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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卫生局青人办发[2006]180号关于报送2006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区(市)人事局、卫生局,市直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及各医疗单位:为做好2006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报送2006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卫人发[2006]11号)、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5]169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意见》(青人办发[2006]61号)有关要求,现就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呈报的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文件2有关规定进行。(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及业绩材料;(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四)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有关申报材料;(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填好,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同意推荐晋升ххх职务任职资格)。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后方可推荐上报;(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同意推荐晋升ххх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送呈报部门;(九)根据申报人的书面材料,使用“山东省卫生系列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填录相关电脑资料后打印《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将“核对表”返回申报人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3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原件)3、用“山东省卫生系列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原件一式3份(A4纸型);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表性著作(限提交2部)、论文(限提交4篇,文章字数不限)原件;代表性科研课题、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限提交5项),其中,科研课题已立项或通过成果鉴定的应提交科研课题立项书或项目鉴定表原件、科研成果获奖的应提交获奖证书及公报或光荣册原件;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行政奖励、荣誉称号及专业学术团体兼职等证书、证明原件每项不超过3件;(原件、复印件)5、有效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遗失者,须提交本人档案中的学籍登记表等能证明其学习情况的材料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47、申报医学专业各级别技术资格,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8、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9、参加副高级评审的须提交相应级别和专业模块的《青岛市晋升职称计算机应用考试合格证书》、《测试合格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10、凡被推荐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中,均须报2份《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否则,各级评委会不予受理。专业技术人员认为本单位已实行“六公开”后签字。填卡时,专业技术人员少的单位,尽量都签字;人员多的单位,尽量选参加评审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可在下载,4份均要求认真手写,复印无效),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现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12、报送的材料、证件等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其复印件要求用A4型纸复印后按相同顺序装订成册。第一册顺序:学历、资格证(注:学历授予时间、资格证书的授予时间须复印清晰)、外语、计算机、聘书(累计聘任期满45年或5年的聘约或聘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第二册顺序:奖励证书、发表文章(注:奖励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文章按照代表的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排列,并在报刊封面上按相同的顺序编号);其他材料整理顺序:破格表、一览表、量化表、“六公开”、工作总结、《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原件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其复印件要求全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否则不予受理。(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1、各地各部门(单位)登录卫生厅网站下载“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及相应使用说明、填报要求等;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3、符合《山东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连同《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上报,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4、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人事主管部6门出具委托函。5、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评审材料袋封面上要清晰注明各种材料名称及数量、呈报部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晋升职务、二级专业名称、材料分类(正常晋升、破年限晋升、破学历晋升、双破晋升、改系列晋升、跨系列晋升)。7、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一般打印上报,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评审材料不得由评审对象本人报送,否则不予受理。8、使用“山东省卫生系列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呈报花名册”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与送审报告1份、《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3份及其他书面材料一并呈报;9、为便于评审结束后,尽快办理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组织此次材料报送时一并收齐本单位(部门)所有系列申报人员照片,并在本年度各系列职称评审结束前整理好办证信息,根据市人事局的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评审通过人员资格证书。三、填表说明(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7全称。“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三)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后面填写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四)“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且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五)“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六)“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1998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8年,填1998.10/7,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1998.10/3。(七)“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8(八)“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九)“论文、著作”栏的填写:1、要有选择性的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2、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3、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4、“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5、“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6、“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9(十)《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中的“倾斜项目”系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可以适当倾斜照顾的项目如“援藏”、“援疆”、“援外”、“卫生支农”等。四、其它有关注意事项:(一)申报卫生系列临床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交:1、反映个人最高学术水平的原始病例2份,不得拆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2、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参加卫生支农服务累计达1年以上的,要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3、有援藏、援疆等证明材料原件。(二)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青人办发[2006]61号)“(二)相近系列申报。┅┅允许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相关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注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了不与有关法规相抵触,进一步明确申报范围,青岛市卫生系列(医、药、护、技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可交叉申报本系列各专业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五、关于报送专家库信息问题10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要求,请各市各单位按照有关标准条件,推荐上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评委专家。各市(单位)每二级专业最少推荐在职专家3人以上,推荐专家人数较少的在遴选高评委专家时一般不予考虑。专家基本要求如下:具有正高职称、聘任两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个别业绩特别优秀的副高级专家也可作为推荐对象。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山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评委专家库备选人员推荐表》,录入相应的电子信息、进行电子照相(或扫描照片)后将相关表格及电脑资料随职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卫生局职改办。六、报送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材料时间2006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报送时间安排见附件1),过期一律不再收审,报送地点:市卫生人才中心(栖霞路16号),联系人:马秀珍、王琛,联系电话:8289201282892013。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主题词:报送卫生副高级评审材料通知青岛市人事局办公室2006年10月23日印发附件1112006年青岛市卫生副高级评审材料报送日程安排表时间单位收审材料数签退材料数签名10月30日上午市南区人事局胶南市人事局下午李沧区人事局平度市人事局10月31日上午四方区人事局莱西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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