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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精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精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第一篇】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的治理,确保我乡宗教领域和谐有序,促进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宗教非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进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决依法加大整治有序稳慎推进工作的总体思路,围绕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突出的重点领域、重要地区,依法加大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我乡宗教领域和睦与社会和谐。二、工作目标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夯实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的思想基础,使全乡信教群众始终牢牢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要将依法整治工作与日常依法管理相结合,与强化基层基础,健全体制机制相结合,通过整治,坚决遏制农村宗教非法活动,确保党在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为乡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三、工作重点1.依法做好“中国真理教会”取缔后的稳控工作。要充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扎实做好参与“中国真理教会”活动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继续按照“三管齐下”工作格局,由一名党政干部、行政村干部和宗教人士共同组成包保小组,持续对包保对象宣传宗教政策。要及时收缴“中国真理教会”私自按立并暗发的牧师证、长老证和传道员证,并要求他们书面承诺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非法活动;对证件确属遗失的,要做出书面说明,并书面承诺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非法活动,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变异组织非法活动,不再参加“中国真理教会”之外的其他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以防范其利用证件蒙蔽信教群众。对依法取缔“中国真理教”非法组织后仍开展活动的,严厉进行打击。2.开展“依法查处韩国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工作。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坚决妥处渗透活动,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有序稳慎推动工作”的总体思路,依法查处韩国基督教渗透。工作中,统战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提供政策保障;公安机关要在情报、侦察和依法处置中发挥专门工作优势;宗教部门要会同乡镇综合治理私设聚会点;在打击韩国基督教异端组织工作中,派出所、司法所等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3.依法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定,深化专项治理,坚持保持高压态势。要坚持让爱国宗教团体参与治理,通过爱国宗教团体加强对自封传道人教育转化,以提升转化成效,巩固治理成果。4.依法做好宗教领域非法出版物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宗教非法出版物,宗教部门要会同新闻出版部门依法予以收缴,并对出版、发行或印刷宗教非法出版物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对信教党员进行摸排处理。加强马克思主义和党的纪律教育,按《党章》规定标准清退不符合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教育转化存在参教信教情况的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6.开展针对未成年人非法宗教培训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包括村干部要本着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四、阶段步骤专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1.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3月20日一3月31日)。各村要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部署。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9月30日)。围绕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分项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效果。3.检查督导阶段(2018年10月1日-11月30日)。成立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成员,对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4.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2月)。召开专项工作总结会,巩固提高专项工作成果。五、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要将专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专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2.加强组织领导。要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紧紧依托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和六项工作机制来推进工作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3.确保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将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党建考核主要内容,对专项工作开展中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将严肃依法依纪问责追究。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第二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紧围绕我县“133”发展思路,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把创建活动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发展、民生、稳定、群众工作全覆盖、“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红色宜居、幸福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力争201x年内完成示范单位创建达标工作。三、成立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领导,有效推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特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四、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安排第一阶段: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目标、计划、任务、措施和年度工作方案,并将我局201x年度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方案报县创建办。第二阶段: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结对认亲下乡活动,对促进民族乡和非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的村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并取得实效。第三阶段:按照县创建办工作要求,采取不定期下乡活动,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创建民族团结活动动态档案、简报信息,同时及时将开展活动相关情况上报创建办。第四阶段:严格按照县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开展自查,完善创建工作相关部资料、做好档案专卷,随时接受检查。五、工作要求一、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重大工作意义。各股室要充分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对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结合开展,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搞好创建工作;二、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发展。建立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是我县的异性重大工作,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要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常态化,阶段化推进,落实定期总结研究创建活动工作机制,并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创建办,按照方案创建活动工作安排,进行阶段性的工作总结,自查,不断完善和进步,到201x年底,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创建工作开展的动态信息台账。三、严格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创建活动标准及方案,有创造性、主动性的地开展活动。各股室之间互相监督检查,若因工作不力,或违反创建活动工作制度,从而影响我局创建工作考核督查或被县创建办考核扣分的,在年终目标考核时进行处理。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第三篇】近年来,我县宗教界紧紧围绕“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通过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隐患治理和源头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评比“和谐宗教场所”等一系列工作,全县宗教系统安全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安全工作的基础还不稳固,各类安全隐患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围绕降事故、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化措施,促进全县宗教系统安全稳定。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宗教系统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零增长”,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三、对象和范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是全县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范围是:非通常宗教活动安全、工程建设、危房隐患、防火防盗、用电安全、食品卫生、香烛生产、森林保护、防洪防汛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情况。四、工作分工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宗教团体对所属宗教活动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加强业务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五、实施步骤和措施(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民宗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落实。(二)全面排查阶段(。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三)隐患整改阶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四)督查验收阶段。县民宗局将组织人员,于11月上旬对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和整改结果、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等。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县民宗局成立戴亚平副局长任组长、戴均帽、褚文卫、袁春辉等人组成的县宗教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宗教团体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领域抓“紧”,重点隐患抓“整”,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三)做好统计,及时报告。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记录工作,建立活动帐,健全档案,及时报送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情况。宗教治理工作方案篇【第四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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