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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行政执法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行政执法局(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计划招录8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4日(含)至1993年10月24日(含)期间出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24日(含)至1993年10月24日(含)期间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本次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面向辽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职位,限辽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毕业后服役期满退伍人员报考。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根据2008年以来历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的规定,2008—2010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11年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行政执法局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就业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3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10月24日8时至10月27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10月24日至28日12时前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1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16时前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4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10月25日至26日到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11月21日8时至11月27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四)注意事项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326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5、本次考试在沈阳市设置考场。6、对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1:2),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5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7、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的情况,报名期间,每天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20:1的招考职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8、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1、笔试内容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按《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2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6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四、面试与资格审查(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笔试成绩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二)资格审查面试前,要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三)面试的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7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1、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六、公示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七、录用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8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的工作人员,需在新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流动,确保基层执法队伍的稳定。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咨询电话:沈阳市东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4824345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47辽宁省公务员局(政策咨询):024—23448361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技术咨询):024—23447326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本文标题:2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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