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2020年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申请人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0年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申请人安全考试承诺书姓名身份证号测试证号联系方式1、申请人在测试前14天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并记录健康状况监测。2、如申请人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测试。3、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活动轨迹的申请人,或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申请人,考试时须提供前7天内在沪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参加考试。不具备此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测试。4、考前14天内体温异常的申请人,考试时须提供前7天内在沪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参加考试。不具备此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测试。我已阅读并了解2020年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疫情防控要求,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1.本人体温记录表中所记录的考前14天内的体温均属实。2.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测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3.本人测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4.本人目前身体健康。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同住人员)没有出现过发烧、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5.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同住人员)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没有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6.凡不实承诺或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体温记录(考前14天起)10月31日11月7日11月1日11月8日11月2日11月9日11月3日11月10日11月4日11月11日11月5日11月12日11月6日11月13日考生签名:承诺日期:注:考生应在测试当天携带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前往考点,并在进入考点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本文标题:《2020年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申请人安全考试承诺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23329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