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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消防局建筑设计相关文件汇编上海市消防局建筑设计相关文件汇编上海市消防局建筑设计相关文件汇编上海市消防局建筑设计相关文件汇编2012201220122012年年年年1111月月月月1111日日日日2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应用塑料管道消防安全规定的通知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应用塑料管道消防安全规定的通知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应用塑料管道消防安全规定的通知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应用塑料管道消防安全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市建委《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雨水管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在本市部分建设工程中实施禁止使用实腹钢门窗和镀锌给水钢管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现对本市建设工程应用塑料管道消防安全规定通知如下:一、电器线路套管一、电器线路套管一、电器线路套管一、电器线路套管l、建设工程消防电源、消防设备控制线路、通讯线路采用塑料电工套管保护的,应采用预埋方式敷设,明敷不得采用塑料管道。2、其他电器线路可采用聚氯乙烯等难燃性塑料电工套管保护。二、消防供水管道二、消防供水管道二、消防供水管道二、消防供水管道室内消防供水管道不得采用塑料管道。三、生活给水、排水〔雨水三、生活给水、排水〔雨水三、生活给水、排水〔雨水三、生活给水、排水〔雨水))))管道管道管道管道1、建设工程中充水生活给水干管采用硬聚氯乙烯管道时,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2、生活给水、排水横干管不宜穿越防火分区隔墙和防火墙;当不可避免确需穿越时,应在管道穿越墙体处的两侧采取设置阻火圈等防延燃措施。3、除多层住宅外,住宅建筑明敷的直径≥110毫米排水干管在穿越楼板处,应紧贴楼板采取设置阻火圈等防延燃措施。4、公共建筑排水干管应设在管道井内,当管道井的面积大于lM2时,应每隔2—3层结合管道井的封堵采取设置阻火圈等防延燃措施。5、当建筑内明敷直径≥110毫米给水、排水横支管接入管道井内的竖管时,在穿越管道井壁处应采取设置阻火圈等防延燃措施。四、其他管道四、其他管道四、其他管道四、其他管道建设工程中其他塑料管道(如医院配送药管道、银行运钞管道、集中吸尘管道等),参照以上规定执行。五、防延燃产品要求五、防延燃产品要求五、防延燃产品要求五、防延燃产品要求1、阻火圈等防延燃产品的耐火权限,应根据设置位置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2、阻火圈等防延燃产品属消防产品,必须按规定办理消防产品认可手续,无消防产品认可手续的产品不得在建设工作中使用。六、本规定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六、本规定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六、本规定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六、本规定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关于印发《双层玻璃幕墙防火设计规程(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双层玻璃幕墙防火设计规程(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双层玻璃幕墙防火设计规程(暂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双层玻璃幕墙防火设计规程(暂行)》的通知防火部、各支队,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双层玻璃幕墙防火设计管理,确保双层玻璃幕墙建筑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我局专门制定了《双层玻璃幕墙防火设计规程(暂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二○○八年六月十七日3双层玻璃幕墙防火设计规程(暂行)双层玻璃幕墙防火设计规程(暂行)双层玻璃幕墙防火设计规程(暂行)双层玻璃幕墙防火设计规程(暂行)一、术语一、术语一、术语一、术语(一)双层玻璃幕墙双层玻璃幕墙是指由内、外两层结构玻璃幕墙构成的使内、外结构层之间的空气层产生空气流通的幕墙。(二)整体式双层玻璃幕墙整面没有横向和竖向约束措施,空气在内外层幕墙间整体流通的双层玻璃幕墙。整体式简图(三)走廊式双层玻璃幕墙通过横向若干层间的有效防火分隔,空气层约束在一层或若干层内的双层玻璃幕墙。走廊式简图(四)窗盒式双层玻璃幕墙通过横向若干层间及竖向若干段的有效防火分隔,空气层约束在有效层间单元内的双层玻璃幕墙。4窗盒式简图(五)竖井式双层玻璃幕墙通过竖向的有效防火隔离条形成专属井道,利用“烟囱效应”将室内污染空气从专属井道导出的双层玻璃幕墙,由井道单元、有效层间单元等组成。竖井式防火简图二二二二、灭火救援、灭火救援、灭火救援、灭火救援(一)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面侧外墙不宜设双层玻璃幕墙。确需在消防登高面侧外墙设置双层玻璃幕墙的,该侧外层玻璃幕墙应在100m高度范围内设置易于紧急击碎的玻璃并符合下列规定:1、走廊式双层玻璃幕墙应在每层设不少于2块易于紧急击碎的玻璃,其间距不应大于20m。2、窗盒式、竖井式双层玻璃幕墙应在每个层间单元设不少于1块易于紧急击碎的玻璃。3、每块易于紧急击碎玻璃的面积不应小于1.2m²,宽度不应小于1.0m并应设置明显标志。(二)消防登高面侧内外层玻璃幕墙之间每层应设供消防人员通行的设施,内层玻璃幕墙应对应外层易击碎玻璃位置设可开启门。(三)消防登高面侧玻璃幕墙应在首层设挑檐等防碎片击伤措施。三、建筑防火三、建筑防火三、建筑防火三、建筑防火5(一)设置整体式双层玻璃幕墙的建筑,其建筑的总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内外层幕墙之间间距不小于2.00m且每层均设有宽度不小于0.5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时,其建筑总高度不应大于50m;2、当内外层幕墙之间间距小于2.00m或无每层设置防火挑檐时,其建筑总高度不应大于24m。(二)整体式双层玻璃幕墙的内层玻璃幕墙应设置防火分隔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层应设窗间墙、窗槛墙,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不低于0.80m高的实体裙墙或每层设置宽度不小于0.5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挑檐。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必须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三)双层玻璃幕墙在跨越水平向防火分区或防火单元处应采用与防火分隔物耐火极限相同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四)除整体式外,双层玻璃幕墙应在竖直向每层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约束隔板进行防火分隔。确应节能设计需要的,可每二至三层设置约束隔板,但应在无约束隔板的楼层设置宽度不小于0.5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五)竖井式双层玻璃幕墙的竖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竖井壁上的每层开口部位应设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关闭的丙级防火门或防火阀(百叶)。(六)设有强制通风方式的双层玻璃幕墙建筑,其通风管道的防火设计要求均应符合现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四、消防设施四、消防设施四、消防设施四、消防设施(一)设双层玻璃幕墙的建筑内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二)除内外层幕墙之间间距大于2.00m、两侧和顶部均敞开的整体式双层玻璃幕墙建筑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排烟外,其他设双层玻璃幕墙的建筑应设机械排烟系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相关规定要求。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双层玻璃幕墙建筑可不设排烟系统:1、建筑部位为无可燃物的独立防烟分区的中庭、大堂。2、走道或回廊设有排烟设施,建筑部位为建筑面积小于100m²的房间。3、建筑部位为机电用房。关于颁发《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关于颁发《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关于颁发《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关于颁发《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维护暂行技术办法》的通知施工、维护暂行技术办法》的通知施工、维护暂行技术办法》的通知施工、维护暂行技术办法》的通知各区(县)防火监督处、各有关单位:为预防和减少居民火灾和人员伤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制定下发《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维护暂行技术办法》,请各单位在老式砖木结构居民住宅楼、公众聚集场所的专项治理中,对符合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场所或部位,严格按照此办法的有关技术要求予以执行。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单位可不需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资质。上海市消防局二00二年八月三十日6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维护暂行技术办法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维护暂行技术办法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维护暂行技术办法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维护暂行技术办法为了提高建筑抗御火灾的能力,有效的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规定如下:一、定义一、定义一、定义一、定义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指由K系数为80、115的快速响应或K系数为80的标准响应喷头、管道以及供水设施组成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快速响应喷头的热敏性能为响应时间指数RTI≤50(m.s)0.5,玻璃泡直径为3mm。3、标准响应喷头的热敏性能为响应时间指数RTI≥80(m.s)0.5,玻璃泡直径为5mm。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1、三层及三层以上老式砖木结构民居民住宅楼;2、建筑高度低于24m的、面积不大于500m2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的改建工程;3、200m2以下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塑料、纸张、木材、布匹等可燃物集中的经销商店、仓库;4、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范围以外的地下空间等较重要的场所。三、设计要点三、设计要点三、设计要点三、设计要点(一)一般规定1、老式砖木结构居民楼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在走道、公用厨房、楼梯间及其它公共部位设喷头。2、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在音控室、KTV包房、茶水间、食品制作间、走道等公共部位设喷头。3、其他场所应在可燃物较多和人员较集中的部位设喷头。4、采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的最大净高度不应大于6m。5、老式砖木结构居民楼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销商店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其他场所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采用标准响应喷头。(二)设计基本参数1、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火灾危险等级按中危险级确定,其基本参数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K值喷水强度(L/m2*min)喷头工作压力(MPa)单只喷头最大保护面积(m2)8060.11011560.05132、采用K系数为115的快速响应喷头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最不利点喷头的工作压力低于0.05MPa时,可根据喷头流量适当减小喷头间距和单只喷头最大保护面积,以满足喷头强度的要求,但不得低于0.025MPa。3、采用快速响应喷头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作用面积分别应达到下列要求:3.1老式居民住宅根据设置喷头的最大单元的作用面积确定,但不宜小于4个喷头的作用面积;3.2其他建筑根据设置喷头的最大单元的作用面积确定,但系统的最大作用面积不应大于80m2,最小作用面积不应小于4个喷头的作用面积。4、采用快速响应喷头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持续喷水时间可为10分钟。5、采用标准响应喷头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水强度、作用面积等设计参数应参照上海市《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的要求,但持续喷水时间可为30分钟。7(三)喷头选型及布置1、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宜为57℃或68℃,设在厨房间的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宜为93℃。2、通透性吊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非通透性吊顶应采用下垂型喷头。3、喷头应均匀分布,不应受障碍物阻挡。4、层高较低的场所,当其喷头距地面高度小于2.2m时应设置防撞罩或采用边墙型喷头。5、除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安装,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不应大于360mm。(四)管道及附件1、配水管道上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2、配水管道可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或复合铜塑、铝塑材质的管材并考虑防冻措施。系统管道的连接,应采用丝扣连接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3、系统的最不利点应设置末端放水阀和压力表。4、室内配水干管不应小于40mm;配水支管不应小于25mm;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不应小于15mm。四、系统
本文标题:上海市消防局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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