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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村发〔2009〕1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地开展全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群众路线,以解决村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以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着力点,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推动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目标(一)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民主法制素质要进一步提高。通过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政策法律的宣传,农村干部群众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思想普遍树立、自觉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得到强化、对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要求认识明确,基层干部组织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的能力明显增强。(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自觉将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等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凡是与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坚持由村民群众民主决策,不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深化,争创“五个好”村党组织取得明显成效,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得到整顿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增强。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发挥,村委会能够履行法定职责,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党务公开监督机构、村民民主理财机构建立健全、发挥作用。村级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不断发展,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四)农村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村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内各项事业得到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社会稳定,村风文明。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治理工作与促进农村科学发展相结合。围绕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把“难点村”治理试点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保障村民群众物质和民主权利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务求实效,为“难点村”治理打牢基础。(二)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村民意愿,充分发挥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村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治理工作成效的根本依据。(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各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和治理方法,对症下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四)坚持上下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根据产生“难点村”的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属于村的问题,从村基层面下功夫;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和镇办的问题,就从政府职能部门这个层面解决。系统研究制约影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种因素,充分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多管齐下,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五)坚持制度建设,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尊重村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治理“难点村”的成功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提高。加强“难点村”治理的制度建设,形成带有普遍规律性和指导性的政策措施,形成治理“难点村”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治理“难点村”的工作水平。四、主要任务(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的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在选好配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班子的基础上,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等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机构、村民民主理财机构,切实规范并保障其履行职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财务收支等活动。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开展农村工作的水平。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解决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的问题。制度建设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实际,以财务公开为重点,不断丰富村务公开的内容。在巩固村务公开栏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审计,定期开展村级财务的审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村务公开及时便捷、全面真实。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推进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村民群众规范有序的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途径和方式,保障村民群众享有正当的民主权利。(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严肃查处违法征占耕地、不给农民合理经济补偿的违法违纪案件,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清理整顿财务管理混乱村,查处党政机关干部、村干部等侵占村集体财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给集体造成损失等问题。(四)帮助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解决“难点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落后的问题。发展是根本解决“难点村”问题的决定性因素。引导村级组织和村民根据市场要求和本村实际条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积极组织和引导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帮扶单位制定帮扶措施,切实帮助“难点村”发展经济,增强“难点村”自身发展能力。(五)强化农村社会管理,消除可能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强化农村社会管理是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条件。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推动形成政府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的局面。坚决纠正和制止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等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在村级事务决策、管理过程中,坚决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家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的现象。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坚决依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提升农村安全防范水平。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引导村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五、方法步骤(一)健全组织,加强指导(2009年6月—9月)。县村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难点村”治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难点村”治理工作,确保“难点村”治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二)调查研究,摸清底数(2009年9月5日—9月25日)。各乡镇在积极做好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深入到户,听取群众的意见,摸清本地区“难点村”的具体情况,包括“难点村”的数量、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影响后果等,并根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认定参考标准》建立“难点村”档案台帐,对本地区“难点村”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民政局。(三)制定方案,抓好试点(2009年9月26日—11月20日)。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难点村”的具体情况,努力做到“一村一案、一村一策,”同时选择一些不同类型的“难点村”开展治理试点工作。要抽调熟悉农村政策、了解农村情况、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干部组成试点工作组,进村入户,找准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难点村”治理工作。采用现场会、培训班、学习班等方式,对参与治理工作的有关干部进行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为全面开展治理工作打好基础。(四)集中力量,重点治理(2009年11月21日—2010年10月31日)。在开展“难点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治理经验,全面开展本地区“难点村”的治理。每个“难点村”要保证1名镇领导驻村,明确责任,深入“难点村”宣传发动党员和群众,从抓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建设和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开展好“难点村”治理试点工作。县村务公开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将“难点村”治理情况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根据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安排各成员单位深入基层,就村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治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五)督查验收,整改完善(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治理工作结束后,县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要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反映,作为考核治理工作的依据,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督促并帮助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六、工作要求“难点村”治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乡镇要在县委、政府领导下,把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乡镇要相应建立健全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确保有专人理事,要公布本地区“难点村”治理工作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进行法规政策咨询解答。要把“难点村”的治理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配套性工程,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试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二)强化问责,加强督查。建立“难点村”治理台帐,实行销号制,做到治理工作不达标,帮扶工作组不离村。县村务公开领导(协调)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针对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对治理工作走过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并进行补课。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三)把握政策,讲究策略。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协调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利益,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促进治理工作扎实稳妥进行。要注意依靠农村社会组织和村民群众力量,通过社会关爱、邻里扶助以及群众间的精神抚慰和思想疏导,把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要注意掌握政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分清是非,保护那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认可、有能力、有干劲干部的积极性。(四)建立机制,动态管理。在治理过程中,进一步从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管理等方面进行强化规范,建立和完善“难点村”治理的动态管理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对经过整治并已经销号的“难点村”,要实行跟踪检查,对反弹的“难点村”要重新治理。特别是对整治工作中启动的帮扶项目,要抓好落实。对新出现的“难点村”,要及时进行治理。
本文标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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