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福利模式”比较研究与福利改革实证分析
1“福利模式”比较研究与福利改革实证分析——政治经济学的角度郑秉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内容简介】本文试图从“福利模式”的研究出发对理论史做一简单回顾与评述,在对福利模式的主流学说与观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论述建立福利模式理论的学术意义及其对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理论贡献,从“非商品化”的规范分析角度研究福利模式的类型、比较与演变,以“再商品化”的实证分析方法对不同福利模式的改革现实进行测度,以期揭示福利模式改革进程中的发展趋势,并对改革结果试图给出一些基本判断和结论。【关键词】福利模式社会保障福利国家福利改革比较研究一、“福利模式”理论的创建:艾斯平-安德森的学术贡献众所周知,丹麦学者艾斯平-安德森(Esping-Andersen)在其1990年出版的《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中首次使用了“福利体制”(welfarerégime)或称“福利模式”概念,在其1999年的《后工业经济的社会基础》他坚持使用“福利体制”这个基本范畴;于是,从1990年开始,“福利模式”理论开始逐渐成为一个学科,并走进了大学课堂,进入了大学的教科书,从此,关于“福利模式”的研究由于艾斯平-安德森的原因而成为一个使用非常广泛的专有术语,成为研究福利国家和福利制度比较的一个主要概念和工具,甚至开创了一门崭新的学科“福利模式”,西方国家许多高校直接将之表达为缩写WR,即WelfareRégime。(一)、作为“福利模式”概念的范畴:某些定义域在过去15年的福利模式理论学说史中,绝大多数学者将精力集中在福利模式的分类、数量、测量要素、要素组成与比例等方面,文献浩如烟海;而比较起来,对一些基本定义、概念、术语和范畴的研究却受到了一定的忽视。所以,在福利模式的研究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表述,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基本上是基于对某些概念的“约定”,虽然没有出现过因术语的使用而产生的歧误与讹传,没有导致“笔墨官司”,但在概念定义方面还是需要给予澄清的,尤其在我国目前将福利模式理论刚刚引入和介绍欲以深入的过程中以及在高等院校将之开始搬上大学课堂之际,这是一项基础工作,更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例如,在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当中、之前和之后,在福利模式理论的整个学说史中,我们看到经典作家使用的术语与概念包括了“福利国家”、“福利体制”、“福利世界”、“福利模式”、“国家族”和“国家群”等,那么,他们之间是否有区别?如果有的话,这些区别的性质又是什么?在欧洲主流理论界,总的来说,WR(“福利模式”)研究作为一个学科得以确立并在高校“登堂入室”被认为“是从政治经济学的大背景中提炼出来的结果”1,即福利模式与体制的研究被认为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或重要课题。一般来说,福利体制被认为是由三个元素组成,即政府、家庭和市场,这三者之间的相互组合或者说相互连接可以导致防范社会1Powell,M.andBarrientos,A.(April5-6.2002):TheoryandMethodintheWelfareModellingBusiness,PaperpresentedtoCOSTA15Conference,Oslo.2风险与保障生活水平的福利结果以及社会分层效应;福利结果是指人民福祉与社会风险的隔离现状,其中“非商品化”(decommodification)和“非家庭化”(defamilialization)被认为是其测量的关键因素;而社会阶层则描述了福利混合和福利结果对再分配所产生的影响的现状。从艾斯平-安德森的逻辑来看,“福利体制”在他的“三分法”中是一个关键概念,是其理论核心。从1990年以来的学术发展趋势来看,福利体制已经越来越成为模式研究中的一个不可替代的概念,是模式研究中的一个基本理论工具和出发点,已经逐渐被学界所接受。上述关于福利体制的不同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着这样一个逻辑:“福利体制”这个概念显然应该比“福利国家”概念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用鲍威尔和巴雷托的话来说,“门外汉也许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只考虑福利国家的社会政策观点,那就仍然是福利体制著作的主题”2。但是,什么是“福利国家”呢?对这个概念的定义从文献来看,对它的争论由来已久,许多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很模糊不清的概念,甚至就连艾斯平-安德森本人在《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中也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引用了常见的教科书式的定义:“国家对于公民的一些基本的、最低限度的福利负有保障责任”3。但他紧接着又立即对这个定义提出了一大堆问题,例如这个定义回避了诸如此类的问题:社会政策是否具有解放的性质?它们是否有助于制度的合理化?它们与市场过程相互冲突还是相辅相成?进而,“基本”的含义是什么?要求一个福利国家满足我们更多的、超出“基本”的或“最低限度”的福利需求不是更合乎情理吗?等等。就是说,对福利国家的概念定义是一个历史性的跨世纪的争论,人们很难给出一个比较权威和各个学科都可以广泛接受的定义,用艾斯平-安德森本人的话来说,“除非我们对尚待解释的现象有一种共同的、通用的概念,否则我们无法验证这些相互矛盾的观点”4,所以,包括艾斯平-安德森本人在内的许多学者只能不加区别地使用一个共同的教科书式的定义。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尽量给出福利国家定义的研究边界,或者说至少给出福利国家这个概念的定义域及其研究的基本范畴。一般来说,我们认为起码应该将转移支付、物资服务和充分就业等这三方面的基本内容纳入福利国家的研究范畴。对于这样一个定义域,应该是可以被广泛接受的,例如,米什拉就这样认为,“福利国家是指政府维持国民最低标准的责任的制度化。在战后的福利国家里,这主要意味着三种类型的承诺与制度:充分就业政策,满足基本需求的普遍公益,及各种防止和解除贫困的措施”5。在浩如烟海的文献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福利模式”(model)这个术语。可以说,在“福利模式”与“福利体制”这两个概念之间也是很模糊的,甚至很少有人去加以认真的区别。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艾斯平-安德森之前,学界大多数人使用的是“模式”,而艾斯平-安德森却大量地使用了“体制”这个概念。这样就可推论出,在“模式”和“体制”之间或多或少可能还是有些区别的,至少在艾斯平-安德森那里是不一样的,或换个角度说,至少是艾斯平-安德森首次开始大规模使用“体制”这个概念并将之纳入到福利比较研究之中甚至最终将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但困难的是,艾斯平-安德森在其所有相关著作中他本人都没给出任何对其加以区分的说明,也没对“体制”一词的内涵加以详细论述,更没给予比较。鉴于此,我们只能通过对90年代以来关于福利比较的学术著作中就是否分离出第四个福利类型的争论中予以分析,以此作为一个分析工具和研究路径来看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二)、作为“福利模式”分析的一个基本工具:艾斯平-安德森的“三分法”艾斯平-安德森教授在本书中的重要理论贡献是运用“非商品化”这个工具成功地将福利资本主义分为三个世界或称三种模式6。第一种类型是“自由主义”福利体制。在这种福利体制中居支配地位的是不同程度地运用2Powell,M.andBarrientos,A.(April5-6.2002):TheoryandMethodintheWelfareModellingBusiness,PaperpresentedtoCOSTA15Conference,Oslo.3[丹麦]艾斯平-安德森(2003年):《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第19页。4[丹麦]艾斯平-安德森(2003年):《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第18页。5[加]R·米什拉(2003年):《资本主义社会的福利国家》,法律出版社,第40页。6这部分内容请详见[丹麦]艾斯平-安德森(2003年):《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法律出版社。3经济调查和家计调查式的社会救助,辅以少量的“普救式”转移支付或作用有限的社会保险计划;这种源于“济贫法”传统的制度所给付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收入较低、依靠国家救助的工人阶层;因此,这种体制的非商品化效应最低,社会权利的扩张受到有力地抑制,建立的社会秩序属于分层化的类型。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即主要是盎格鲁--撒克逊国家的历史中确立的制度。第二种类型是“保守主义”福利体制。该制度类型的特点是社会权利的资格以工作业绩为计算基础,即以参与劳动市场和社保缴费记录为前提条件,带有保险的精算性质;这类制度最初发生在德国并得到长期发展,而后扩展到整个欧洲大陆,目前包括奥地利、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许多国家都属于这类国家。在这种制度中,总的来说,其社会权利是根据不同国家所能提供的非商品化程度和不同的保险精算程度而产生变化的,即取决于一个人的工作和参保年限、过去的表现与现在的给付之间的关联程度。第三种类型是“社会民主主义”福利模式。它缘于贝弗里奇的普遍公民权原则,资格的确认几乎与个人需求程度或工作表现无关,而主要取决于公民资格或长期居住资格。由于普救主义原则和非商品化的社会权利扩展到了新中产阶级,定额式的给付原则是其福利津贴给付一个基本原则,所以这种福利制度还被称为“人民福利”模式;与其它两种制度相比,他们寻求相当水平的甚至能够满足新中产阶级品味的平等标准的服务和给付,而不是像有些国家那样只满足于最低需求上的平等,所以,这种制度的非商品化程度最强,给付最慷慨;与上述两种制度相比,虽然属于这种类型制度的国家数量最少,只存在于斯堪的纳维亚几个国家之中,但“人民福利”的理念和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却牢牢扎根,经久不衰,并始终成为社会改革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社会民主主义思想排斥国家和市场、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之间的二元化局面,力图追求平等以保证工人能够分享境况较佳的中产阶级所享有的权利,所以,人们常常将之作为福利资本主义的“福利橱窗”。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与福利模式分成上述三种类型不仅具有学术上的开拓性,而且重要的是,它对人们认识这三种制度各自不同阶级依托的基础、社会结构中非商品化与合作主义的因素。(三)、作为“福利模式”的一个基本方法:“非商品化”除了蒂特马斯等福利模式研究先驱的思想积淀与影响以外,艾斯平-安德森提出的具有广泛影响的“福利体制”概念与术语以及关于福利国家的“三分法”,显然是建基于对截然不同的“社会政策体制”(socialpolicyregime)的考察之上;“社会政策体制”被看作是政治联盟和社会联盟之间、社会组织和机构之间、创造和维持社会政策之间历史关系的产物;于是,根据对“社会政策体制”的定义,我们可以这样说,所谓“福利体制”就不仅仅是指国家制定和执行的各种政策的总和,而是指总体上的社会政治解决方案;政策的变动反映的是政治同盟和代表不同利益和价值的各阶层之间的斗争;斗争与妥协的结果必将被转换成截然不同的“福利供给体系”;而不同的“福利供给体系”必将导致各个社会经济部门尤其是政府、市场和家庭之间各种不同组合的责任分配方案。所以,“福利模式”研究中所使用的方法与工具首先应该是政治经济学,其次是“比较社会政策学”,或者说它使用的是从政治经济学趋向于“比较社会政策学”的一种研究方法,尤其当“福利模式”的研究集中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的时候,这个研究就成为建立在政治经济学和“比较社会政策学”对福利国家进行分类的基础之上的一个学科了7。比较社会政策学侧重的是对社会政治和社会阶层之间动态关系的研究。不同的社会政治下工业化生产所导致的不平等现象是有差异的,对社会分层化和政治运动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而利益集团、社会阶层和政治运动的发展必将导致福利产品提供模式的不同,这些7关于福利模式研究的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详细阐述,可以参见Davis,PeterR(2001),RethinkingtheWelfareRegimeApproach,inBobDeacon(eds):GlobalSocialPolicy,London,JournalofUniversityofSheffield,Vol.1(1),SagePublications.pp.79-80.4模式反过来又强化了这种制度模式下特定形式的政治联盟和
本文标题:“福利模式”比较研究与福利改革实证分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0719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