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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市统一战线新成员培训班心得体会范文【精选4篇】【导读】这篇文档“参加全市统一战线新成员培训班心得体会范文【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参加新《劳动法》培训班学习心得【第一篇】参加新《劳动法》培训班学习心得近日,我在长沙参加了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为期一周的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我是带着问题去参加培训,感到获益匪浅,现将我的培训心得汇报如下:一、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解析。1、法律的适用范围的变化。《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医院等组织。未毕业的学生不是劳动者,应签订实习协议。返聘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构成工伤事故,但得交意外伤害保险。2、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变化在于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工会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业平等地位。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及约定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4、试用期的变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5、违约金的规定的变化。《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只有第二十二条培训费用和第二十三条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支付违约金。6、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的变化。现行法律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新法规定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一个月内的,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7、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标准首次以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相关规定原来也有)(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8、合同解除,用人单位不得在档案和保险关系的移转上再刁难劳动者了。该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9、劳动者解除合同更容易,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更难了。劳动者预约解除的条款是: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随意解除的条款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增)(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新增)(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针对学习的内容,本人对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做了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在2011年3月前,我司非编劳动人员即没有按照劳动法购买社保医保,而且劳动合同是不规范的,虽然现在已经规范,但是依旧存在历史问题,容易被翻旧账。而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证言等。二、我司拥有一部分大龄员工,他们是公司的财富,但同时由于到达退休年龄而无法为其购买工伤保险,虽然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的赔付额度远远不足以抵消工伤所带来的损失。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里面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受伤害员工《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伤待遇、护理费、因公致残致死职工的工伤待遇等。三、我司出现过一部分员工因旷工而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从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如果以后发生劳动纠纷,公司应以法律事实需要的证据予以印证。首先,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收集并保存证明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实时证据,例如:工资单,用以证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变更的书面变更,用以证明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会议记录、员工阅读签字,用以证明决定通知等文件送达劳动者的寄送签收回执等。其次,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公司应当收集可以证明处理事件真实的资料、证明,以防出现劳动争议中的被动局面。四、我司现在非编员工已经全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他们的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发还给个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安保部保安入职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新《劳动合同法》提出“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某新媒体学习心得体会【第二篇】XX新媒体学习心得体会通过新媒体学习有哪些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心得体会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XX新媒体学习心得体会利用计算机既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达到资源共享。多媒体在教学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在此谈谈我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心得体会。第一、在多媒体教室上课,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学生对学习有了深厚的兴趣,在教学中,老师讲得轻松,学生学得自如,在教学中遇到的很多困难也就迎刃而解了。第二、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在教学中很多学生难以理解的问题可以比较直观、形象地展现在学生面前,便于学生理解和接受。如小学四年级语文《鸟的天堂》一文,利用多媒体可以直观的看到大榕树,降低教学的难度,省时高效。第三、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有助于加快教学速度,在课堂上有充足的时间让学生练习巩固。在普通的教室里上课,老师要用粉笔板书教学内容、习题、解题过程等,这样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利用多媒体,预先制作好课件,充分利用好课堂上的每一分钟。增加教学的密度;还可以即时反馈,体现反馈的广度。第四、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深刻体会到它的优势,从而促使我去认真学习计算机操作,学习制作课件,在网上收集与教学相关的资料,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学成绩。总之,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合理利用好课堂时间,在相同的时间内让学生掌握更多的知识,又促进我们老师学习,提高教学能力。当然我清醒地认识到它也有弊端,应该如何发挥它的用处,扬长弊短,这也是我所要思考的。XX新媒体学习心得体会初次见小兵老师,风趣亲和是第一印象。老师显然有备而来,提前为我们准备好了演示提纲,从用脑,走心,有骨,见胆四个方面一步步引导我们,让我们知晓写作必须的要素,告诉我们好文章是如何“炼成的”。其后,老师为我们分享成熟的新闻报道,层层剖析,找结构,寻脉络,读懂文章内涵。而听了老师的课以后,我的写作视野确实开阔不少。用脑:提笔之前,必须要充分考虑,胸有成竹,更要写出思想的高度,写出自身的亮点。走心:写出真情实意,写出真情实感,这样才能引读者共鸣。有骨:文章结构脉络顺畅,更要有线索贯通,这样读之畅快,看之紧凑。见胆:意在敢于表达,勤于思考,只要你的论点足够有说服力,就要大胆发声。而在我短暂的阅读生涯中,我觉得在老师讲的基础上,1篇好的文章还有两点因素必不可少,一是对文章节奏的把控,这个与老师的用脑有骨观点有相通之处,文似看山不喜平,文章有好节奏,才能让人“看进去”;另一点就是对气氛的渲染,好的文章把读者带进故事,带入现场,气氛烘托必不可少。总的来说老师的讲课逻辑严密,深入浅出,让我们大家都掌握了一些很好的写作方法。而在讲课过程中我更看到一个新时代媒体人的原则与操守。在以前浏览网上的一些言论时,经常碰到一些无良媒体记者为了点击量访问量及博人眼球,故意歪曲事实,做出误导的报道,却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但是今天,通过小兵老师的言行举止,我逐渐的放下了我对部分媒体人的一些成见。尽力还原事实真相,宣传先进典型,为社会播撒正能量的同时,敢于针砭时弊,敢于批评不良风
本文标题:参加全市统一战线新成员培训班心得体会范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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