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歙县新安小学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歙县新安小学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二、信息办负责全校网络安全管理,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加强网络安全监视。对于网络故障,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三、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四、加强教育办公网、学籍系统、班班通系统等账号口令管理,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得泄露账号口令。五、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的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六、不得进行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不得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七、加强教师QQ群、班主任工作QQ群及班级家校联系QQ群等群组的管理,群主是第一责任人,承担群内意识形态安全监管工作。群内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私建班级微信群,及时上报重大舆情信息。八、学校LED显示屏专人管理,设备不得与外网连通,信息内容要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发布。九、积极进行网络正能量宣传,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直播、视频发布等自媒体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电脑、班班通等设备进行相关活动。十、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学校文件、教师档案、学生成绩等重大信息的;11.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等信息未经学校同意的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本文标题:歙县新安小学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53277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