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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法规1.建设法规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2.土木工程法规调整对象、基本特征、作用调整对象1.行政管理关系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如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发生的相关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2.经济协作关系一种平等自愿、互利互助的横向协作关系、一般应以经济合同的形式确定。3民事关系因从事土木工程建设活动而产生的国家、单位法人、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基本特征行政隶属性,经济性,政策性,技术性1.行政隶属性决定了土木工程法规必然要采用直接体现行政权力活动的调整方法。调整方法:授权、命令、禁止、许可、免除、确认、计划、撤销2经济性土木工程的建设活动直接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增加财富。3政策性土木工程法规要随住建设政策的变化而变化,灵活而机敏地适应变化了的建设形势的客观需要。4技术性作用1.规范指导土木工程中的建设行为2.保护土木工程中合法的建设行为3.处罚土木工程中违法的建设行为3.工程项目的特殊性1.建设产品的特殊性1总体性2固定性3单件性2.工程建设的特殊性1生产周期长2建设过程的连续性和协作性3施工的流动性4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性强5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特定目标4.土木工程建设程序7大步骤1.项目建议书阶段2.可行性研究阶段3.设计会话4.建设准备阶段5.建设实施阶段6.竣工验收7.后评价阶段5.从业单位资质管理制度资质审查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咨询中介机构,均需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置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承担任务的范围,发给相应的资质证书,并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6.执业资格制定的含义及意义含义执业资格制度是指对具备一定专业学历、资历的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和注册确定其执业的技术资格,获得相应建筑工程文件签字权的一种制度。意义1.是推进深化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体制改善的需要2.是促使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3.是加速人才培养,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队伍素质的需要。7.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调整对象1.行政管理关系2.审批关系3.经济合同关系4.内部管理关系调整范围1.工程勘察2.工程项目建设总承包3.工程设计4.岩土工程5.工程监理6.技术服务7.咨询服务8.兼营业务8.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内容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内容:1.著作权及著作权有关的权利2.专利权3.技术权4.商业秘密权5.商标专用权及相关识别性标志权利6.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由合同约定由企业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9.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高度透明,使招标投标工作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公平原则:给予投标者平等的机会,享受同等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一视同仁。公正原则:公开合法诚信原则:招标投标双方必须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维持社会和双方的利益平衡1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国家融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以上项目总投资额达3000万以上11.招标投标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12.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主要合同条款等13.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筑单位与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单位依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合同的法规,以完成工程项目为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14.建筑合同的特性,地位和作用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只有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登记注册和领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涉及建设工程的服务,特点是产品固定多样、所需资金大、使用时间长、对社会影响极大。合同形式的规范性:建筑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可选择合同样本进行使用。合同监督管理的严格性: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后,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才能生效建设项目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最主要的依据和手段;是一种法律文件;是双方权利和义务平衡的保证;在建设项目中处于中心位置;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15.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以建设项目的计划工期,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批准概算等为项目管理的控制目标,以合同为管理依据,建设项目业主及其委托的咨询工程师,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项目管理的各部门环节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在实现项目预定目标前提下达到最优结果,使项目验收合格并发挥预定功能。16.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概念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由于合同对方的原因或合同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17.担保概念对某一特定事项即某一法律义务的履行或责任的承担所作出的保证。18担保分类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该财产占有的法律行为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担保的法律行为。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不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扣留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物权担保方式定金: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代替物19.担保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工程担保的分类:1投标担保2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3承包商履约担保4承包商付款担保20.影响工程质量因素控制: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1.人的控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劳动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健全岗位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公平合理的激励等,“适才适用,扬长避短”2.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加强材料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等3.机械设备的控制生产机械设备控制和施工机械设备控制4.方法的控制对在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5.环境因素的控制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21.工程项目质量评价的概念指对建筑产品具备的满足规定要求能力的程度所做的有系统的检查,其具体表现形式为工程项目质量的评定和验收。22.工程质量监督的概念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2.群防群治制度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上级管理部门或建筑施工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当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结予相应处理。2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概念安全生产制度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所制定的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5.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6.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含义建筑项目的某个单项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就可以向建设单位发出竣工通知。27.建筑项目竣工验收的含义整个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全部建成,经过第一阶段的竣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必要的文件数据后,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验收组织规定,接受由环保、劳动、卫生防疫、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28.竣工档案编制要求1.精练2.准确3.真实4.完整5.规范6.科学29.工程建设标准化分类1.国家标准是指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2.行业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3.地方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4.企业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而又需要在企业内部统一的技术、工作和管理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指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直接涉及工程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众利益的,且必须严格执行的技术规定。有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30.“三新”的行政许可三新是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核准”的行政许可(简称“三新”许可)制度31.技术执法的概念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执法是以《标准化法》、《建筑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检查办法为依据,以国家工程建设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主体,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监督检查的一种管理制度。32.环境保护概念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33.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协调发展原则,预防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公众参与原则34.“三同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等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35.建筑节能的定义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室内热环境的前提下,减少采暖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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