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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 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2014-09-02国函〔2014〕96号三峡办:你办会同有关方面编制的《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收悉。现批复如下:原则同意《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2014年7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省(区、市)、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三峡库区百万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已如期完成,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进入了新阶段。继续开展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有利于加快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增强库区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库区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加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三峡水库水资源安全;有利于探索建立新型区域合作关系,对口支援双方携手共促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传承全国一盘棋的优良传统,弘扬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为做好新时期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进一步创新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加强对口支援合作,制定本规划。一、三峡库区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自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重大决策以来,三峡库区城乡面貌和居民生活水平发生了根本性变化。2012年,三峡库区地区生产总值4986亿元,人均29583元,扣除物价因素,分别比1992年增长了15.9倍和14.7倍。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为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2008—2012年,为三峡库区引进资金总额1049亿元(其中: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23亿元,经济建设类项目资金1026亿元)。库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百万移民已从搬迁安置转入安稳致富的新阶段。目前,三峡库区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一是随着三峡后续工作开展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政策的实施,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三峡库区的支持力度,为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二是全国已进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的关键时期,承接产业转移、培育特色产业,为库区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三是全国人力资源供需的变化,为库区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深化与发达地区的劳务合作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三峡库区发展也面临着挑战。一是自然生态环境现状与国家对三峡库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还有差距,库区人多地少、环境承载压力大的基础性矛盾没有改变;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贫困面广、城乡居民收入低、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公共服务能力低的现状亟待改善。库区的稳定和发展,既需要当地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身努力和艰苦奋斗,也需要国家部委及有关地方、单位的继续支持和帮助,要继续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思路,做好对口支援合作工作。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完善合作机制,以提升库区发展能力为核心,结合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在库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移民小区帮扶和农村扶贫开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迈出新步伐,开创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发展新局面。(二)基本原则。互动发展,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对口支援合作从单方受益为主向双方共赢的转变,构建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抓住区域合作新机遇,开拓工作新思路,探索协作新模式,完善利益共享新机制,增强对口支援合作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保障民生,基层为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对口支援合作的重要内容,在资源配置上向移民小区和村组倾斜,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居民基本生活条件,让库区居民直接受惠、长期受益。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引导和扶持作用,构建交流与合作的服务平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业在对口支援合作中的主体作用。(三)主要目标。通过规划实施,努力使库区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劳动就业有着落、脱贫致富有盼头,同心同德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库区;支持每个县(区)至少形成1-2个特色优势产业,明显提升库区生态农业、旅游业、商贸物流业等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对口支援双方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劳务合作,基本消除移民家庭零就业现象;努力使库区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公共服务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四)规划范围。支援方包括21个省(区、市)、10个大城市,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受援方包括三峡库区19个县(区),即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秭归县、兴山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重庆市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云阳县、万州区、开县、忠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丰都县、涪陵区、武隆县、长寿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三、支持引导产业发展(一)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做大做强以柑橘为主的水果产业,大力发展茶叶、榨菜、中药材、肉牛、肉羊等特色农产品,稳定生猪生产,拓展农产品深加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继续支持库区改变耕作和养殖方式,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园(区)建设。积极引进适用技术和优良品种,推进农畜品种改良,结合土地消纳能力,提升规模养殖效益。深化产学研合作,因地制宜,促进农业现代化。国家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库区农业发展的支持,推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培训体系,培育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根据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确定的生态农业园建设重点,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专项时,加大对园区道路、供电、高效节水灌溉、泵站、灌排渠系、温室、圈舍、污废物收集处理及综合利用等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援省(区、市)要发挥本省(区、市)在农业技术、人才、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推介生态农业建设和管理经验,积极引导库区各类农民合作社发展、鼓励共建行业协会,指导库区开展农产品病虫害检测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环境监测、农产品供销信息等服务平台建设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帮助库区搭建农产品展销平台和建立电子商务网络,支持库区龙头企业在本省(区、市)设立农产品直销点、专营点。(二)支持发展旅游业。促进库区旅游业发展的统筹和资源整合,拓宽资金渠道,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观光旅游,深化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大力促进休闲度假旅游,积极推动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乡村观光休闲为一体的乡村旅游发展,实现旅游产品多样化和旅游产业升级。国家有关部门和湖北省、重庆市要加强对库区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加快编制完成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规划和优化库区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库区旅游业发展定位、空间布局、景点开发、线路修订、市场营销、两省市协作等重点内容。支援省(区、市)要结合结对帮扶县(区)实际,指导当地编制旅游重点景区建设规划;组织和引导本省(区、市)旅游龙头企业到库区合作开发旅游资源、打造特色旅游产品;支持库区举办各类旅游产品推介会、主题节活动;综合运用本省(区、市)各种宣传媒介,深度推介库区旅游产品,实现旅游产品互推、客源市场互动;帮助库区培训旅游管理人才和一线服务技能人员,支持库区旅游从业人员到本省(区、市)学习、交流和考察。(三)支持发展商贸物流业。统筹规划建设枢纽型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专业物流配送节点。积极引导和整合物流企业在交通条件较好的秭归、巴东、万州、涪陵等地集聚发展,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到库区设立分支机构、与当地企业合资合作或兼并重组,清除影响地区间商贸流通的制度性约束。支援省(区、市)要鼓励本地商贸企业与库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采取建立专营店、专业市场等多种措施,畅通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为库区各类农产品到本省(区、市)销售提供便利。(四)搭建制造业合作平台。以库区中心城市产业园区为平台,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引导支援省(区、市)企业到产业园区投资建厂,不断增强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推动制造业集群发展。大力开展产品设计、品牌建设、产品营销和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科学引导对口支援双方进行产业园区共建。支援省(区、市)和湖北省、重庆市要充分利用各类招商引资平台,创新联合引资、互荐引资、发布招商信息方式,建立招商服务网络,共同办好库区各类招商推介活动。支援省(区、市)要结合自身的产业优势,对到库区投资的本地企业加强引导和服务。库区政府要为到库区投资的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三峡库区作为国家重点的淡水资源库,产业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化工、医药、电子等污染较重的产业项目,禁止有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产业项目进入库区,以保护三峡水库生态环境。在规划设计和建设中严把安全生产关,当规划设计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四、推进移民小区帮扶和农村扶贫开发(一)实施移民小区帮扶工程。支援省(区、市)要把实施移民小区帮扶工程作为对口支援合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确定1-2个移民小区,派遣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调研,摸清情况,根据移民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帮扶规划和方案,明确帮扶重点和任务;结合用工需求,面向移民小区招工和开展就业培训,开拓“走出去”的就业渠道,帮助移民实现稳定就业。库区要加强移民小区社区管理人员的交流与培训,组织到支援省(区、市)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能,派遣本地社区管理人员到帮扶小区挂职,提高移民小区管理水平。(二)重点支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和湖北省、重庆市在安排各类相关建设资金时,要把重点放在与库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的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农村沼气、农村水电、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小流域治理等方面;在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继续扶持库区中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扶持致富带头人创业。支援省(区、市)要发挥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优势,重点帮扶移民小区、贫困山区致富带头人创业。湖北省、重庆市要在三峡后续工作中制定扶持致富带头人创业发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对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帮助致富带头人选择好的项目,在资金、技术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库区贫困地区劳动者创业就业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四)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库区农村扶贫开发。支援省(区、市)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团体的作用,构建三峡库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引导扶贫志愿者到库区服务,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库区农村扶贫开发的新格局;结合武陵山区、秦巴山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组织科技特派员扶贫团到秭归县、巴东县、丰都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武隆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开展科技创业扶贫试点工作。在三峡库区的中央企业,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制定扶贫方案,明确帮扶重点,开展定点扶贫。五、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一)继续支持库区基础教育。支援省(区、市)要鼓励本地学校与库区学校开展“一对一”、“结对子”、“手拉手”活动,通过教学现场观摩、远程培训等方式,开展库区教师培训;建立教师岗位聘用、业绩考核与支教经历直接挂钩等机制,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方面向有支教经历的教师倾斜,支持优秀校长、教师到库区支教。国家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库区基础教育,在项目安排上继续向库区倾斜。(二)支持库区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支援省(区、市)、国家有关部门要帮助库区职业院校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开发实用性教材,为库区培养市场适用人才;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援省(区、市)要每年邀请库区教师到本省(区、市)学习交流,派骨干教师赴
本文标题: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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