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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教育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余干县委办公室、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干县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干办发〔2012〕1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饶教发〔2012〕3号)精神,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文件要求,在贯彻落实“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以“整顿干部作风,整治管理秩序”为主题,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解决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进一步提高课堂效率,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和谐公平、质量优良的人民满意的余干教育,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教育环境进一步优化,科学发展教育的理念进一步确立,影响加快发展教育的思想观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能够得到正确贯彻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弛的现象基本消除;教育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普遍提高,群众观念、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干部中存在的“软、懒、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作风粗暴、吃拿卡要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办学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乱收费、快慢班、大班额、有偿家教等现象明显好转;招生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校园安全实行零事故,校方责任零过错;学校管理日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办学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质量明显提升,办事程序简化,学校内部运行机制流畅,课堂效率明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教育形象进一步提升,干部战斗力明显增强,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纠正和解决,社会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以更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社会声誉,扎扎实实办好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和谐公平、质量优良的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五个余干”、实现进位赶超作出应有贡献。三、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集中整治的范围:局机关(含教育会计核算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印刷厂)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在职工作人员。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落实市局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四个方面、20种突出问题:(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僵”问题1.坚决纠正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昏昏庸庸,碌碌无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现象。2.坚决纠正工作标准不高,懒于学习,懒于思考,懒于干事;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等现象。3.坚决纠正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律不严,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钱做赌注的娱乐活动;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开会迟到、打瞌睡,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甚至在工作时间进入公共娱乐场所活动等。4.坚决纠正思想僵化,墨守成规,片面强调条条规定,执行政策呆板教条,只求四平八稳,贻误发展机遇等现象。5.坚决纠正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基层同志和学生家长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该项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人事股、教育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电大工作站、监察室、高招办、中招办)(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拖”问题1.坚决纠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搞假材料、出假业绩等现象。2.坚决纠正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热衷于形式主义,工作靠虚报,政绩靠乱吹;只顾眼前业绩、不顾可持续发展等现象。3.坚决纠正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蜻蜓点水,抓工作浮光掠影,不解决实际问题等现象。4.坚决纠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骄傲自满,霸气十足,目无组织,目无纪律,个人重大事项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等现象。5.坚决纠正群众意识淡薄,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人世故圆滑,争功诿过,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等现象。6.坚决纠正干事畏惧困难,遇事能拖则拖,能推则推;群众希望得到解决的事不去积极想办法落实,遇到有名利的事却抓住不放等现象。(该项工作牵头部门:人事股;配合部门:办公室、教育股、综治股、党办、监察室)(三)着力解决权力运行中的“私、奢、贪、腐”问题1.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等现象。2.坚决纠正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利用下属单位等,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等现象。3.坚决纠正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款考察无实质内容等现象。4.坚决纠正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个人生活腐化,追求享乐,灯红酒绿,低级趣味,不能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等现象。5.坚决纠正不按规定办事,违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强制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现象。6.坚决纠正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等现象。7.坚决纠正教师有偿家教或利用职务便利举办营利性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补习班等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该项工作牵头部门:监察室;配合部门:办公室、人事股)(四)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1.坚决纠正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等现象。2.坚决纠正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超时限;未严格做到“两集中”、“两到位”,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体外循环”审批等现象。(该项工作牵头部门:监察室;配合部门:教育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人事股)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集中整治活动从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2月29日)1、制定活动方案。全县教育系统要按照县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2、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全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与教师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县委办和县政府办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全县教育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动员,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3、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全系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教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教、依法治教意识;学习饶教发〔2012〕3号、干办发〔2012〕12号、《余干县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余干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运用本单位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1、查摆问题。全县教育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对照市教育局和县委办、县政府办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与教师作风突出问题,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征求意见电话、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社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梳理归类,及时反馈给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2、自我整改。全县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公开栏、余干教育网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教师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1、制定整改方案。全县教育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个人也要分别制定整改方案。2、落实真该措施。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逐项明确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改,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迅速解决,真正落到实处。3、开展暗访。抽调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以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了解和评价各单位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动态和成效。4、接受投诉、举报。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教育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县局在余干教育网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并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5、公布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直至群众满意为止。6、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干部管理制度、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建立长效机制。全县教育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细化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本着简便、易行、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一套严肃、实用、有效的管理制度。(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1、全面总结。全县教育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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