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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公司章程通用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公司章程通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公司章程模板【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分期缴付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计其中货币出资(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参考资料,少熬夜!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参考资料,少熬夜!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产生。董事任期年,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产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第十五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参考资料,少熬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篇】第三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参考资料,少熬夜!(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六)宣告破产。第三十七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新设立公司章程【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公司、先生或女士)(以下简称投资者)在xxxxxx投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xxxxxx有限公司公司法定地址为:xxxxxxxx第三条投资者为:英文名称;法定地址(中文):英文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公司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第五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宗旨: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经营规模第十条公司产品在境内外销售,外销%,内销%。外汇收支由公司自行平衡。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公司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由解决。第十一条出资者以作为出资。第十二条投资者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出资额并办理验资手续。第十三条投资额者在缴清出资额后,经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验资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是:出资者名称、出资内容,参考资料,少熬夜!出资日期、发给验资报告书日期等。第十四条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数额。第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七条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表(如经营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入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4)决定建立分支机构、修改公司章程;5)讨论决定公司停产或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6)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7)负责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8)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第十八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由投资者委派。董事任期年。经投资者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十九条董事会董事长由投资者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投资者委派。第二十条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根据情况也可以在异地召开。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第二十三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2O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第二十四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席,当作为弃权。第二十五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第二十六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该记录由公司存档。第二十七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参考资料,少熬夜!1、修改公司章程;2、中止、解散公司;3、增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4、向他方转让本公司的股权;5、将本公司的股权抵押给债权人;6、抵押公司资产;7、公司的合并、分立。第二十八条下列事宜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l、决定公司每年经营方针、经营计划及发展计划;2、审查和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会计报表;3、审查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报告;4、决定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决定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规章制度;6、决定公司的资金使用、贷款限额;7、任免正、副总经理及其他由总经理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工资待遇;8、按中国有关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福利制度;9、决定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增加和撤销下属职能部门。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人,均由投资者推荐,由董事会聘任。第三十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第三十一条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期为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第三十三条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务。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第三十五条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等高级管理
本文标题:公司章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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