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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溪小学教育教学管理量化考核方案及细则《窄溪小学教育教学管理量化考核方案及细则》适用于窄溪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和借用到本校的教师。一、教师业务第1条、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安排者,一次扣2分并限期弥补完成,再不完成者扣3-10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且不能评先晋级。第2条、不按时上交各种计划、表册、总结等,一次扣0.2分,拒不交者按第1条执行。第3条、一学期(1-6年级)每个学生的家庭作业任课教师必须全批全改,不完成一次扣0.5分、测验不低于8次;月考不低于4次、测验、月考、半期考试不完成欠一次扣1分,学期考试不完成,欠一科扣2分。第4条、教师事假1节或行政人员事假0.5天扣0.2分。一月内累计打2周的扣8分,事假连续1月的扣15分。教师请假按相关规定执行。第5条、无备课教案上课一节扣0.2分,全学期无备课教案15分。第6条、学期结束未完成教学任务的,数学一章(一单元)扣5分,文科一课扣2分。第7条、教师体罚学生,如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一次扣2分。并上报上级处理。二、教师出勤第8条、旷课一节扣0.5分。第9条、因赌博、酗酒学校不予准假,缺课视为旷课,每一节扣0.5分。因此而影响其他方面的工作,必须负连带责任且不能评先晋级。第10条、行政值日和值周教师必须全天到岗,否则扣4分。公假除外。第11条、学校召开教师会(每周星期一12:30,不开会另行通知),组织政治或业务学习不参加一次扣1分、“六。一”等大型活动扣3分。(如有特殊事,必须先请假)因个人缺勤而影响学校集体工作的运行,另加扣分5-10分。第12条、开会、学习、上课、听课等活动,迟到一次扣0.1分(5分钟之内,6分钟以上作为旷课处理);早退(5分钟以上)扣0.5分,提前下课或中途离开岗位(上厕所、公事除外)视为早退。第13条、体育课、活动课,组织活动不到30分钟的,视为放羊式,每节次扣0.1分。擅自离岗视为早退扣0.5分,因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任课教师负责。三、班主任业务第14条、班主任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1次家长会,2次班干会,并将会以记录整理上交学校,缺一次家长会扣0.5分、班干会扣0.2分。第15条、科任教师必须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重点的家访,家访人数不少于该班人数的三分之一;流失学生必须有家访记录,缺一人次扣0.1分。第16条、班主任必须于开学第二周前选拔产生本班班委会张贴在教室墙壁,并上报学校。不完成者扣0.2分,在不完成按第1条执行。第17条、班主任负责安排学生督促学生打扫教室和所辖室外环境卫生。最清洁一次加0.1分;欠(较)清洁扣0.2分;未扫(不清洁)扣1分。如不服从加罚第二条。第18条、班级学生纠纷未经班主任处理上交学校的,一次扣班主任0.2分,造成严重影响事故班主任有连带责任、学校均无法处理的一次扣班主任0.5分。第19条、班主任任期期间负责填发学生成绩通知单(或)入学通知单。无非常特殊的原因,不完成者扣2分,并取消评先资格。第20条、班主任根据学校的安排,组织本班轮流升国旗仪式(3--6年级),失误一次扣0.2分。第21条、班主任负责教育、督促学生参加课间操等活动。学生在校而不参加,缺一人次扣班主任0.01分。第22条、班主任有责任教育学生爱护校产。如学生损坏校产,班主任有责任追赔,否则由班主任赔偿或修复,一次扣0.5分。第23条、全学期班级学生无打架斗殴、损坏校产、安全事故等违纪事件发生的班主任加1分。四、值日教师和值周教师第24条、升国旗时已到校的教师或“两操时间”前任该课后的教师必须参加升国旗仪式或组织学生做操。否则缺一人次扣0.1分。第25条、值周教师负责教师办公室卫生的打扫。最清洁加0.2分,欠清洁(较清洁)扣0.3分。未扫(不清洁)扣0.5分。第26条、教室、办公室和室外卫生被上级处罚的,班主任安排不到位,值日不到位由班主任、值日教师承担罚金及责任,并且不影响第17条、24条的执行。第27条、行政值日、值周教师负责“两操活动”,失职一次值日教师和值周教师分别扣0.2分。第28条、值周教师因停电或电铃故障延误敲上课钟或提前敲下课钟,一分钟扣0.05分。第29条、值周教师要如实填写校务日志,负责检查登记各班卫生情况和学生出勤情况,失职1班次扣0.1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任课教师负责。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出勤并上报值日教师登记。同时了解学生去向,做好记录。第30条、值周教师不能随意调换,如遇特殊事情必须经当天行政领导同意以便明确相关教师职责后方可,否则,无故旷课一天扣3分。且不影响第、24、25、26、27、28、29条的执行。第31条、值日教师必须于当天放学后打扫卫生,未打扫一次扣0.1分。第32条、行政值日负责登记教师考勤、处理当日学校的一切事务工作,失职一次项扣0.1分。行政人员徇私舞弊,一经查出扣0.5分。第33条、行政值日负责巡查逃避课间操的学生人数,其他教师有义务举报逃避课间操的学生人数,并且督促归队做操,否则视为渎职。渎职一人次扣0.1分。第34条、班主任未尽到教育职责,任课教师管理方式不当造成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别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承担相关责任,每次扣2分。第35条、教师看到或听到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进行涉及安全危害等方面的活动时,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反映。否则在事故危害中负渎职责任。学校将视其情节处罚0.2-2分。第36条、班主任或科任教师拒绝收成绩差的学生一经查实每人次扣分0.2分。第37条、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在学期中途,不经学校研究决定,随意勒令学生退学、转学,或开除学生的,每人次扣班主任或科任教师0.2分。第38条、考试徇私舞弊,惩罚相关责任人3-10分。第39条、隐瞒包庇其他教师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违规者按一般情况下的2至5倍处罚(视其态度)隐瞒包庇者按违规者受罚的2倍处罚。第40条、教师不准调课,同主科教师不能在同一级中要对方的副科上,只能在其他教师中找,并且一定要当天行政领导准许五、加分细则第41条、学生参加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获期末统考检测中,如获奖,学校将给于辅导教师或任课教师加量化分。乡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为:2分、1.5分、1分。县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3分、2.5分、2分。市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10分、8分、6分。国家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15分、13分、11分。第42条、教师参加经学校推荐的乡级以上的各种竞赛活动,如获奖,学校将给其教师加分。乡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为:2分、1.5分、1分。县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3分、2.5分、2分。市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10分、8分、6分。国家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15分、13分、11分。在量化时,以最高奖项分为主,从高不从低,不能累计加分。第43条、教师乡级以上期末统考检测中,如获奖,学校将给于任课教师加量化分。乡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为:5分、4分、3分。县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7分、6分、5分。第44条、在乡级期末统考检测中,任课教师均分超过全乡平均分的,每超过1分加0.5分。第45条、超班额加分。在期末统考检测中,以40人为准,该科任教师均分超过全乡平均分时,每超过1人,加0.1分,以此累加。第46条、巩固率加分。班级巩固率达100%的奖班主任加6分、任课教师加4分;学年巩固率达100%的奖班主任加6分、任课教师4分。(第一学期计算学期巩固率,第二学期分别计算学期巩固率和学年巩固率,但只奖一头。学期巩固率=期末人数(不含中途插班人数)÷开学初人数×100%;学年巩固率=学年末人数(不含中途插班人数)÷学年初人数×100%。第47条、提升(降)量化加(减)分。(1)在乡级期末统考检测中,和前一个学期相比,上升一个名次加量化1分,依次类推。其中,第4名上升第3名,加1.5分,第3名上升到第1名,每上升一个等次加2分。(2)本学年是倒数第一,上学年也是倒数第一的,以上学期全乡均分同与本学年全乡均分相比,有所提高的,不扣量化分。除此之外,倒数第一、二、三的扣量化分1.5分,1分,0.5分。(3)保持第一、二、三名的,名次下降两个等次扣1分;三个等次扣2分,除此之外,每下降一个等次扣1分,依次计算得分。(4)连续保持两次以上(含两次)第一、二、三名的,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5)任双统考科目的教师按单科的提升或下降进行(两科)量化,双统考科目的教师第四名等于单科第三名,第三名等于单科第二名,第二名等于单科第一名,任双统考科目的教师获第一名,在任单科第一名的基础上再加1分,任双统考科目的教师都获第一名,以第一名相关条件加2倍分。但任两科教师,任选一科(班)作为主量化考核,另一科(班)作为辅助考核加分。第48条、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量化考核按任课教师或分担各块工作择一样考核。任课按科任教师来考核。中层干部考核规定如下:全校教师量化考核分的平均分为基础分,加上在其分块工作中的奖励加分。标准如下:乡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为:5分、4分、3分。县级一、二、三名(等)奖,加分:7分、6分、5分。第49条、未尽事宜按教管中心【教师量化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第50条、本方案及细则从2012年9月3日执行核桃乡窄溪小学教育教学量化考核方案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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