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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劳务群体讨薪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外部劳务群体讨薪事件,避免不良影响和恶性事件发生,维护我公司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1.2编制依据《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维护稳定工作机制》、《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司实际。1.3适用范围工区本部。2.应急处置原则2.1化解矛盾、控制事态,杜绝事件升级,维护工区利益。2.2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逐层调解。2.3安抚情绪与解决问题并举,杜绝激化矛盾、事件升级、冲击工区、冲击工区领导、威胁职工人身安全。2.4缓解矛盾策略:分化集体情绪,利用地理优势以逸待劳、利用职权所限以缓克急、平等谈判、合理解决问题。2.5处置流程:引导、说服、劝返→初步调解→再次调解→工区级最终调解。3职责分工3.1工区主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存在重大分歧或潜在恶性事件进行研究,确定最终解决方案。3.2工区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汇报信息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报工区主管领导批准。负责再次调解。3.3架子队工班责任人:架子队工班责任人是集体讨薪事件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对事件后果负总责。负责向工区提供工程情况及引发事件原因;负责控制外部劳力情绪;负责全过程调解讨薪事件。3.4综合办公室:是本预案的主管部门,组织调解工作。负责确定、接待讨薪代表,了解讨薪事由,通知相关部门及工区相关领导。负责职工和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联系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3.5工程管理部和综合办公室:分别负责协助调解成建制和非成建制外部劳务群体讨薪事件,参与制定初步调解方案,协助再次调解。负责事件处置督办。3.6计划部、财务部:负责核对合同、验工计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事项,会同工区、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部提出初步解决方案,进行初步调解。3.7综合办公室:参与事件调解,及时提出法律依据。组织收集相关证据,做好法律应诉或诉讼准备。3.8综合办公室:负责讨薪人员情绪安抚。协助对外发布信息。4、应急准备:4.1综合办公室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财务部提供财力保障。4.2综合办公室应针对无理取闹、打标语、喊口号或黑恶讨薪事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不定期演练,应急水平和统筹处理能力。5、应急响应5.1群体讨薪事件发生于工区,综合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将事件原委和拟参加调解部门、人员及解决方案报工区分管领导确认、主管领导批准后组成调解小组到现场调解处置。5.2当群体讨薪人员到达工区,门卫应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经同意后进行严格来访登记并仔细确认有无凶器或危爆物品等,如发现讨薪人员情绪失控应紧急关闭工区大门不允许进入院内。5.3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在门卫处初步了解事由,依据实际确定讨薪人员谈判代表(代表应以负责人或威望较高的人为宜并严格控制名额)。对煽风点火者严禁进行工区大院。发现讨薪人员情绪失控冲击工区项目部,应迅速关闭大门、联系派出所并布置保安做好保卫工作。5.4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门卫处负责接待讨薪代表以外人员,并以情绪安抚。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与讨薪代表在工区以外进行事件原委了解,填写调解处置表,通知相关部门及工区相关领导层。5.5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含项目部)在充分沟通确认后进行初步调解并将调解结果报告分管领导;如初步调解成功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此阶段完成调解,依调解处置批准结果通知相关部门落实、兑现。如初步调解失败综合办公室将调解处置表直接报工区分管领导。5.6工区分管领导应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集体沟通,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进入再次调解。如调解成功经工区主管领导批准后完成调解,分管领导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落实;如失败要明确告知答复时间。5.7工区主管领导组织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专题研究会议,确定工区最终解决方案。对无法实现调解的布置应诉、诉讼准备。5.8发生不可控事件时执行工区程序文件《事件、事故调查处理程序》6.应急后处置6.1对已造成上访或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的恶性事件,工区主管领导授权后对外发布信息(含向集团公司上报),并及时收集信息反馈,输入分析总结会。6.2群体讨薪事件调解完成后要认真分析总结,持续完善工区应急机制。7奖罚7.1奖励:对能有效安抚情绪,实施调解,维护工区利益的部门和人员由领导班子成员研究决定实施物质和荣誉奖励。7.2处罚:因态度恶劣、激化矛盾、贻误战机、推卸责任、调唆冲击工区行为而造成应解决而未解决或引发工区不可接受的恶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领导班子成员研究给予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8附则8.1本预案解释权在工区综合办公室8.2本预案适宜于工区本部8.3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外部劳务群体讨薪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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