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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印发邯郸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3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33号)和全省劳务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培训工作,推动劳务经济发展,制定了《邯郸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七月2邯郸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就业和服务劳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吸纳农民工上岗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农村“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为重点,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进一步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培训能力,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和稳定就业服务。(二)基本原则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培训计划根据省厅下达任务目标,由市、县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建立统筹协调,上下职能对口,相关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政府投入,公开运行。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行免费技能培训。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确保培训机构认定、培训信息、培训补贴拨付等操作过程公开透明3运行。绩效挂钩,注重实效。建立培训补贴与培训任务、鉴定结果、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考评机制,并按照绩效直接向培训机构兑现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强化管理,严格监督。明确培训机构认定、补贴资金拨付、培训过程监管等重点环节的操作程序,确保培训效果和资金使用安全。二、培训重点及目标任务(一)培训重点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企业新吸纳农民工上岗培训、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技能培训;3、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开展的劳动预备制培训;4、对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开展订单式的中短期定向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二)培训任务今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1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万人(含农村“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的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企业新吸纳农民工上岗和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及困难企业职工技能培训6万人。各县(市、区)要在《2010年各县(市、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劳务收入目标分解表》的基础上,将培训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企业和培训机构,并将目标分解情况于6月底前4上报“邯郸市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职培办”)。(三)培训方式根据岗位需求以实用技能培训为主,采取集中授课与现场指导、系统培训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和企业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主要由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承担;企业吸纳农民工上岗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主要由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职业院校承担;劳动预备制培训由技工院校承担;其它技能和创业培训由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由职业能力建设处室牵头,会同就业服务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共同认定。三、职责分工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33号)文件要求,我市实行“邯郸市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见附件1:财政部门按规定审核、拨付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资金,并加强资金的监管。四、资金保障及补贴标准(一)资金保障。加大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就业专项资金中原则上应安排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确保培训目标任务的完成。5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按照每人每课时4元的标准,依据不同职业(工种)给予补贴,但最高不超过1600元。企业招收上岗和在岗农民工技能培训按50%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补足;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实际培训课时数核算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每人不超过1000元。对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标准,按相应职业(工种)鉴定收费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给予全额补贴。(二)补贴资金拨付办法。继续实行直补劳动者、直补企业和培训机构代领相结合的补贴方式。五、组织实施2010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上旬-7月中旬)。一是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职责,明确任务,部署工作;二是制定我市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和资金管理、拨付程序;三是按程序认定定点培训机构并上报省厅备案;四是结合我市实际,下达培训计划;同时,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全面展开。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中旬-11月底)。一是开展职业培训调研摸底,摸清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基本情况;二是建立健全开办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及定点机构管理台账;三是做好教学计划、大纲及教材的审核工作。四是制定定点培训机构的绩效考核办法。五是做好培训统计及信息反馈工作。六是各定点培训机构以定单、定向培训为重点,全面展开职业培训工作。6第三阶段:验收阶段(12月份)。按照培训补贴与培训任务、鉴定结果、就业效果相挂钩原则,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各县(市、区)及对口单位,培训组织开展情况、学员就业情况和劳务输出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优秀培训机构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六、组织领导(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职业培训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既是阶段性的攻坚任务,又是动态发展的长远性工作。我市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职业培训对于促进、稳定就业和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作用,强化责任意识,上下积极协调配合,抓好组织实施。(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市级将成立“邯郸市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局长陈继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赵清凡、苑清民同志、纪检组组长王志振同志、财政局副局长李曙光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赵清凡同志兼任,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职业能力建设处、就业促进处、纪检监察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就业服务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与教研指导中心)、财政局社保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职业培训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邯郸市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日常工作巡查及督导(具体职能、分工见附件)。各县(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到目标、责任、措施三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齐抓共管、密切配7合的工作机制,并于每季末当月20日前,将《2010年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报市就业服务局和职业能力建设处。(三)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县级定点培训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完善定点培训机构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台帐,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年度质量评估考核、奖惩和淘汰制度,提升培训质量。(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的监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各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配合财政部门规范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信息、资金补贴标准和拨付程序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附件:1、邯郸市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2010年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表3、邯郸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主题词:职业培训方案通知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0年7月日印(共印份)8附件1:邯郸市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陈继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副组长:赵清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苑清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李曙光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志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赵清凡(兼)成员:周晋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处长张会锋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靳克武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副局长王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与教研指导中心主任)尹天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主任王占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处长9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具体负责。办公室设立五个工作小组:一是政策规划工作组。职业能力建设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业培训政策,汇总下达培训计划,会同就业服务局等部门负责培训机构的认定和年度评估考核,对培训全过程进行监管。二是资金管理工作组。就业促进处牵头会同职业能力建设处制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和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申报审核培训补贴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三是日常管理工作组。就业服务局牵头会同职业能力建设处,实施培训的组织工作,并建立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配合职业能力建设处对定点机构评估认定、考核和督导检查;负责培训的统计工作,定期公布各培训机构及培训人员信息和劳动者市场供求状况,定期公布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职业供求和工资价位情况;会同职业技能培训与教研指导中心负责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审核、教材的开发和教学质量绩效评估。四是鉴定服务工作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牵头要根据有关规定,积极为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五是纪检监察工作组。纪检监察室重点监督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培训过程的监管,培训资金的使用。财政部门按规定审核、拨付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资金,并加强资金的监管。联系人:周晋卫郝希斌联系电话:0310-311149910附件22010年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填表单位(公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0年季度企业在岗农民工培训困难企业职工培训农村“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登记求职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者培训人数(万人)填表说明:1.此表只统计政府财政补贴的各类培训情况,按季度填写年初至本季度末的累计数,保留2位小数。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2.企业在岗农民工培训主要是指企业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期6个月内由企业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情况。对于困难企业,其在岗农民工培训情况在“困难企业职工培训”一栏中体现,在“企业在岗农民工培训”一栏中不体现。3.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是统计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拟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培训的情况。11附件3邯郸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目录职业类别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鉴定补贴标准第一类管理、服务操作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经营师、生产运作管理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形象设计师、车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宝石琢磨工1600元(培训学时不低于400标准学时)240元第二类管理、设计电信服务人员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包装设计师、玩具设计师、首饰设计制作员、模具设计师、建筑模型设计制作员、家俱设计师、企业培训师、项目管理师、理财规划师、用户终端维修员、通信电力机务员、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鉴定估价师、社会体育指导员1200元(培训学时不低于300标准学时)168元生产运输
本文标题: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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