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财务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ppt 53)(1)
财务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来自内容1.财务管理2.税务3.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来自财务管理1.1财务管理的意义1.2财务管理的任务1.3财务管理的内容1.4财务管理的制度来自财务管理的意义良好的财务管理是影响NGO组织的社会公信力的重要因素财务管理好坏,直接影响NGO组织的筹款和资金来源,是NGO组织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搞好财务管理是NGO组织的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来自财务管理的任务接受捐赠后,必须将受赠的财产全部用于和捐赠人约定的活动和事业必须按照捐赠人的意愿管理和使用受赠财产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和审计机构的审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来自财务管理的内容项目预算的制定根据项目活动的需要制定规划本单位的人员工资费用和行政管理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财务控制和审核收入记帐、支出控制、报销审核财务核算按项目独立核算财务报告按捐赠方的要求按时提供财务报告来自财务管理的制度按照国家的会计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来自财务管理的制度财务人员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单位会计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和登记等任何一项工作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这就是会计内部牵制制度或称钱账分管制度。来自财务管理的制度帐册设置和资料保存按项目资金独立建帐或在单位帐目中设立单独的明细账,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档案资料:帐本,报表,记帐凭证,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合同,协议等,应单独装订成册,妥善保存,以便财务检查和项目审计财务档案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保管和销毁。来自财务管理的制度收入收到捐赠方的款项时,按收到的款项给捐赠方提供发票或收据将捐赠合同或协议、银行进帐凭证和发票或收据的记帐联一起作为记帐凭证的附件记帐开具发票或收据时,要写清楚款项的用途(和纳税有关)•例:捐赠方对某项活动的捐赠款,发票摘要写明“某项目的实施款”收到的会员费或任何收入都要开具收据并记帐捐赠款项产生的利息和汇兑差额都要记帐来自财务管理的制度支出项目资金应严格按照捐赠方批准的项目预算的用途和标准支出不得单方面擅自改变资金的用途和或被其他事由占用如有变更,应事先征得捐赠方的书面同意如发生不可预见的支出,应事先征得捐赠方的书面同意项目支出要按规定的权限由项目负责人事先批准来自财务管理的制度报销用现金支付的顾问费、专家费、劳务费等,应由本人签字领取,负责人批准签字要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要登记领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支出报销时必须取得正式发票,且有经手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签字购买大宗商品要有购货合同作为附件购买计算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或固定资产要按型号规格和产品序列号进行登记入库来自财务管理的制度报销在酒店举办会议或培训报销食宿费、会议室租金等,需要在发票后附酒店提供的结算明细单报销餐费:需要在发票后注明事由和用餐人报销交通费:需要在车票上注明事由和目的地报销办公用品:需要在发票后附超市小票或明细单来自财务管理的制度财务报告捐赠人要求的项目财务报告国家工商管理机关要求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税务机关要求的各种税务报表国家统计机关要求的统计报表国家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各种报表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报表来自税务2.1营业税2.2企业所得税2.3个人所得税来自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1995年4月17日国税函发[1995]156号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十六、问:学校取得的赞助收入是否征税?应如何征税?答:…对学校取得的各种名目的赞助收入是否征税,要看学校是否发生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来自营业税学校如果没有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此项赞助收入系属无偿取得,不征收营业税;反之,学校如果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此项赞助收入系属有偿取得,应征收营业税。这里需要附带说明的是,不仅对学校取得的赞助收入应按这一原则确定应否征收营业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赞助收入也应按这一原则确定是否征收营业税。来自企业所得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是: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社会团体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来自企业所得税凡有符合免税项目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下列有关资料: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须提供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须提供捐赠人签字的捐赠证明和接受捐赠单位领导签字的证明;来自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明确捐赠收入纳税问题:(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来自个人所得税2.3.1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2.3.2个人所得税的计算2.3.3代扣代缴人的法律责任来自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来自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来自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以工资2000元为例:应付工资:2000税前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373计税金额:2000-373=1627税前扣除费用(北京市):1200应税所得:1627-1200=427税率:5%个人应缴所得税:427×5%=21.35个人实发工资:2000-373-21.35=1605.65来自代扣代缴人的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簿,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来自代扣代缴人的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在次月7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来自代扣代缴人的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及具体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人员,共同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负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隐瞒应纳税所得,不扣或少扣缴税款的,按偷税处理。扣缴义务人偷税数额不满1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不到10%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来自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3.1劳动合同3.2劳动报酬3.3社会保障3.4档案管理3.5法律责任来自劳动合同3.1.1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要求3.1.2项目捐赠者的要求3.1.3劳动合同的内容来自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要求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三要素提供劳动发工资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来自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来自项目捐赠者的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障费用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当然也是NGO机构的社会责任之一。国际捐赠机构非常重视接受捐赠的NGO是否履行其应负的社会责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障费用是国际捐赠机构审计内容之一。来自劳动合同的内容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劳动者说明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来自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并具备以下法定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纪律;(七)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来自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以上内容之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下列内容:(一)试用期;(二)培训;(三)保守商业秘密;(四)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五)其他事
本文标题:财务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ppt 53)(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0433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