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通知/申请 > 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党委、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坚持和落实前段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疫情防控作为落实“两个维护”、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现实检验,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确保一方平安,确保百姓健康。既要坚定信心,又要做好长远谋划,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懈怠心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升格为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非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懿文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建平和副市长赵应良任副组长,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即日起,市委成立7个督导组,由7位市领导率队赴各县市区(含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下同)督导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各地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疫情防控阻击战统一指挥,市、县两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全面负责指挥调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医疗工作队按照应急响应要求,服从指挥,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切实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防严控。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在岗带班。各级领导小组、指挥部全体成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休假。市、县两级指挥部各组长单位分别指派一名负责人到指挥部集中办公,要配足配强防控工作人员和应急力量,随时待命,做到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三、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进一步加大对湖北来娄人员及与其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力度,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防控体系,压实村(社区)、组防控工作责任,建立由村(社区)干部、村医、辅警等为主的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村(社区)支部书记负总责,充分发挥“查防保”作用,实现主动追踪、人员管理、环境整治、健康教育入网入格入家庭。要负责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内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督促发热、咳嗽人员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做好入娄流动人口疫情监测工作;负责报送村(社区)健康登记表、筛查日志表等防控情况。四、严把出入关。实行属地管理,所有到娄路口(含高速出入口等)、车站必须设卡和临时检验站,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对所有入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省道以上到娄入口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员排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体温监测,实行24小时值守;省道以下到娄入口由属地负责。交通等部门要做好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等的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坚决杜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五、落实疫情防范和医疗救治措施。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病例隔离、流行病学调查、检测诊断、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群防群治等各项工作。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分片包干,联系各县市,按照“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收治”的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要关心和保护好医疗卫生人员,做好防护设备配置、防护措施落实,确保不出现医务人员感染。六、严格执行应急响应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预案。即日起,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暂时关闭或暂停运营;各类宗教、公共文化体育、文博场馆暂停对外开放;网吧和歌舞娱乐演艺场所等经营单位暂停营业;所有文化体育活动暂时取消;酒店、餐馆暂时一律不得举行大型集聚活动;暂时禁止所有大型集会(包括红白喜事)。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要加强对农村地区聚餐的管控;教育部门要制定中小学校学生节后开学应急预案;工信部门及各工业园区要制定工人返厂开工应急预案。七、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发布。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好宣传方案,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按照市、县指挥部的要求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偏远山村的防疫知识普及,及时发布有关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要大力宣传防控工作的典型事迹,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密切关注和及时应对舆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决防止各种谣言和不实宣传,引导公众科学理性认识疫情,避免引发社会恐慌。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八、完善信息报送和有奖举报制度。建立村、乡、县、市信息逐级上报制度,村级每天13点前、乡级每天14点前、县级每天15点前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报送内容包括排查人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新增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数量及监测情况以及宾馆、酒店等住宿人员排查情况。杜绝谎报、漏报、瞒报。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市、县两级举报电话(市级举报电话号码:0738-8313120、8213606),发动群众力量,打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九、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春节市场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坚持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控,重点强化对活禽市场的管理,严格实行“每日一清理、每日一消毒、每日一巡查”制度,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运输、宰杀;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和捆绑销售等行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十、强化应急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保障应急资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工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生产企业、销售厂商的联络与对接,加强应急物质保障,并积极动员本地有条件的企业紧急生产口罩、消毒液等防护产品。要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医疗区,各县市均要设置独立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医疗区并预备第二医疗区。临时性工作补助按《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精神执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措施,切实履职尽责。对湖北特别是武汉返乡人员较多的乡镇,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督查和抽查。各级纪委监委要严格监督问责,对防控工作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文标题: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66939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