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镇安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1-镇安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镇人劳社〔2009〕435号镇安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政府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参管单位: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商政人发〔2009〕288号和镇组发〔200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09年我县政府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的范围、对象、内容、形式、程序、要求、量化标准和具体问题处理办法,仍按镇组发〔2009〕3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二、各考核单位对试用期、见习期的新录(招聘)人员的年度考核,在个人考核表上必须填写评语,不定等次;对立案审查或在停职检查期间的人员,暂不参加年度考核,待组织正式结论后再确定考核等次,但在考核备案表(花名册)中要注明。-2-三、凡人事部门已发文通知退休的、上半年到达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一律不予考核。四、凡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暂不)考核和处分期内的不定等次,要有书面单行材料,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五、公选村支书(财供)的年度工作考核,以县委组织部的年终检查考核结果为准。六、各单位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对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等行为,将按《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有关条款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09年度的考核工作务必于2010年3月底前结束,请各单位将考核材料和附件1至2表电子文档及个人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主管局,由主管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备案资料。附件:1、机关和参管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3、机关和参管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4、机关和参管单位个人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注:附件在镇安人事·劳动信息网下载)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主题词:人事考核通知抄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监察局),县委组织部,档(二)。镇安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9年12月29印发
本文标题:镇安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056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