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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最新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学习心得体会范文最新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持《矿长资格证》上岗。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矿山全面工作。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督促员工坚决执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矿山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参加上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矿长资格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劳动法》等国家有关非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科学知识,安全、科学地组织指导矿山生产。副矿长(负责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矿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矿山掘进、生产计划,组织矿山井下生产。根据图纸随时检查井下巷道掘进和矿产品的进度和方向角、俯昂角,确保井下生产能根据图纸、计划有序进行。检查、监督井下作业人员遵守《井下作业人员工作守则》,清点每班下井、升井人数,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每天向董事会或矿长汇报井下生产动态,提出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当矿山发生灾难性事故时,在抢险第一线组织抢险救灾。副矿长(负责天面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矿山生产计划,组织井下、天面安全生产所需的物质材料,抓好矿山安全生产需要的天面配套工程建设。做好矿山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协助矿长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安全员:持《安全员资格证》上岗。矿山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在当班工人上班前提前下井,首先检查巷道内通风情况、炮烟消散情况、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情况,确认巷道符合安全下井条件后,进入作业面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各类指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时,通知当班工人下井作业。同时,每班必须对巷道、工作面的顶板、边帮进行完整的例行检查,预见井下可能发生的灾害,提出处臵方案,向矿长汇报或者向董事会直接报告。积极参加上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努力学习《矿山地质》、《地下开采》、《矿山爆破技术》、《矿山运输》、《矿山机电安全》方面的知识,正确预见、处臵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矿山安全生产。通风工:《持证上岗》。井下作业人员上班前与安全员一道同时下井,首先检查井下巷道及各作业面的空气质量,如果井下空气质量达不到人身安全要求,应采用强制或自然通风等手段,加快井下空气流通。井下空气质量不达标,不得通知工人下井作业。每班必须对各通风口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阻塞立即清除;密切关注井下强制通风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在作业期间发现空气质量改变,有可能达到危害人身安全程度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并马上向矿部报告。通风工应认真学习井下通风的自然科学知识和强制通风的机械常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严禁违章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尾矿工:持《尾矿工资格证》上岗。尾矿库安全运行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尾矿库运行教材》的规定,科学指挥放矿。每天应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尾矿库的动态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臵。预见隐患的发展动向,如果隐患的发展有可能使尾矿库达到“险库”级别时,应果断停止尾矿库的运行,迅速向矿长直至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抢险方案。接到矿长或董事会批准的抢险方案后,马上组织实施。爆破工:持证上岗。根据岩石结构、掘进进度、生产情况科学使用炸药,根据作业面的需要使用雷管种类,科学连接电雷管,使每次爆破都产生最佳效益。爆破前必须清场,确认各类人员撤出危险区后,才允许起爆。妥善保存和正确安装爆破器材,防止产生拒爆事故,如果发生拒爆事故,应严格按照教科书规定的“拒爆处理方法”进行处臵,严防事故性质扩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爆破器材的管理规定,如果领出的爆破器材流失,应当承担法律规定的刑事、民事责任。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制定的民爆物品采购、保存、发放管理制度;炸药、导火(爆)索、雷管实行分开保管制度;民爆物品采购、保存、发放实行账本书面登记和电子登记同时进行的管理制度。库存物资数量与账面数字、电子数字必需完全一致,如有出入,应当承担法律规定的刑事、民事责任。同时,协助保卫人员做好民爆物品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电工: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每班必须对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确保矿山用电安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一般情况下不提倡带电作业。因检修设备而停电的电源开关,应悬挂醒目的警示牌,并有专人在旁监护。维修工:勤检查供水设备、供气设备、提升设备、运输轨道及其他机械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禁各项设备带病运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守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凿岩工:根据矿山掘进和生产计划,科学合理地布臵钻孔和钻孔深度,是凿岩工应尽的职责。爱护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守则》,在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进度的完成。井下作业工人:在安全员确认井下环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井下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得自行处臵,应当立即撤至安全地带,并迅速向领导或安全员报告,在没有接到隐患已排除的通知之前,不得自行返回作业区。作业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守则》,作业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不得妨碍他人的人身安全。爱护矿山设备和生产工具,下班前应将各类生产工具收集放臵在指定地点,不得随地丢弃生产工具。天面作业工人:未经矿部同意不得进入井下。根据分工做好矿山天面保障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守则》,爱护矿山设备和生产工具,下班前应将各类生产工具收集放臵在指定地点,不得随地丢弃生产工具。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第二篇】2008年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2008年自治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区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用“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自治区矿业经济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二、工作目标一是治理未实行机械通风的地下开采矿山。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通风管理制度,配备检测仪器,保证井下每个工作面、作业点的风质、风量、风速全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二是整治未实现台阶开采的露天开采矿山。对无台阶或台阶过高的露天开采矿山进行治理,强制矿山企业实行中深孔爆破技术。三是认真开展尾矿库的审核认证工作。按照自治区和各地区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摸清和掌握本地尾矿库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有关基础资料和数据库,按规定上报信息。督促有尾矿库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是严格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管工作,认真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1时”审批制度,规范审核备案程序,督促企业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施工和建设。五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7‟2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监督企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六是加强对采掘施工、地质勘探队伍的监督管理。要规范采掘施工、地质勘探队伍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规程。七是推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2008年自治区将在中央驻疆企业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宣贯,在有条件的中央驻疆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引导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八是继续在石油天然气开采和管道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针对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特点,有重点地检查企业开展防范井喷、硫化氢中毒等事故情况,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占压专项整治工作。三、工作措施和要求(一)对查出的地下开采矿山机械通风系统不合理和露天开采矿山无台阶一律按重大隐患对待,要登记建档,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督促企业按照定时间、定资金、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二)对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要责令停止使用,明确取证时间,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履行闭库程序。到2008年底全区尾矿库力争做到全部持证生产。(三)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2008年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高峰年,各地要以换证工作为契机,提高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企业安全条件的提升。各地要下发文件,专门做出部署,充分利用安全许可行政手段,严格程序、严格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限期整改,隐患整改期间不得换发新证,用行政许可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专项整治活动。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对达不到取证标准的小矿点,不再发新证,淘汰一批投入不足,安全无法保证的小矿点,保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的质量。(四)加强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管理,把好源头关。对年生产规模在30万吨以上的露天开采矿山和所有井下开采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由自治区安监局非煤矿山处组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其他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工作由地州市安监局组织。对未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要先停止作业,接受处罚,否则不予受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意见》,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抓好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使矿山生产经营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切实掌握《指导意见》的基本要求,督促企业依法实行全员培训,提高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尤其是加强对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从质量和数量上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并持证上岗。(六)加强对事故发生企业的监控。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切实汲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同时要督促事故发生企业重新选择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七)按自治区有关要求,定期对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针对我区采掘施工企业事故多发的特点,各地要专门组织对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对施工现场问题较多,管理混乱的,应责令立即停产,聘请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现状评价,评价结论不合格的,依法提请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八)全面实行安全检查表检查法。各地安监部门、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我局《关于印发(试行)通知》(新安监管一„2007‟13号)要求落实安全检查表检查制度。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表》(试行)对矿山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安全生产评价机构使用《检查表》对企业进行综合检查,全面评价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认真查找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书【第三篇】太原乡人民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目标管理)-1⑶、按规定时间上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统计数据和资料。3、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⑴、加强安非煤矿山安全的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各村利用组干部会议、群众会议、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等安全知识。⑵、认真搞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村两职每月下村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及时上报。⑶、切实加强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隐患整治。⑷、按时完成乡上交办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至次年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之日。太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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