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09第九章 劳动关系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HumanResourceManagement课件制作:乔瑞樊智勇赵航李付彩吕晓军HumanResourceManagement版权所有c2010第九章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HumanResourceManagement人力资源管理理解劳动关系的一般含义及特征;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及其构成要素;理解劳动合同的含义及特征;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理解劳动争议的含义及原则;掌握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理解工会的含义并掌握工会的职能;理解集体谈判的含义并掌握集体谈判的过程。本章学习目标人力资源管理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第四节工会与集体谈判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的一般含义及特征(一)劳动关系的一般含义一般而言,所谓劳动关系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劳动力与其生产资料结合并提供报酬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核心概念劳动关系作为最一般的社会关系,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但是,由于各国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各不相同,对劳动关系的称谓也不同,比较常见的称谓有劳资关系、雇佣关系、劳工关系、劳使关系、产业关系等。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的一般含义及特征(续)(二)劳动关系的特征1.财产性与人身性兼有。2.平等性与从属性兼有。3.对抗性和非对抗性兼有。4.稳定性与非稳定性兼有。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二、劳动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劳动关系既是一个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概念,也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明确的法律内涵。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确立和调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要概念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二、劳动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续)(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与区别1.两者的联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实际生活中不存在的劳动关系,也就不可能制定法律规范,最终也不可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二、劳动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续)(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与区别(续)2.两者的主要区别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是根据国家意志形成的思想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劳动关系的形成是以劳动为前提的,而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必须以调控劳动关系的劳动法规的存在为前提。劳动关系以劳动为内容,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劳动法律关系则以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双方当事人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二、劳动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续)(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务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1.二者的共同点(1)合同的一方都是劳动者,另一方都是用工者。(2)劳动者一方履行合同的内容都是提供劳动,其目的都是为了取得相应的报酬。(3)两者都是双务、有偿合同。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二、劳动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续)(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务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续)2.二者的区别(1)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务法律关系则可以双方都是单位或者个体自然人。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不限于提供劳动力,可以是劳动力与劳动者自有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的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二、劳动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续)(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务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续)2.二者的区别(续)(2)劳动法律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者参加到用人单位中去劳动,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而不是与自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而劳务法律关系是劳动者并不参加到用人单位中,以劳务提供者的身份从事劳动,可以与自己的劳动工具相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二、劳动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续)(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务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续)2.二者的区别(续)(3)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人身关系,从属关系,即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就是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支配,从属于用人单位一方,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须听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调度,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劳务法律关系中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并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他们不需要以用人单位职工的身份从事劳动,不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支配。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二、劳动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续)(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务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续)2.二者的区别(续)(4)相对来说,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较为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性的生产要素结合关系;而劳务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即时清结的关系。(5)劳动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而劳务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二、劳动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续)(四)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与基础,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表现为一定的行为和财物。人力资源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三、劳动关系的管理意义第一,企业只有处理好劳动关系,才能够实现其基本的使命、目标,完成其社会责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第二,能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第三,能够帮助避免纠纷。第四,有助于处理日常管理中的很多问题。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对劳动合同概念作了表述,即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核心概念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及特征(续)(二)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2.劳动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从属性3.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完成,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4.劳动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特性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二、劳动合同的种类(一)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双方约定了合同终止的时间)的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没有期限规定(双方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三、劳动合同的内容(一)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在法律规定了必备条款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缺少此类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对必备条款做了如下规定。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三、劳动合同的内容(续)(一)必备条款(续)(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三、劳动合同的内容(续)(二)约定条款1.试用期条款2.保守商业秘密条款3.培训条款此外,双方在签订合同中还可根据情况约定其他条款,如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合同订立的含义及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续)(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续)2.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所遵循的步骤或环节。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实践经验和客观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应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基本阶段。有些国家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要求备案、鉴证的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鉴证,然后劳动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续)(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续)3.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也有一些市场经济国家劳动立法对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无严格要求,即既承认书面劳动合同,又承认口头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对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做了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它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续)(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三项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合作履行原则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续)(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均应信守合同,不得轻易更改,但由于一定的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原合同继续履行有一定困难时,则允许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主客观情况是多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当然也允许自愿协商解除。只要一方提出解除的要求,另一方表示同意即可。但用人单位应注意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劳动者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及给予经济补偿。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续)(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续)(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1.过失性解除(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力资源管理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续)(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续)2.非过失性解除(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
本文标题:09第九章 劳动关系管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0926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