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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事故隐患治理的原则、方法,以及各类隐患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2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事故隐患治理应做到“五到位”,即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治理在领导小组组织下由专业技术小组为主导;每年制定安全投入计划时,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并保证治理的需要。3隐患分类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部门能自行解决且隐患风险不会导致重伤或死亡事故的、能立即或10天内能整改完毕的事故隐患。3.2重要事故隐患是指部门不能自行解决的或特别严重需公司领导直接参加、组织治理的事故隐患。3.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事故风险较高、影响范围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或满足《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办法》有关规定的事故隐患。4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和方法4.1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为下图4.2隐患治理要求4.2.1一般事故隐患发现后应立即整改,由受检部门联系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整改,隐患发现部门/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并填写相关记录。4.2.2重要事故隐患(1)重要事故隐患应由受检部门、整改相关部门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重要事故隐患现状报告和重要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方案,由企业专业技术组对重要事故隐患现状报告和重要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方案进行评审,经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需要投入较大整改费用时应由总经理向董事长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实施。(2)重要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毕前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临时安全措施应经企业专业技术组的评审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避免在整改期间出现人员伤亡事故。(3)按照重要隐患治理方案治理隐患后,由专业技术小组对隐患治理的完成情况及有效性进行验证。重要事故隐患治理责任部门编制隐患治理验收报告,经专业技术组评审后,报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批准。4.2.3重大事故隐患(1)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由安全主管组织,整改相关部门、隐患现场主管部门、企业专业技术组参加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现状评估报告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报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应上报政府主管部门。(2)重大事故隐患验收前,应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内应包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外部专家参加;验收组应根据治理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前应制定验收方案。(3)重大事故隐患验收后,安全主管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经企业专业技术组审核,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政府主管部门。4.3重点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现状评估报告应包括:(1)隐患的现状,具体描述隐患现状,包括时间、地点、现象或检测数据、现场是否已经采取临时措施等内容;(2)隐患发生的原因,从技术、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分析,具体反映是哪些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并确定隐患治理的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岗位;(3)隐患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对隐患的严重程度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从而确定隐患是否会扩大,是否需立即采取根治措施,还是可以先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4)隐患治理的措施建议,根据分析的结果,提出隐患治理的具体措施方案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依据。4.4重点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1)重大隐患、重点隐患隐患的简要描述,并将事故隐患现状评估报告作为附件;(2)隐患治理的责任部门,包括主管部门和配合协调部门的分工等;(3)隐患治理的方法、要求和计划,包括采取的具体方法、进度要求和实施计划等;(4)隐患治理的资金需求和保障:包括资金数额及其支出渠道等;(5)隐患治理完成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包括验收参加人员、验收方法、验收的具体指标、验收的批准人等;(6)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人员、评审人员和批准人签字。4.5重点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应包括:(1)重大隐患、重点隐患或企业级隐患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并将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验收方案作为附件;(2)隐患治理的验收过程,包括参加验收的部门、人员的分工、验收日期、验收实施的情况等;(3)隐患治理的验收结果,包括针对具体验收准则、指标的数据、现场情况等;(4)隐患治理的验收总体结论:包括验收是否合格的结论和需进一步整改的要求等;(5)隐患治理的验收人员签字。4.6隐患治理方法4.6.1现场隐患随时可能导致重伤、死亡的隐患,应采取根治性治理措施。(1)停止使用有害物资或以无害、低害物质替代有害物质;(2)采取技术手段,限制危害或隔离人员和危害以根除隐患,如增加设备安全联锁装置、增加通风除尘装置、修复损坏的设备和建筑物等;(3)采用技术监测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失效进行适时监控,确保失效得到有效控制;(4)制定新的现场管理措施,从根本上杜绝违章或其他操作不当、管理缺陷造成的隐患;如更换人员、作业活动审批和监护制度、人员进入场所的许可制度、双人管理制度等;(5)其他从根源上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4.6.2事故隐患未得到根治前、或隐患无法立即采取根治性治理措施时,应采取控制性治理措施,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导致事故发生。(1)采取虽然不能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但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减少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如对设备设施进行局部隔离、对工艺参数增加冗余设计量等;(2)采取管理措施,防止设备设施等缺陷导致事故发生,如在危险部位增加禁止人员入内的标志和防护栏、通过现场标识和管理手段人员进入无踢脚板的平台不得携带工具、外露的机械旋转部位张贴安全标识和安全色标识等;(3)增加管理性监测手段或监测频次,防止失效发生造成事故;如增加巡查频次、对通风效果进行定时监测等;(4)采取个体防护措施,防止人体受到伤害;如在噪声较大或超标的部位人员佩戴耳塞等;(5)其他控制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但不是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5事故隐患统计分析5.1各部门应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内容、存在部位、治理完成情况等进行登记,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台账》,至少保存1年;。5.2专职安全员应将重要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内容、存在部位、治理完成情况等进行登记,形成《重要、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台账》。5.3重大隐患、重点隐患隐患的排查治理资料应汇总整理形成档案,档案至少保存3年,并宜长期保存,以便进行事故隐患的趋势分析。5.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整改验证记录,以及事故隐患现状评估报告、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验收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资料;如涉及外部检测、评估,检测、评估报告应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5.5办公室应按照北京市安监局的要求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上报。5.6每年安全主管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可按隐患类别、发现部位、发现时间、隐患级别、可能到指定事故类别、造成事故隐患的原因等进行分类统计分析。5.7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科采用历年对比法、分类统计法、预订数据对比法等。通过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分析,进一步确定隐患的发展趋势,为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奠定基础。6隐患排治理考核和奖惩要求事故隐患治理的考核由办公室进行,每季度考核一次,具体执行《安全考核管理制度》中的考核要求。7记录《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隐患整改通知单检查日期检查部门检查形式参加检查人员现场存在问题落实整改负责人年月日检查负责人年月日复查意见复查人年月日《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序号隐患名称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确认日期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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