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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高中教育 > 2021届高考历史一轮复习 模块1 专题1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专题整合提升教学案 人民版
1专题1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一、古代中国加强君主专制的主要方式1.削弱相权在古代中国皇权与相权的斗争中,总的趋势是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直至被消灭。削弱相权的主要方式有以下两种:(1)分割相权。把相权一分为二(一分为三或更多),使之相互牵制,从而保证皇权的独尊。(2)转移相权及其机构。权力转移的总趋势是由离皇帝身边远的人(外朝或外廷的大臣)向皇帝身边的人(内朝或宫内的侍臣、宦官)转移,即由远及近(或由外到内);同时,行使相权的机构总是不断地由内朝(宫内)向外朝(外廷)转移,即由内向外。2.加强思想控制如秦始皇焚书坑儒,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明清八股取士、大兴文字狱等。3.变革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分化事权,使其相互节制如秦朝实行三公九卿制,推行郡县制;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宋代实行二府三司制等。4.注重官吏选拔和任免自秦废分封制后,官吏任免权由皇帝一人决定。隋唐之后的科举考试,也是培养和选拔忠君之臣的重要途径。5.加强监察机制如秦代设御史大夫,汉代设刺史,宋代地方设通判,明代的东厂、西厂、锦衣卫等。[针对训练]1.(2019·郑州一模)汉武帝初即位,大臣惩吴、楚七国行事,议者多冤晁错之策,认为“诸侯连城数十,泰强”,并向武帝“数奏其过恶”,要求对他们“稍侵夺”。武帝接受主父偃的建议,立即批准。据此可知,汉武帝意在()A.扩大分封王国规模B.调整中央行政体制C.巩固皇族之间关系D.削弱诸侯王的实力D[本题考查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根据材料“诸侯连城数十,泰强”可知,大臣们认为地方诸侯势力过大,威胁中央集权,再结合所学推恩令的内容可知D项正确,A项错误;郡国并行制属于地方行政体制,与中央行政无关,故排除B项;推恩令削弱了地方诸侯王的实力,不利于巩固皇族之间的关系,故排除C项。]二、古代中央及地方机构的演变2中央机构地方机构秦朝皇帝制度:皇权至高无上,皇帝总揽大权;三公九卿制:丞相(行政)、太尉(军事)、御史大夫(监察),丞相下设九卿实行郡县制,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分封制,郡守、县令都由皇帝任免汉朝中外朝制度:汉武帝设中朝(皇帝身边之人),削弱相权;外朝指由丞相、御史大夫和九卿所构成的官僚体制设立刺史监察地方;彻底解决王国问题隋唐中央政府机构实行三省六部制—北宋设中书门下、枢密院、三司使分割相权地方行政权、军权、财权收归中央;派文官做知州,设通判监督元朝中央三省合一,只设中书省实行行省制度明朝废除丞相,实现皇权相权合一;设立内阁,帮助皇帝处理政务沿用行省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清朝清初沿用内阁制度;雍正帝时设立军机处,专制皇权发展到顶峰[针对训练]2.(2019·深圳一模)唐朝初年,皇帝授予一些官员“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议朝政”“参知机务”之类的名号,让他们参与宰相事务,共议军国政事。这一措施()A.巩固了三省长官的地位B.加剧皇权与相权的矛盾C.解决了效率低下的问题D.分化相权并加强了皇权D[由材料“‘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议朝政’‘参知机务’之类的名号,让他们参与宰相事务,共议军国政事”可知,这一措施分化了相权,故选D项;由材料“授予一些官员‘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议朝政’‘参知机务’之类的名号”可知,这些人不是三省长官,却做他们的事务,对三省的权力造成冲击,故排除A项;“让他们参与宰相事务,共议军国政事”能够削弱宰相权力,从而强化皇权,故排除B项;由“他们参与宰相事务,共议军国政事”无法判断效率的高低,故排除C项。]三、古代选官及监察制度朝代选官制度监察制度夏、商、西周世官制:(1)夏商开始,春秋战国衰落;(2)贵族子弟世代承袭权力—3战国、秦、汉初军功爵制:(1)战国开始,秦朝发展,汉初衰落;(2)按军功授爵中央:御史大夫掌管监察地方: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州,每州设刺史,代表中央监察地方及诸侯两汉察举制:(1)西汉开始,东汉末年衰落;(2)地方以品行为依据向中央举荐人才中央:东汉设御史台地方:东汉末年,州逐渐演变成地方行政区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1)曹魏开始出现,两晋发展,南北朝衰落;(2)依据品行、门第等分九等,作为中央选官的依据—隋唐至明清科举制:(1)隋朝产生,唐朝确定,宋代发展,元代衰落,明清僵化;(2)通过科举考试成绩选拔官员中央:唐代御史台的权力进一步扩大;明清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地方:唐太宗在全国划分“道”作为监察区,宋代将“道”改为“路”,明清时期实行密折制度备注本质上,选官制度逐渐成为强化皇权、加强统治的手段中央:由官员兼任逐渐变成设立专门机构,地位越来越高地方: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层级越来越细,对地方的监察越来越严密,皇权得以进一步加强[针对训练]3.唐玄宗时规定,“京官不曾任州县官者不得拟为台省(中央)官”;宋代有一条规定:“举非州县之职,则毋以台谏选焉。”由此可知,当时的京官选拔()A.强调对中央政令的服从B.注重出身和门第C.以官员的德和才为标准D.注重基层实践经验D[题干没有提及京官对中央政令的态度问题,故A项错误;对于京官的出身和门第问题,在题干中没有涉及,故B项错误;题干论述的是京官的选拔标准,但不是以德和才为标准,故C项错误;通过题干可知,唐玄宗时期的京官必须有在州县为官的经历,在宋代,京官必须从“州县之职”中产生,说明在唐朝和宋朝,京官必须有基层经历,故D项正确。]明清时期的中国与同时期英国政治制度项目中国英国政体形式封建君主专制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4权力中心君主有无限的权力,君主意志即国家法律,臣民必须绝对服从君主“统而不治”,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政府机构明朝内阁和清朝军机处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没有决策权,对皇帝负责英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对议会负责,是国家的决策中心历史影响君主专制强化,成为历史发展的障碍,是中国落后的政治根源防止专制独裁,促进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资本主义的发展[针对训练]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朱元璋推行严刑峻法,对大臣擅权、武将骄横的行为给予最严厉的打击,“以重典驭臣下”。明律简于唐律,严于宋律。朱元璋又在明律之外,要求把案例编为《大诰》,颁给各级学校作为必读教材,以后又编了《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序言中说:“诸司敢不急公而务私者,必穷搜其原而罪之。”《大诰》等所载都是惩治贪官污吏、地方豪强的重大刑事案件,其中凌迟、斩首、族诛的有几千条,弃市以下万余条,大都由朱元璋亲自裁定。针对元季官吏贪冒、徇私灭公,他下决心严惩贪污,认为“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于洪武二十五年编《醒贪简要录》,颁示天下,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即枭首示众,再处以剥皮之刑。——摘编自樊树志《国史概要》材料二工业革命把英国变成一个工业强国的同时,也让它遭受了严重泛滥的政治腐败。1872年,议会两次通过议案宣称贿买和威胁选民均属刑事犯罪,并于当年通过《秘密投票法案》。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政府官员财产申报的法律,即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该法令规定了议会中议员选举费用的限额和对选举舞弊的刑罚,并规定如果官员个人财产与其正常收入之间存在差距,就必须做出解释和说明,如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证据,就会被认定为灰色收入,进而被治罪。该法案建立起的财产申报制度后来被许多国家学习,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好评,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监督途径。——据唐朗诗等《英国腐败治理经验:制度变迁的特征与时序》整理(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明代整顿吏治和近代英国反腐举措的异同。(2)根据材料二,指出近代英国反腐的重要领域,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反腐举措的重要影响。[解析]第(1)问,根据材料“朱元璋推行严刑峻法……‘以重典驭臣下’”“通过《秘密投票法案》”等可得出二者都通过法律手段约束官员的行为;再结合所学知识可知,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明朝强调严刑峻法,维护君主专制,英国则突出议会的民主决策,强调民5主法治。第(2)问,根据材料“1872年,议会两次通过议案宣称贿买和威胁选民均属刑事犯罪,并于当年通过《秘密投票法案》。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政府官员财产申报的法律”可知,英国反腐的重点在选举和官员财产申报领域;根据材料“该法案建立起的财产申报制度后来被许多国家学习,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好评,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监督途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英国反腐举措的重要影响即可。[答案](1)异:明代突出君主个人意志,强调严刑峻法(若答注重发挥案例的教化和警示作用亦可);英国突出议会民主决策,强调公共意志和民主法治。同:加强立法,通过法律规范官员的行为。(2)重要领域:选举、官员的财产申报。重要影响: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了民主体制建设;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有利于为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为世界各国反腐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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