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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范围和对象畜禽养殖业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化的生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养殖单元为调查对象。同时采取两种调查方式:以县(区)为基本单位调查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总体情况;以养殖单元为调查对象对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逐户发表调查。舍饲、半舍饲规模化畜禽养殖组织模式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三种,划分依据为:规模化养殖场: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请重点调查该规模的养殖场)养殖小区是指将分散经营的单一畜种的养殖户集中在一个区域内,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规范管理制度,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并达到规定饲养数量的养殖区域。饲养数量至少要达到规模化养殖场的规模,即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养殖专业户:50头≤生猪<500头(出栏)、5头≤奶牛<100头(存栏)、10头≤肉牛<100头(出栏)、500羽≤蛋鸡<10000羽(存栏)、2000羽≤肉鸡<50000羽(出栏)。调查内容畜禽养殖业的调查内容包括两部分:以县(区)为基本单位调查的内容是调查区域内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各类畜禽的养殖数量,以及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其中,饲养量采用农业畜牧部门数据。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发表调查的内容包括:畜禽养殖种类、饲养量、饲养周期、配套农业利用土地类型和面积、配套水产养殖面积、清粪方式、粪便利用方式、尿液/污水处理方式等。其中,饲养量根据发表调查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实际情况确定。调查污染物种类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核算方法1)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逐家发表调查情况污染物产生量:根据饲养量和产污系数估算。污染物排放量:根据污染物产生量和去除率核算。污染物去除率根据畜禽种类、清粪方式、粪便处理方式和尿液/污水处理方式确定。若有减排核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去除率,这两项污染物的去除率以核定结果进行运算。2)以县(区)为基本单位畜禽养殖调查情况污染物产生量:根据饲养量和产污系数估算。污染物排放量: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根据产生量、减排核定去除率、上年平均去除率估算;总磷、总氮根据产生量、发表调查所得平均去除率估算。养殖专业户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根据养殖量和平均排污强度估算。审核细则1.对报表中的指标特别是重要指标是否填报完整。2.审核报表制度规定的逻辑关系。3.对同一重点调查单位的所有填报指标与上年比较,作突变指标审核。对变化幅度超过一定百分比的突变指标重点审核。对主要污染物去除率与上年比较,变化幅度超过10个百分点的重点审核。4.一般情况下,养殖数量与畜禽养殖栏舍面积对应关系为:1头猪/m2、0.5头奶牛/m2、1头肉牛/m2、15只蛋鸡/m2、10只肉鸡/m2。粪便直接农业利用的,必须配备固定的防雨防渗粪便堆放场。一般情况下,每10头猪(出栏)粪便堆场所需容积约1m3;每1头肉牛(出栏)或每2头奶牛(存栏)粪便堆场所需容积约1m3;每2000只肉鸡(出栏)或每500只蛋鸡(存栏)粪便堆场所需容积约1m3。一般情况下,每亩土地年消纳粪便量不超过5头猪(出栏)、200只肉鸡(出栏)、50只蛋鸡(存栏)、0.2头肉牛(出栏)、0.4头奶牛(存栏)的产生量。一般情况下,每亩土地年消纳污水/尿液量不能超过5头猪(出栏)、0.2头肉牛(出栏)、0.4头奶牛(存栏)的产生量。5.减排核定化学需氧量去除率、氨氮去除率是否与总量减排核定结果一致。根据各种养殖方式比例、粪便利用方式比例、尿液(污水)处理方式比例所得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去除率与总量减排核定结果是否接近。环境统计报表制度-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养殖场编码:□□□□□□-XC□□□□(□□)养殖场名称:养殖小区编码:□□□□□□-XQ□□□□(□□)养殖小区名称: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基本情况1.养殖小区包含户数户2.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负责人:联系电话:3.详细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街(村)4.行政区划代码□□□□□□5.所在流域流域名称:流域代码:□□□□□□□□□□6.受纳水体受纳水体名称:受纳水体代码:□□□□□□□□□□7.畜禽种类①生猪②奶牛③肉牛④蛋鸡⑤肉鸡□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实际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本年实际甲乙丙1甲乙丙1一、养殖场/小区基本情况———(1)直接农业利用%18养殖场/小区栏舍总面积平方米1(2)厌氧处理%19治污设施累计完成投资万元2(3)厌氧处理+农业利用%20新增固定资产万元3(4)厌氧+好氧处理%21配套农业利用土地面积亩4(5)厌氧+好氧+深度处理%22配套农业土地利用方式—5(6)无处理%23配套水产养殖水面面积亩6四、水冲粪方式养殖———饲养量头/羽7水冲粪方式占总养殖比例%24饲养周期天8水冲粪粪便利用方式比例———二、垫草垫料养殖———(1)直接农业利用%25垫草垫料养殖方式占总养殖比例%9(2)生产有机肥%26垫料利用方式比例——(3)生产沼气%27(1)垫料农业利用%10(4)无处理%28(2)垫料生产有机肥%11水冲粪尿液/污水处理方式比例———(3)无处理%12(1)直接农业利用%29三、干清粪养殖———(2)厌氧处理%30干清粪养殖方式占总养殖比例%13(3)厌氧处理+农业利用%31干清粪粪便利用方式比例———(4)厌氧+好氧处理%32(1)直接农业利用%14(5)厌氧+好氧+深度处理%33(2)生产有机肥%15(6)无处理%34(3)生产沼气%16减排核定化学需氧量去除率%35(4)无处理%17减排核定氨氮去除率%36干清粪尿液/污水处理方式比例———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20年月日注:1.配套农业土地利用方式分为:①旱地②水田③林地④园地(果园、茶园等)⑤设施农用地,表中填相应的序号,可多选。2.单位为“万元”的,允许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指标允许保留整数。指标间关系:2≥3,9+13+24=100,10+11+12=100,14+15+16+17=100,18+19+20+21+22+23=100,25+26+27+28=100,29+30+31+32+33+34=100表号:基201表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34号有效期至:2013年12月环境统计报表制度-3-《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基201表)【养殖场编码】养殖场编码=县行政区划代码+识别码(XC)+4位养殖场编号+2位识别码。4位养殖场编号:从0001开始升序排列,最大到9999。必须填满4格,不足的左补“0”,如果同一家养殖场有多种畜禽的,不同畜禽分别填表,并以01~05区分。【养殖小区编码】小区编码=县行政区划代码+识别码(XQ)+4位小区编号+2位识别码。3位小区编号:从0001开始升序排列,最大到9999。必须填满4格,不足的左补“0”,如果同一家养殖小区有多种畜禽的,不同畜禽分别填表,并以01~05区分。(注:编码由县环保局统一编写)【养殖场名称】填写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全称或养殖场负责人姓名。【养殖小区名称】填写被调查畜禽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小区包含户数】指养殖小区内包含的各养殖户的户数。【负责人】当养殖场为企业法人单位时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姓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养殖小区负责人姓名填写此小区行政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填写被调查畜禽养殖场负责人、养殖小区负责人的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指本畜禽养殖场/小区生产场所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地跨几个行政村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详细地址只要写到乡(镇)一级,以此类推。填写地址按照民政部门认可的名称填写。不得填写通讯号码和通讯邮箱号码。【行政区划代码】根据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详细地址填写所在县(市、区、旗)的行政区划代码。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填写在相应的方格内。【养殖场/小区所在流域名称】按养殖场/小区所在地归属流域的江、河、湖泊、海域名称填报(如××河、××港、××江、××湖等)。【所在流域】指企业所在的水体流域的名称(如××沟、××河、××港、××江、××塘、××海等)。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各地如有本编码未编入的小河流需统计使用,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按照本编码的编码方法在相应的空码上继续编排,并可扩展至第9~10位,如无扩编码应在9、10位格内补“0”。【受纳水体】各单位必须将排入的水体按照统一给定的编码填报。其中,流域编码由10位数码组成,前8位是全国环境系统河流代码,详见《环境信息标准化手册第2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海域代码分别是:1-渤海,2-黄海,3-东海,4-南海。各地如有本编码未编入的小河流需统计使用,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按照本编码的编码方法在相应的空码上继续编排,并可扩展至第9~10位,如无扩编码应在9、10位格内补“0”。【养殖种类】填写养殖场/小区养殖的品种,分为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养殖场/小区栏舍总面积】养殖场/小区可用于养殖的栏舍面积总和。【治污设施累计完成投资】养殖场/小区当前可用于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的累计投资总额。【新增固定资产】指报告期内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对于新建治污设施,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等于总投资;对于改、扩建治污设施,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仅指报告期内交付使用的改、扩建部分的固定资产投资,属于累计完成投资的一部分。【配套农业利用土地面积】养殖场/小区用于处置废弃物的土地面积总和。【配套农业土地利用方式】指用于接纳养殖场/小区处理废弃物土地的种植方式或土地类型,分为旱地、水田、林地、园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配套水面面积】养殖场/小区用于处理废弃物的水产养殖或污染治理的水面面积总和。【饲养量】指被调查对象当年饲养的畜禽(奶牛、蛋鸡)平均存栏数量,或调查对象当年畜禽(生猪、肉牛、肉鸡)出栏总数。【饲养周期】指完成畜禽(生猪、肉牛、肉鸡)特定阶段饲养的全部时间。【清粪方式】包括干清粪(年降雨量大于500mm的地区无雨污分流的不算干清粪)、水冲粪(年降雨量大于500mm的地区雨污不分流的干清粪方式认定为水冲粪方式)和垫草垫料(包括普通垫草垫料和生物发酵床养殖两种)。调查对象根据养殖活动生产中所采用清粪方式,填写各种清粪方式所占的比例(三环境统计报表制度-4-种方式之和为100%)。【垫草垫料养殖方式占总养殖比例】采用垫草垫料方式养殖的畜禽数量占总养殖数量的比例。【垫料利用方式】包括垫料直接农利用、垫料生产有机肥和垫料无处理三种方式(垫料无处理指超过作物营养需求施用和无合理去向两种)【垫料农业利用】包括垫料直接农业利用、种植食用菌。农业利用方式中垫料施用量不能超过作物营养需求量。【垫料生产有机肥】是指通过生物发酵、干燥等工艺制成商品有机肥。【干清粪养殖方式占总养殖比例】干清粪方式养殖量占整个养殖场总养殖量的比例。【水冲粪养殖方式占总养殖比例】水冲粪方式养殖量占整个养殖场总养殖量的比例。【粪便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类型:①直接农业利用:包括直接农业利用、简单堆肥后利用、种植食用菌、水产养殖。农业利用方式中粪便施用量不能
本文标题:畜禽养殖污染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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