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高中各项管理制度汇总
冠县实验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1、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大面积提高素质教育,制定本学籍管理规定。2、新生入学初中毕业生经升学考试合格,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第一条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如因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第二条学校不准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新生入学后,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学籍: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在籍学生;同级学校已毕业的学生。第三条新生入学后按市教育局颁布的四号统一原则,建立学籍档案,学籍号不得变更,并按规定建立学籍卡和学生档案。学生跨省、市转学的,转出,学校即注销其学号。在省内跨市转学的,由转入学校为其建立新学号,并注明该生为转学生。注销和新建学号,都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3、转学第六条学生不准任意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学生可准予转学。第七条学生转入时首先由本人和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学生处学籍负责人登记备案;并由学生处给班主任下达学生进班通知单及财务室交费单。无学生处提供的进班通知单,班主任及年级组一律无权安排学生进班。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处理。转入学校同意后,由本人或者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原学校同意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出全省统一的转学证明(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学生持转学证明、省级会考成绩证明和平时成绩报告单(或学籍卡)。入学手续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好。学生档案在一月内交转入学校。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第八条一般不接收转入学生,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接收转入学生,但须经必要的摸底测验,合格者方可转入。学生转学必须转入与原校就读时相同的年级,转入低于原校的年级者,取消其学籍。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学生不互相转学。4、借读第九条学生如需转出,由学生和家长提出转学申请,交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学生处主任签署意见;最后由学生处出具转学证明。如需转出本市,需自持转学证明到市会考办开具会考成绩证明。第十条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学生父母双方因公出国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工作者,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者,确需借读,在学校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到亲属所在地借读。解放军边防指战员、烈士、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也准予借读。第十一条凡是要求借读的学生,首先由本人和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学生处学籍负责人登记备案;并由学生处给班主任下达学生进班通知单及财务室交费单。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学校,并按规定交纳学籍管理费。5、休学和复学第十二条借读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毕业、升学等事宜,按下述原则办理:借读生回原学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借读学生的学生水平测试成绩单或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以及毕业证书均由原学校发放。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因病需要长期治疗,经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者:一学期内请病假、事假时间累计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跟班学习有困难者;毕业学年患重病且病假时间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第十四条休学期限为一年,由学校根据有关单位的证明审核后报教育主管部门,经教育主管部门复查,发给全省统一的休学证明。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提出申请,由学校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续办休学手续。连续休学最多不超过两年。学生在休学期间,学籍予以保留。学生因病休学的原因必须记入档案,并附上医院诊断证明。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发给复学证明,方可复学。休学期未满的学生如提前复学,即取消其学籍。6、退学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连续休学期满两年而不能复学者;在一学期中无故旷课时间超过上课总时数三分之一者。第十七条学校处理学生退学应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及时注销退学学生的学籍。7、成绩考核第十八条学校每学期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考试和考查科目为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规定的全省学业水平考试。第十九条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期末考试成绩评定;学年成绩评定以第二学期成绩为主。学科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六十分为及格。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制形式,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考查成绩记合格和不合格两等。第二十条学生操行按《中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方案》评定,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操行评定主要用写评语的方法。第二十一条学生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评定,未达到标准的为不合格。第二十二条为保证学业水平测试顺利实施,取消留级制度。第二十三条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经考核达到高一级水平的,经学校领导批准,可以跳级。跳级一般应在学年度开始时办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8、毕业第二十四条学生修业期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全部及格,考查科目全部合格,操行在及格以上,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证。第二十五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参加会考的补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体育不合格者。9、奖励和处分第二十六条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为班级奖、年级奖、学校奖和上级领导部门奖。凡受到校级以上的奖励,应记入学生的档案。第二十七条学校根据上级规定,定期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第二十八条学生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治安管理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第二十九条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档案。开除学生的学籍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条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确实改正错误、进步显著者,可以撤销处分,被撤销的处分如果在记过以上,应在学生档案中注明。第三十一条学生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学生在留校察看一年内仍无改正表现者,应开除学籍。10、附则第三十二条学生非正常死亡,所在学校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写出报告,并及时报省教育厅。第三十三条教育主管部门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学籍会审,及时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即行废止。班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班级管理,建设优良班集体,学校实行班级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内容班级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一是班级的常规管理,包括出勤、升旗仪式、早操、眼保健操、教室卫生、包干区卫生、衣着仪表、班会、黑板报、公物保管、校规校纪。二是班级的其他工作,包括参与学校大型活动,上报材料及取得的成绩情况。二、考核细则1、出勤——满分10分,迟到1人次扣0.5分,旷课每人次每半天扣1分,不足半天按半天计,扣完为止。2、升旗——满分5分。要求:人数齐,按秩序进出场,遵守纪律,列队整齐,唱国歌响亮。一项要求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3、早操、间操——满分5分。要求:人数齐,列队整齐,动作标准规范,保持安静。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4、教室卫生——满分10分。要求:地面干净,门窗无灰尘,窗台无灰尘,墙壁无印迹,物品摆放整齐,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5、包干区卫生——满分5分。要求:每日晨扫,全天保洁。6、衣着仪表——满分15分。要求穿戴整洁,朴素大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留披肩发、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含避邪物);按要求佩戴校徽、团徽。不符合者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7、班会课——满分10分。要求:班会课班主任到场,教室安静,学生不做与班会无关的事情,组织有序,准备充分,效果好。一项不符合扣2分;主题班会要有教案,有会标,班主任到场,效果好,课后有反馈材料。一项要求不符合扣2分。8、黑板报——满分5分。要求每月一期,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充实,书写工整规范,形式美观活泼。一项不符合扣1分,不出不得分。9、公物保管——满分15分。要求:教室内公共财物无损坏、遗失现象,无课桌椅乱刻乱划现象,无破坏学校公共财物的行为。视公物损坏的程度和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扣完为止。10、校规校纪——满分15分。要求《中学生日常行为》及学校的规章制度。视违纪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扣完为止。11、学校大型活动——满分10分。要求:学校组织运动会、校会、观看演出等集体活动时,全体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守纪。12、上报材料——满分10分。要求:材料及时上报,内容认真规范,符合要求。13、取得成绩加分——(1)校运动会:团体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2分。(2)竞赛活动: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5、4、3分(同一竞赛以最高档次计分)。三、考核办法1、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每周考核一次,每周五下午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处。2、学生处每周一将上周班级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公布。四、几点说明1、应认真对待考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考核结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3、班级出现学生违法、犯罪、安全事故等问题,不得评为先进班集体。4、各考核条目的考核细则由学生处负责,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校长室。5、此办法为试行稿,学校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考试的内容和方式。三好、优秀、先进评选办法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学校制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具体如下:一、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思想品德好: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3)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行为自律,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4)人际关系和谐,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具有艰苦奋斗精神。6)在校内外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2)勤于思考,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的知识,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3)学习成绩优良。学年总评成绩为优。身体好:1)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2)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社会适应能力较强。3)体育课成绩优良。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思想品德和身体条件均达到“市级三好学生”标准,学习成绩优良。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3)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4)必须在班委(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担任学生干部。3、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在班级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全班形成民主、团结、向上的集体。2)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班级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3)班级无流生、无违法犯罪,班级量化考核成绩优秀。4)班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作用。二、评选办法和要求:1、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在班级可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侯选人,并进行差额选举产生;评选先进班集体时,年级部主任要广泛征求学生、任课教师及家长的意见,在年级部内推荐(选举)产生。2、各年级(班级)要严格按标准及评选办法进行评选,不得采取轮流分摊的方式。3、各年级务必于规定期限内将评选材料交学生处审查,学生处在征求有关处室和团队组织意见后,形成综合意见,提交校长办
本文标题:高中各项管理制度汇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90311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