道4、正确设计城市给水管网消防水压、水量;设置市政消防栓5、保证火警报警和消防指挥系统畅通(三)城市消防工程规划•城市消防站规划:1、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一点为一般原则设立,每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宜为4~7平方公里。2、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企业、古建筑比较多的城市,应当建设特种消防站,以适应扑救特殊火灾的需要。3、对于物资集中、运输量大、火灾危险性大的沿海、内河城市,应当建立水上消防站。4、设置消防站,可以合理地利用高层建筑或电视发射塔等高度大的建(构)筑物,建设消防了望台,并应配备相应的监视和通讯报警设备,便于及时,准确发现着火目标。•城市消防通道规划:1、街区内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的宽度不小于4m、间距在160m和转弯半径不小于9m,回车场面积12m×18m等,均应符合有关的规范要求,保证消防车辆畅通无阻。2、对于有河流、铁路通过的城市,应当采取增设桥梁等措施,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3、在规划城市桥梁、地下通道、涵洞时,应考虑消防车最大载重量和特种车辆的通过高度。4、消防车通道建成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挖掘或占用。由于城建需要,必须临时挖掘或占用时,批准单位必须及时通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城市消防给水规划:1、可靠的消防水源;2、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3、城市给水管网环状布置,压力足够。•城市消防通讯规划:1、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应当规划和逐步建成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调度指挥的自动化系统。2、小城市的电话局和大、中城市的电话分局至城市火警总调度台,应当设置不少于两对的火警专线。建制镇、独立工矿区的电话分局至消防队火警接警室的火警专线,不宜少于两对。3、城市火警总调度台与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环保等部门之间应当设有专线通讯联络。(一)我国城市地震概况•20世纪以来全球两次20万人以上的大震都发生在中国。•1920年宁夏海原8.5级地震死亡22万人。•1976年唐山7.8级地震死亡24.27万人。•2008年汶川8.0级地震死亡及失踪近9万人。四、防震规划(二)地震的度量单位•烈度:按所在地区受影响和破坏的程度进行分级。用“尔格”表示•震级:按震源释放出的能量来划分地震的等级。•换算关系:震级(M)=0.58I。+1.5I。——(烈度)(三)城市防震的对策和措施•城市防震减灾的管理对策:1、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制建设2、提高城市、企业和区域的综合抗震能力3、强化对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标准的监督和管理4、加强对工程建设场地抗震安全性能评价工作管理5、重视对工程抗震设计的审查、监督6、搞好现有工程的抗震鉴定和加固7、加强对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城市防震减灾措施:1、城市发展用地选择时,尽量避开断裂带、液化土等地质不良地带,应选择地势平坦开阔地方作为城市用地2、城市建筑群布局时,应保留必要的空间与间距(不小于1:1)保证建筑物震时倒塌不致影响其它建筑及阻塞人员疏散通道。3、在城市规划中保证一定道路宽度,使其在灾时仍能保持通畅,同时城市有多路出入口,以满足疏散需要。4、充分利用城市绿地、广场作为震时临时疏散避难场地。(四)城市防震的防护标准•城市抗震设防烈度:我国城市抗震标准应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来确定地震基本烈度。我国工程建设地震基本烈度6度开始设防,设防烈度有6、7、8、9、10等级。6
本文标题:第九章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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