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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璧山县人事局璧山县教委璧山县卫生局关于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为选拔优秀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专业技术人员。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岗位及数量序号招聘单位招聘专业招聘数量备注1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1外科临床医学12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1影像13县中医院中医临床1临床医学14丁家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学1影像1检验15大路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学2影像16八塘中心卫生院中西医结合1影像17璧山中学数学1限重点师范类大学和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毕业生英语2物理1化学1生物18来凤中学英语1物理1生物12地理29大路中学数学19大路中学英语1物理1化学1汉语言文学110璧山职高机械1计算机1电子1财经1合计34三、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㈠范围对象200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㈡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到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须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4、报考璧山中学、来凤中学、大路中学的考生必须在200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规定的要求;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四、招聘工作程序㈠面试1、面试报名地点: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报名由县卫生局和3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26日,报名地点在县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1421231,联系人:汪国琴,地址:璧山县东林大道48号。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报名由县教委和招聘单位负责,采取到相关院校“双选”会现场进行报名。2、面试资格审查: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面试报名时须持学校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须提供个人简历和学习成绩材料一份。经初审资格合格者,按1:3比例择优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现场公布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须填写《面试报名登记表》。3、面试方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所学专业技术知识解决报考岗位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所学专业知识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参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确定为笔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笔试人选。4、面试时间及地点:卫生系统面试由县卫生局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时间暂定为2007年2月上旬,面试地点暂定在各招聘单位,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教育系统面试由县教委和招聘单位按规定时间在招聘学校内进行。㈡笔试笔试人员除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综合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的考试,专业科目为本专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4笔试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相关规定由璧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1、笔试报名时间:2007年3月17-18日。在规定的笔试报名时间内若已确定为笔试人选人员未报名参加笔试,则取消该考生笔试资格,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第三名可递补报名参加笔试。2、笔试报名地点:教育系统笔试报名地点在璧山县教委人事科,联系电话:85284516,联系人:张朝伟,地址:璧永路47号。卫生系统笔试报名地点在璧山县卫生局,联系电话:41421231,联系人:汪国琴,地址:璧山县东林寺大道48号。3、笔试报名手续:参考人员凭招聘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笔试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表》,另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4、《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5、笔试办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专业知识》分值150分,笔试两科得分之和为考生笔试成绩。6、笔试时间:初定于2007年4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三)体检参试人员面试、笔试两项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参加笔试岗位人数未达1:2比例的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笔试成绩低于150分者不能进5入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政审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璧山县教委、璧山县卫生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在就读学校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以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五)公示招聘过程中的以下几个环节必须进行公示:一是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二是参加笔试考生笔试成绩;三是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四是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前三个环节公示时间为3天,第四个环节公示时间为7天。(六)聘用审批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负责组织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待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并报重庆市人事局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6此次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所有考生在200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以及报考璧山中学、来凤中学、大路中学的考生在200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得上报审批),报考璧山职高人员在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关系。五、纪律要求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璧山县人事局璧山县教委璧山县卫生局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
本文标题:璧山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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