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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供您参考责任追究制度(精选5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责任追究制度(精选5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篇】一、责任追究的原则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并承担相应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二、责任追究的范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责任追究的内容1、对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动脑子,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2、年初签定的党建经济责任状中目标责任没有完成的。3、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4、对上级摆不正位置不服从领导,对平级或下级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且工作中不能科学决策,工作随意性大的。5、工作主观上不努力、怕吃苦、怕得罪人,拖拉、推委,措施落实不力的'。6、因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造成上访或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四、责任追究的措施1、责令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不到位,由上级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2、诫勉谈话。凡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均存在一定问题,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群众反映较大者,由组织上进行诫勉谈话。3、黄牌警告。连续两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分管领导的批评指正:工作中对政策把握不准,又不能科学、民主决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要在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4、调整工作岗位。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力,在各个业务部门考核中排名最后的单位领导要坚决调整其工作岗位。5、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工作能力差或者主观上不努力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单位领导,要视情况采取精编资料,供您参考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的惩罚措施。五、工作程序:1、各项工作的落实都要和年终的考核相挂钩,落实以上措施,一般应该遵循下列程序。2、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追究责任对象。3、听取被追究对象的申辩4、需要调整的干部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后,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5、由主管领导和组织、纪检部门负责与被追究对象进行谈话。6、履行相关的手续。六、安排与使用:1、对调整后的干部按新的职务和岗位享受政治、生活待遇。2、调整后的干部,如果工作成绩突出、作风转变、在新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可以建议县委重新提拔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第二篇】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落实“减负增效”工作,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减负增效”的通知(乐教普〔20xx〕32号)精神,特制订本制度。一、建立签订责任书制度校长每学年与有关处室、教师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将教师的“减负”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二、建立“减负”工作通报制度学校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对各班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为:学生晚上睡觉的时间、早上起床的时间、班主任要求到校的时间、完成不同学科家庭作业分别需要的时间等等。办公室不定期编印“减负”工作简报。三、强化“减负”工作在各类考核中的作用把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列入学校师德考核、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内容。四、配合上级部门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接受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出有违背“六个严格”规定的行为,一方面要立即纠正,另一方面要根据行为性质和造成的后果影响,依法依规接受处理。学校对教师个人违规行为严查不怠。责任追究制度【第三篇】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担保管理,完善担保管理精编资料,供您参考责任制,识别、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提高担保质量,根据本公司《担保业务管理规定》、《担保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对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不良担保,逐笔进行审查、责任界定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的过程。第三条建立担保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确保担保资金的绝对安全;追究担保风险的形成原因;对担保风险分清责任,并发挥集体监督作用;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提高担保管理水平和担保质量。第四条担保责任追究的原则是:实行总经理与担保业务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同负责制;坚持担保业务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对职能部门和业务人员分别追究责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第二节担保责任追究的范围第五条担保责任追究的范围:1、经风控部认定在担保期间被担保人出现法人变更、债务转移、反担保物、抵押品或失灭,潜在不能按期归还担保贷款的可能而未被发现;2、经贷款人认定已转入次级类贷款且满3个月后仍未偿还的贷款的`担保;3、经贷款人认定由次级类贷款转入可疑类的贷款的担保;4、经贷款人认定由可疑类贷款转入损失类的贷款的担保;5、因不及时保后跟踪,错失追偿时机而发生经济纠纷,由本公司承担代位赔偿责任并已造成损失的担保等。第三节担保责任追究的程序第六条公司风控部门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形成的属于本制度规定责任追究范围的风险担保项目逐笔报送总经理。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对风控部上报的风险担保项目进行责任界定,提出处罚意见,并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对风险责任在100万元以下的处罚意见报董事会,风险责任在100万元以上的处罚意见报股东会。第八条董事会或股东会将总经理办公会作出的处罚意见进行研究,作出处罚决定,并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督办。第九条有关业务部和业务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对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处罚决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督办意见必须认真执行,积极实施,不得推诿、拖延。第十条处罚决定实施后,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因未及时催收而导致担保风险进一步恶化的,将实行再追究,并加重处罚;有关责任人执行和实施处罚决定后,提前完成催收任务的,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并通报表扬。第十一条对造成重大损失并涉及经济犯罪的责任人,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节不良担保责任人的责任界定第十二条不良担保责任人的划分。不良担保责任人系指对形成的不良担保负有责任的人员,包括不良担保项目主办人(即担保贷款回收责任人)、继办人、审查人和不良担保项目审批人。第十三条不良担保责任划分种类。根据不良担保责任人在担保业务中职责的不同和过失的大小,可将其责任划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四种。第十四条不良担保项目主办人及其责任界定。不良担保项目主办人,指对该笔担保项目进行保前调查并提出同意承保建议的担保业务人员。对其责任的界定是:担保业务人员对担保业务提出同意建议并经有权人批准而发生的不良担保业务,其负主要责任,审批人和决策人负次要责任;担保业务人员在担保项目手续上签署“不同意承保”意见,而担保项目审批人、决策人同意承保所形成的不良担保,审批人负主要责任,决策人负次要责任,担保业务人员无责任。第十五条不良担保业务继办人及其责任界定。不良担保项目继办人,指因原担保业务经办人工作变动由公司重新指定对该笔担保业务进行管理和催收的人员。担保业务主办人、继办人之间交接有关手续时,须由公司负责担保业务的副总经理监督。根据主办人、继办人当时交接手续的情况,按以下三种情况界定责任:1、接管时,该担保业务为正常担保,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而在继办人接管后形成不良担保的,由继办人负主要责任,主办人无责任;2、接管时,继办人认为该担保项目已存在潜在风险,且主办人也认可,之后形成的不良担保,主办人负主要责任;接管后,因主观原因监管催收不力,造成的不良担保,继办人负主要责任,主办人负次要责任。3、接管时该担保项目已为不良担保,接管后有收回该笔担保资金的机会,但因监管和催收不力,造成担保贷款代偿损失的,主办人负主要责任,继办人负次要责任;4、接管时,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已形成担保风险,继办人只负催收责任,不追究个人经济和行政责任。精编资料,供您参考第十六条不良担保项目审查人及其责任界定。不良担保项目审查人,指负责担保审查并同意承保的审查人员。对其责任的界定是:对担保项目审查人员,明确提出同意担保的建议并得到审批人批准而造成的不良担保,项目审查人负主要责任;对审查人签署不同意承保意见而担保贷款审批人同意承保而造成的不良担保,审查人不负责任。第十七条不良担保项目审批人及其责任界定。不良担保项目审批人,指在担保项目的审批权限内,在担保文书上签署“同意”并报批的人员。对其责任的界定是:担保业务主办人明确提出“不同意”承保的建议,而审批人却签署了“同意”并报批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审批人负主要责任,业务主办人不负责任。第十八条不良担保项目决策人及其责任界定。不良担保项目决策人,指参与担保贷款业务的决策人员。对其责任的界定是:未采纳调查评估人员、审查人员的正确意见,导致审批失误,造成的不良担保,决策人负完全责任。由担保业务主办人、审查人、审批人同意承保并发生担保风险的担保项目,决策人负次要责任。第十九条不良担保特殊情况的责任界定。对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地方行政干预、原责任不清、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不良担保项目,不良担保项目责任人不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因主观努力不够而导致不良担保风险,担保业务人员负次要责任。第五节担保项目责任人责任的追究第二十条担保项目发生风险,将对责任人进行下列三种处罚:1、经济处罚。依据责任人责任和担保损失大小,确定处罚措施和经济处罚的轻重。原则是:负主要责任者按实际损失的10-20%承担经济处罚;负次要责任者按实际损失的5-10%承担经济处罚;上述经济处罚,在处罚决定生效后1个月内兑现。如不能及时兑现处罚,属股东的从其股份中抵减相应的额度;非股东人员则留职停薪,直至全部兑现后复职。2、行政处罚。对造成担保损失的完全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视情节和损失的大小,进行如下行政处罚:①一般业务人员,给予取消从事担保业务资格(另行安排)、警告、记过、辞退的处分;②属部门主管人员给予警告、记过、降职、免职或辞退的处分;③属评审会委员在对担保项目的表决中,如所投票成功率低于70%的,免去其委员职务。精编资料,供您参考3、刑事处罚。对在担保实施中涉及违法犯罪的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节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不一致时,应作相应修改和调整。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归本公司担保部。责任追究制度【第四篇】为了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真正做到奖优惩劣,特制订本制度。1、对没有按时完成月查的教研组长每次惩20元。对教学常规出现问题的教师,如果在两天内补齐缺项的,按二分之一计算罚款。2、月查对没有完成教学任务的,处罚如下:⑴备课详备一科(新上学科必须备课,跨年级任主科者经教导处允许可以只备一科),少一节惩3元。备课数量按标准课时的80%计算。⑵教师应适当布置作业,并及时批改。作业批改积压两次以上的每次惩3元,作文每次惩10元。⑶单元测试没有完成测试的每次惩10元(小科目折半计算)。没有试卷分析、讲评等的每次每项惩5元。3、教师旷课一节惩20元,迟到或早退每分钟惩两元。五分钟以上由当日行政值日调课,视教师旷课。对私自调课导致空堂的分别惩双方各20元。教师私事请假一律自己调好课,并报教务处备案。4、体育、实践活动课等不能让学生自由活动,更不能放假,下雨不能在室外上课的,要上室内课传授相关技能或者组织自习。对违反上课基本要求,酿成教学事故的,除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还必须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5、电脑能力强的可以利用电子教案,但有自己编辑修改痕迹,否则视同无教案。无教案上课者一次罚款10元。6、讲公开课利用电教设备或远教资源的每节课奖励5元,听课并参加评课的一节补助5元。50岁以下教师讲公开课不利用电教设备或远教资源的罚款5元。不参加指定听课的一节罚款3元,听课不参加评课的取消补助。7、连片教研和集体备课没有按计划执行的,惩该组组长每次20元,相关组员每人次10元。8、对无特殊情况不服从行政人员调课的,每次惩10元。9、对不参加教案、论文、优质课等上级组织的相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关竞赛的教师每次处以10元罚款。10、教学被进行责任追究的',当月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责任追究制度【第五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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