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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台风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1.目的确定洪水、台风对施工现场造成危害的范围、原因和后果,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迅速对现场及人员进行抢救,将各类损失减小到最小。2.使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有可能遭受洪水、台风危害的应急准备与响应。3.应急准备3.1成立应急指挥中心3.1.1项目工地(基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门,成员由工程管理部门土建专工和物业公司、公安保卫部、安全管理部门、建筑公司负责人组成。3.2应急救灾人员责任义务3.2.1坚守工作岗位。3.2.2熟悉台风、洪水到来时的应急流程。3.2.3熟悉内、外应急联系电话号码,并定期校对。3.2.4熟悉项目工地(基地)主要施工场所的道路、路线。3.2.5根据台风、洪水情况确定应急措施。3.2.6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对本方案学习。3.2.7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模拟训练。3.3可能发生台风、洪水的工地、场所3.3.1所有项目工地(基地),特别是沿海、多雨地区有可能发生台风、洪水灾害。3.4内、外应急联系方法、步骤和要求3.4.1项目工地(基地)应急指挥中心在施工现场明显处设置“应急指挥中心急救电话号码和线路通告牌”。3.4.2发生台风、洪水灾害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与总部联系,汇报灾害情况,制定应急措施。3.4.2.1与内部指挥中心联系须明确的内容(1)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2)单位名称;(3)具体位置与路线;(4)损失、伤害情况;联系人要经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挂断电话。3.4.3发生重大灾情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及时与总部指挥中心联系,汇报灾害情况,由总部指挥中心统一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并将联系电话号码和路线在指挥中心内部张贴。3.4.3.1与外界指挥中心联系须明确的内容。(1)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2)单位名称;(3)具体位置与路线;(4)损失、伤害情况;(5)其他有关事项。3.4.3.2联系人要经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挂断电话。3.4.3.3当受灾区域急救车辆及物资不能满足急救要求时,对外联系要明确来救车辆和物资,进一步明确急救路线,并安排专人在方便的地方接应。3.6应急物资、设备和管理3.6.1项目工地(基地)应急中心必须配备适当的急救物资(砂袋、编制袋、蓬布、绳索等)药品和工具等。3.6.2根据有关的规定补充和更新急救物资。3.6.3办公室负责急救物资的管理和维护。3.6.4医务室负责对急救药品的维护和更新。3.7其他应急准备3.7.1现场应急办公室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宣传,使职工掌握灾害自救的基本方法。3.7.2公安保卫部门定期组织灾害急救的模拟练习。3.7.3工地医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急救培训。4应急响应4.1灾害发生后应急人员应及时了解现场的伤害、损失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与外界取得联系。4.2立即制定急救方案。4.3在外界救援队伍到达之前,严格按照急救方案自救。4.4外界救援队伍到达后协助进行抢救。5事后处理5.1急救人员向急救中心汇报急救情况。5.2应急中心负责人向总部汇报受灾情况。及时处理灾情,尽快恢复生产。6洪水、台风急救流程灾情发生---了解受灾情况---制定自救方案进行自救---与外界取得联系---根据灾害情况确定是否须援助---协助外界救灾---救灾后汇报---事后处理恢复生产
本文标题:洪水台风应急准备与响应方—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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