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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解工作计划(精编3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社区调解工作计划(精编3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调解工作计划1一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心无旁骛,充分理解省法院开展矛盾调解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迅速统一到省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调解是我国人民司法工作的优秀传统和宝贵财富,对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安定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被赞誉为“东方经验”,调解工作计划。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加强调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于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课题,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从而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调解工作是坚持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调解工作与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为民要求紧密相连,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调解最能体现和符合当事人真实愿望和利益诉求,从而也最接近当事人所追求的实体公正,最能体现当事人的意愿,以调解方式办结的案件,最能够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一般不会出现上访、缠诉、申请再审等情况,从而有效增强司法结果的公信力;加强调解工作有利于实现“两个效果”的统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调解结案,可以较好地弥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目标,形成当事人双赢的局面,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刚才院长在讲话中,也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为此,全市法院广大法官一定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站在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高度,站在推动法院工作全面法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去年,**院长首次提出开展“调解”活动,并在以后的多次会议上反复对开展“调解”活动进行动员,今天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门部署,足见省法院对调解工作重视的程度,一个时期以来,我市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以“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原则,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认真探索、总结、完善调解工作新机制,积极开展调解竞赛和“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比活动等等。一些列工作举措,很好地促进了我市调解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和纠纷,全市法院调解结案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均明显提高,涉诉信访量明显减少,为我市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和广泛赞誉。虽然如此,我们的诉讼调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法官对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程度还不够,认为调解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一种“和稀泥”;有的甚至不屑于调解,认为只有合法合理的判决才能体现出自己的办案水平;还有个别审判人员对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不能完全掌握,缺乏调解艺术;有的法院调解工作机制不完善,不能有效促进调解工作的开展,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以积极的姿态迅速投身到“调解”活动中去。二要加强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把“调解”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到实处刚才,省高院传达了全省法院开展“调解”活动的《实施方案》,中院也根据省法院的要求,制定了符合我们法院实际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传达,工作计划《调解工作计划》。我们的《实施方案》对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如何具体抓落实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议结束后,《实施方案》还要印发给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希望全市两级法院都要根据省法院和中院党组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把《实施方案》认真地、一丝不苟地落到实处。在此,我再重点强调以下几点: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市法院要对“调解”活动予以高度重视,要按照**院长的要求,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日程。目前,为加强组织领导,省法院和市法院均成立了“调解”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各基层法院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作为此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亲自管,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具体管,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二要广泛发动,层层动员,掀起高潮。各个法院都要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并不失时机地利用各种机会,对广大法官进行深入动员,使大家充分认识开展“调解”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法官参与“调解”活动的积极性,使“调解”活动变成每一位法官的自觉行动,从而在我市迅速掀起开展“调解”活动的热潮。三要细化措施,精心安排,狠抓落实。为有效促进“调解”活动的开展,全市法院要从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着手,精心安排好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步骤,要扎实认真,务求实效。具体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调解工作方法的总结、推广和运用。要把我们以前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好的调解工作方法切实应用到实践中去,使之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同时要不断深入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并及时进行总结,不失时机地进行推广,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工作的共同开展。刚才,省法院在方案中还提到将组织巡回讲课活动,为全省各级法院传授调解方法,中院也要列出具体计划,组织安排好对我市基层法院的法官包括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在内的调解业务培训,已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培训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必拘泥于形式。要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寻求社会各界对法院“调解”活动的支持。全市法院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法院“调解”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调解氛围,从而使全社会都了解、理解、支持法院“调解”活动的开展,配合法院工作。要坚持党委对“调解”活动的领导,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为巡回审判、诉讼调解、人民法庭调解窗口的建设争取专门的经费支持,增强物质经费保障力度。同时对于少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调解难度大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提出处置意见,主动向党委报告,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好“调解”活动的评比活动。各基层法院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建立本单位的工作台帐,将各自的调解工作计划、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给中院“调解”活动办公室。省法院将在今年6月组织开展对全省法院“调解”活动的中期考核,11月底组织开展对全省法院“调解”活动的年底检查,并开展评比活动。我们的《实施方案》也对此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届时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检查和评比活动,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在考核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因为排查调处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或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并把检查和评比结果纳入对单位、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还要通过组织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调解先进单位”等评比活动,形成人人参与调解、案案力求调解的局面,使调解功能发挥到最大化,确保“调解”活动真正在我市法院开花结果。调解工作计划22010年调解工作计划随着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社区承接的任务快速增长。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社区服务工作外,西庄街社区居委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努力探索社区依法治理,依法调解的新路。社区的纠纷按依法调解,依法治理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居民对法律的认识程度,取决于有一定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社区居民参与、配合的制度。西庄街社区调委会将在街道司法所、西庄街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要以法制教育为抓手,通过各种会议进行法制宣传或培训。通过法制宣传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做到能依法以德,化解楼道中的纠纷,让纠纷不出楼道。为使西庄街社区调委会更好的开展工作,特制定2009年工作打算:一.健全西庄街社区调委会的制度,明确职责,使我们社区依法治理、依法调解工作的保证。构建和谐社会是要有一套相应的制度,将在实际工作中逐渐完善和健全。二.在依法调解工作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法律观念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三.西庄街社区调委会本着“以人为本”依法治理,依法调解的工作理念,加强对调解员、在职调解员的工作宣传、培训和进行电化教育。真正提高调解员正确处理好社区各类矛盾以及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记好调解台帐,记录好调解纪录,健全调解后的回访制度。四.为维护小区的稳定发展,组织社区调解员,调委会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真正提高每个人的理论水平,自觉遵守社会公约和社区制度,真正发挥调委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把小区的工作做好、做实。西庄街社区2010年1月20日调解中心调解工作计划32012年调解中心调解工作计划2012年,全区大调解工作将按照“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精神,围绕区委中心,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进一步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相适应,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的“三升三降”的目标。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大调解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市的要求,制定全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加强力量,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齐心协力,通力合作,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保证大调解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将处镇调解中心打造成融社情民意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调解工作协调管理于一体的大调解平台,积极推动全区大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切实加快调解中心建设。推进区、处镇调解中心运作进程,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调解中心办公场所、人员力量调配和经费保障上。确保镇调解中心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并配备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设备,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配置处镇专职调解员不少于2名,调解中心日常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含专职调解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三、强化对接机制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驻法院、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作用,积极指导开展新增亮点工作,切实搞好委托调解、刑事和解工作。认真开展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民工讨薪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按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全区大调解组织网络。同时,不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防范能力、调解能力和处置能力,努力创出人民调解的特色和品牌。四、强化基层调委会建设。要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区、处镇、社区(村)以及2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调解组织,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同时,探索建立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按照省、市大调解要求,进一步规范区调解中心软硬件建设,通过健全调解机构建设,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大调解网络体系。五、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围绕切实提高调解人员业务素质的要求,分层分批组织对全区调解员普通培训一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调解方法和技巧等,通过培训使调解人员达到“四懂”(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四会”(即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的要求,注重提高调解人员的
本文标题:社区调解工作计划(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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