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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级镇明德小学教师教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推进我校的正规化、制度化,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师教学管理工作,完善教学工作考评管理体系,激励全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现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县教育局、镇联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近年来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二、教师的考核工作由校长负责组织,学校领导班子组成教学考评小组负责考核。三、考核的对象为本校全体教师。四、考核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客观的进行。如被考核教师对其结果持有疑议,应及时提出,由教学考评小组会同本人共同进行复核,并将结果及时公布。五、考核内容:包括教师德、能、勤、绩四方面。即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教学业务能力考核、教学教研成果考核。其中教学业务能力考核采用记分考核,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教研出勤均采用扣分制考核。教学科研成果考核采用加分制考核并奖励。六、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且排序在全校教师序列考核对象中列入前15%者为优秀;802分以上,且未能排入一等者为良好;60-80分者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七、教师考核结果是发放教师年终津贴的重要参考,同时亦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校内聘用及奖惩的主要依据。第二章教师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八、教学业务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如下:(一)教师自评35分。教师个人首先写出学年的教学工作总结,结合自己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师德表现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二)教学质量考核65分。1、学生测评。分值10分。测评方式为:每班选取10名代表进行评分。2、教师测评,分值25分。(1)、主要包括参加教学研讨活动、交流听课、组织公开课及教学创新等方面。(2)、教研室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教学研讨例会,由教研组考勤,并作好教研活动记录。(3)、教师每学期应交流听课1次。(4)、教学研讨活动积极,发言具有建设性及教学创新,教改突出。3、学校测评,分值10分。测评办法:采用合议评分的方式进行,其评议依据为教学检查情况、学生对学科教学的反映、考试考查成绩、教师课余辅导情况等等。34、作业批改,总分值10分。学校对各科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期末汇总。由学校、教研组进行评分。5、教案测评,总分10分。测评办法:由教研组、学校共同提出测评意见。测评内容:教学内容、能力培养、教案的完整情况,规范及更新程度等。教师送检的教案必须是本学期教学中实际使用的教案,每学期应有更新。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学出勤考核九、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其考核总分内作相应扣减。(一)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造成较严重影响的,视其程度每次扣减20分。(二)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直接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的,每次扣减20分;直接造成严重教学事故的,每次扣减10分;直接造成一般教学事故(由于失误或其它因素造成的不良行为或事件,属于一般教学事故)的,每次扣减5分。(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情况,由教学考评小组研究酌情扣分。十、在教学、集体活动出勤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其教学考核总分中作相应扣减:(一)旷课每学时扣减3分。(二)上课迟到、提前下课超过3分钟以上者,每次扣减1分。4(三)在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政治学习、集体活动中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减1分。以上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减0.5分。第四章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十一、为提高我校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对教学科研成果考核采取另外加分与奖励的办法。1、教学改革与创新措施新颖、效果显著并获参加市级以上教改评比获奖者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为一等,记10分。2、教学效果突出,经验在全县有推广价值或在县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为二等,记8分。3、教学效果较好,经验在联校范围内有借鉴作用者为三等,记5分。
本文标题:教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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