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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池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满水试验。在满水试验中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水池渗水量按池壁和池底的浸湿总面积计算,钢筋混凝土水池不得超过2L/m2.d;砖石砌体水池不得超过3L/m2.d;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一)充水1.向水池内充水宜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充水为设计水深的1/3;第二次充水为设计水深的2/3;第三次充水至设计水深。对大、中型水池,可先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的抗渗质量,当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2.充水时的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d。相邻两次充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3.每次充水宜测读24h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充水过程中和充水以后,应对水池作外观检查。当发现渗水量过大时,应停止充水。待作出处理后方可继续充水。4.当设计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二)水位观测1.充水时的水位可用水位标尺测定。2.充水至设计水深进行渗水量测定时,应采用水位测针测定水位。水位测针的读数精度应达1/10mm。3.充水至设计水深后至开始进行渗水量测定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4.测读水位的初读数与末读数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为24h。5.连续测定的时间可依实际情况而定,如第一天测定的渗水量符合标准,应再测定一天;如第一天测定的渗水量超过允许标准,而以后的渗水量逐渐减少,可继续延长观测。(三)蒸发量测定1.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可采用直径约为50cm,高约30cm的敞口钢板水箱,并设有测定水位的测针。水箱应检验,不得渗漏。2.水箱应固定在水池中,水箱中充水深度可在20cm左右。3.测定水池中水位的同时,测定水箱中的水位。(四)水池的渗水量按下式计算:(附1.1)式中q——渗水量(L/m2·d);A1——水池的水面面积(m2);A2——水池的浸湿总面积(m2);Ed——水池中水位测针的初读数,即初读数(mm);E2——测读E1后24h水池中水位测针末的读数,即末读数(mm);e1——测读E1时水箱中水位测针的读数(mm);e2——测读E2时水箱中水位测针的读数(mm)。注:①当连续观测时,前次的E2、e2,即为下次的E1及e1。②雨天时,不做满水试验渗水量的测定。③按上式计算结果,渗水量如超过规定标准,应经检查,处理后重新进行测定。水池满水试验记录附表3.2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水池名称施工单位水池结构允许渗水量(L/m2·d)水池平面尺寸(m)水面面积A1(m2)水深(m)湿润面积A2(m2)测读记录初读末读两次读数差测读时间(年、月、日、时、分)水池水位E(mm)蒸发水箱水位e(mm)大气温度(℃)水温(℃)实际渗水量(m3/d)(L/m2·d)占允许量的百分率参加单位和人员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本文标题:水池满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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