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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副县长在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推进会讲话稿同志们:今天召开这次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会议,会议主题是,总结前期我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对下步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根据工作安排,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县政府成立的工作专班,在这次推进会后将集中开展整治活动,对前期治理成果进行督查,对经过前段时间整治仍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再进行深入整治,坚决达到预期专项整治效果。关于下步工作我讲以下意见。一、要勇于正视存在的问题截止x月底,我县经批准设立的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xxx家,其中学科类xxx家,拓展的体育艺术类xx家,通过前期的整治已关停xx家。同时,目前仍存在一些无证无照的办学现象。从整治摸排的数据看,我县培训机构总体数量较多,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办学条件差,学生教室、餐厅、宿舍甚至混在一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的培训机构师资缺乏,没有相应资格的专职教师,只能用一些没有教学资质的大学生,或者是和在职教师勾连,利用在职教师违规培训。有相当一部分培训机构在收费过程中,没有和学生家长签订合同,即使有合同,但是使用合同文本不规范。有的培训机构自行规定,缴费后中途概不退费,存在霸王条款、广告虚假宣传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信访举报案件源源不断。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下大力气进行彻底治理。二、要坚定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的立场最近几年,由于受利益驱动,全国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由此带来的各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新东方、猿辅导等大型培训机构先后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顶格处罚。前段时间,XXXXX从事校外辅导的武术馆发生火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形成了严重的负面舆情。为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国家教育部成立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司,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X月XX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要坚持以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做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一年内有效减轻、三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规范和治理意见,由此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也说明校外培训机构确实存在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对象年龄小,具有人员密集、安全防范能力弱、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镇(街)党委政府要成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专班,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掉一个培训机构,不遗漏一个安全隐患,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强化担当,坚决扛起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双减”工作的重要要求,目前我县的专项治理工作到了督查整改阶段,由教体、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住建、应急管理、消防、公安、卫健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将对前期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大家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再掀工作新高潮,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一)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防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办学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房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办学场所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予以停办整改。今年上半年,全县成立了由xx个部门组成的安全检查组,开展了历时xx天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对存在严重问题的xx家校外培训机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建立了销号处理制度,要求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再次对县域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决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二)办学资质。对既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对虽然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其只能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培训。要全面审核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看其是否存在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情况;是否存在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情形;是否存在不经批准多个校址办学的情况。(三)办学行为。一是培训对象。要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衔接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法招收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严禁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二是培训内容。要严肃查处以“国学”为名,传授封建糟粕以及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未成年人学业负担的违规行为。要严格开展班次、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备案审核,加大定期和随机抽查力度,坚决遏制超前超纲培训等行为。三是培训师资。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及网站公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对经查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开设时间不得早于培训学员所在学校对应学段上课时间,线下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五是培训收费。要重点排查校外培训机构与学生及家长签订的合同、收费标准公示和收退费制度落实等情况。要严肃查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或每科一次性收取超过30课时的费用。要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没有在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违规行为。六是培训合同。推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签订行为。要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或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七是信息公示。要严查校外培训机构不把培训师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的违规行为。八是招生宣传。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或者招生,委托或授权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幼儿园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虚构背景荣誉、夸大培训效果、夸大实力、虚构课程报名人数、虚构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四、专项整治责任分工根据《xxx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字〔xxxx〕xx号)、《xx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xxxx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x编〔xxxx〕xx号)、《x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xxxx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x编发[xxxx]xx号)精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中所担负的具体职责如下:教育局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民政局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及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登记、收费公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工作;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坚持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今后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公安局负责打击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应急管理、消防部门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救援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卫生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体行政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设,切实抓好工作推进措施落实。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镇(街)和县直部门责任,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联动合力,促进工作措施落实。(二)扎实推进。要坚持边摸排边整改的原则,按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按照工作部署,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x月初开始,一直持续到x月底结束。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详细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对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重新认定,合格的保留,不合格的要坚决取缔。从国家的政策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取缔是早晚的事。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同时还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刊登、不播放培训机构广告,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要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结果运用,将日常检查情况与年检结果和黑白名单制度相关联,对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坚决打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加大宣传。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将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告知每一位学生和学生家长。要面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校外培训风险预警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科学理智参加假期培训,选择有资质、管理有序、诚信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避免盲目报班参训。对工作措施不力,出现严重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将给予严肃处理。(四)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调联动,按照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让执法更有力度。要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措施不力,职责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出现严重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提升全社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市长在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文稿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安排。当前已经是9月中旬,冲刺全年目标到了最关键的时期,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盯紧各项工作,进一步聚焦聚力、狠抓落实。下面,我重点讲三个方面工作:一、锚定全年目标不动摇,坚决稳定经济运行良好态势一要盯紧重要指标。今年以来,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稳中提质,固定资产投资(全省第7)、利用外资(全省第4)、新增“四上”企业(683家、全省第1)、贷款余额增速(全省第4)在全省排名靠前;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全省第13)、进出口(全省第10)等指标排名全省10名之后。另外,煤炭减产和电厂关停,对煤炭、电力、商贸、物流等行业
本文标题:2021年副县长在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推进会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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