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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5-200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防止水环境污染,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的山东省地方标准,分年限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强苗群邓莉蕊孙琳毕学军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排放管理,以及山东省境内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不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物的处置场所。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7海水水质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7478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7959大肠菌值测定多管发酵法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1893水质磷酸盐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3水质色度的测定法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CJJ17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3术语及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生活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街道清扫物。同时含机关、团体、商业、服务业等单位产生的,由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清运的垃圾。3.2卫生填埋指按卫生填埋工程技术标准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一种方法。主要是防止对地下水及周围环境的污染,区别于过去的裸卸堆弃和自然填垫等旧式的垃圾处理法。3.3垃圾渗滤液亦名浸出液,是指垃圾存放或消化过程中产生的液体。4技术内容4.1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排放控制项目为:pH、色度、悬浮物(SS)、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磷酸盐和大肠菌值。4.2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4.2.1生活垃圾渗滤液不得排入GB3838中规定的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及GB3097中规定的一类海域。4.2.2排入GB3838Ⅲ类水域(水源保护区除外)、Ⅳ、Ⅴ类水域和GB3097中二、三、四类海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按不同时段分别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4.2.3排入设置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应达到该污水处理厂要求的进水水质。4.2.4南水北调沿线等特殊区域,生活垃圾渗滤液其排放限值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该地区的环境容量确定。4.2.5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它项目,其排放限值参照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4.3本标准时间段的划分,以垃圾场填埋运营时间为依据,共划分为三个时段,按照不同时段分别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表1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时段第Ⅰ时段第Ⅱ时段第Ⅲ时段标准执行时间2005年05月01日至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后pH6~9色度(稀释倍数)808050悬浮物(SS),mg/L20015070生化需氧量(BOD5),mg/L1506020化学需氧量(CODCr),mg/L300150100氨氮252515磷酸盐(以P计)----1.00.5大肠菌值10-1~10-25监测5.1采样点采样点设在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处,并且在排放口处必须设置水量计量装置和永久性排污口标志。5.2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本标准中的监测项目采用的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表2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序号项目方法名称分析方法1pH玻璃电极法GB/T69202色度稀释倍数法GB/T119033悬浮物重量法GB/T119014生化需氧量(BOD5)稀释与接种法GB/T74885化学需氧量(CODCr)重铬酸盐法GB/T119146氨氮蒸馏和滴定法GB/T74787磷酸盐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8大肠菌值多管发酵法GB/T79596标准实施监督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6.2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实际情况和本标准规定,确定其具体适用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报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文标题:山东省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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