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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长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来源: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作者:wq发表日期:2008-12-3020:12:33阅读次数:412摘要:五年制高职学生成长导师制来源于高等教育导师制,但又具有其特殊性。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将高等教育学术性教育导师制移植至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机制之中,凸现其职业性教育特性,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学生需求提出“五年一贯、二二一分层”的学生成长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在探索与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经验。关键词:高职学生成长导师制培养模式实践作者简介:梅亚萍(1972-),女,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学高级教师,讲师/主任,硕士五年制高职是初中起点的教育,是初中后教育,是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高度融合的一种教育形式。其培养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市场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充分关注学生能适应就业岗位群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如何适应形势要求,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行系统的德育管理,创建一种适合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德育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毕业后能满足各行业和企业的需求,是摆在高职教育工作者面前一个十分紧迫和重大的课题。我校提出了“五年一贯、二二一分层”的分层德育管理模式,并进行了五年制高职分层“学生成长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一、五年制高职学生成长导师制的提出(一)理论渊源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导师制最初产生于14世纪的英国的牛津大学,导师是学生所选科目的学者,他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业和品行,协助学生安排学习计划,指导他如何进行深入学习。这一制度为牛津大学带来了极大的荣誉,几百年来,牛津学子中先后出现了46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英国历史上的41位首相中,七成多毕业于牛津大学。这一做法,其他大学也先后纷纷仿效。但由于经费和人力的限制,一般只在研究生教育中实行“导师制”。近几年,导师制逐渐走出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学术型人才培养这一象牙塔。随着各国经济和教育的发展,一些实力较为雄厚的大学也开始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如北京大学2002年已在本科生中试行导师制,浙江大学2002年已在本科生中全面实施导师制。(二)提出的可能性导师制被公认是一种先进的学生指导制度。那么能否把高等教育导师制培养模式与其他阶段的教育进行整合、优化,创造出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事实上一些国家也在中等教育的某些特殊领域采用导师制。如英、美等国在中学职业指导过程中采用导师制,一些私立寄宿制小学尤其是进行宗教教育的学校对学生的生活指导也采用导师制,还有针对研究性学习项目或天才学生加深学习的导师制等。1998年,“中学导师制”在江苏南京一中应运而生。南京一中采取了班级导师负责制和学生固定导师指导制相结合的体制。确保每个导师有固定学生,每个学生有固定导师,每个导师既面向全体授课对象,又对指定的若干学生的个性、人格发展和全面素质提高负责。随后浙江长兴中学、北京八十中以及佛山的一些普通中学也进行了导师制的有效探索。虽然“高中导师制”在国内还没有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实证经验,但导师制所具有的一系列功能向人们预示着无限广阔的前景。因而,把导师制移植到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中也是可行的。(三)提出的必要性我国五年制高职学校采用的班级授课制,这一制度产生于16世纪的西欧,人们从工业大生产带来的高效益想到教育的改革,于是,集中统一的教育——班级授课制就在“效益原则”的指导下产生了。在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并不发达的时期,班级授课制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教育事业的发展,班级授课制的弊端愈加凸显:学生个体的受教育程度不够充分,受教育的针对性不强,个性发展受到制约。目前高职学校班级普遍是专业班大、人数多。同一专业学生人数少则五、六十人,多则一、二百人。由于每个专业的学生规模大,批量培养,不仅校内专业教师难以具体指导,而且企业接纳实训实习也比较困难。这样将直接影响高职教育学生能力的培养。如果能在现行“班建制”课堂运作模式的基础上,采用导师制,增加课外辅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大班教学和实训的缺陷,而且有利于开展个性化教育。其次,从高职教育的内在要求看也极为必要。有人说,高职教育说通俗一点就是“技艺教育”,突出或强调能力的培养,如同音乐、美术类教育一样,需要建立一种“一对一”的教学关系,以获取专业教师的更多的指导,并重复学习和反复训练。再者,从高职院校普遍推行学分制的要求看,学生选课、职业定位等也需要老师辅导。二、五年制高职学生成长导师制的特点与普通高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相比,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培养方向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见表1),这决定了五年制高职学生成长导师制不可能等同于已有的模式,而应该凸现自身的特点。表1(一)职业性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实用人才,真正办出特色。”199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确立了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同时规定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从表1可见,中专受学制限制,更强调职业的针对性和就业岗位的适应性。与中专相比,五年制高职在注重学生技术应用能力的同时,更重视教学的前瞻性和学生可持续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在这一点上,五年制高职与高专培养方向基本一致,它们与本科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培养方向:高职高专主要培养操作技能方面的人才,而本科则主要培养理论研究与技术方面的人才,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就基础和专业理论而言,高职教育也不等同普通高等教育。前者是“职业技术实施型”,后者是“工程技术”。职业技术是由人类建立的技术体系,如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等,是以技术人员的专业劳动为导向的。技术实施型是以已知的、成熟的实施技术为主导,以任务为中心构建的教学体系。工程技术的研究对象是纯粹的自然体系,遵循的是学科系统性原则。所以,高职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定位不应再局限于学术性教育,而应定位于职业性教育,突出职业教育特点,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培养方案。项目院校学生年龄培养方向普通高校(研究生)约20-24岁(研究生约24岁以上)主要培养理论研究与技术方面的人才普通高专约20-22岁培养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五年制高职约17-22岁培养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中等职业学校约17-20岁培养技术工人普通高中约17-20岁主要选拔优秀高中生以培养精英人才(二)发展性从表1可见,五年制高职学生在校年龄一般为17至22周岁,相当于跨越中专和大专两个阶段,其特点是生理发育逐步成熟,但心理在处于转折的“断乳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正逐步形成。一方面,他们积极上进,渴望了解社会、增长才干、丰富自己的学识,提高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又因为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分化期,加上高科技时代信息传递渠道的增多,他们容易受各种思想的影响,产生心理失衡与情绪浮躁。帮助学生顺利实现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转变,是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从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看,有相当数量的高职生在单位上的表现不尽人意,如自私自利、贪图安逸、不讲奉献,心理过于敏感和激动、诚信缺失,不能很好适应工作岗位。究其原因,是职业素养的缺失。所谓职业素养是指劳动者在一定生理和心理条件的基础上,通过教育、劳动实践和自我修养等途径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职业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内在基本品质,是劳动者对社会职业了解与适应能力的一种综合体现,它具有良好的岗位适应能力,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人文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创新能力等内涵。职业素养对高职生在社会上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我校学生成长导师制不仅仅有技能导师,还有心理导师、生活导师等,注重关注学生的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团队协助辅导等,以保证学生健康可持续地发展。(三)层次性我校五年制高职教学实行“大类招生,二三分类”人才培养制度,学生在进校一二年级主要学习文化理论课和专业基础课;三、四年级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方向,在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中锻炼职业技能;第五年顶岗实习,走向社会。针对学生心理特点和专业学习的需要,我们采用“五年一贯,二二一分层”学生成长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具体见表2。表2层次年级主要导师3五年级生活导师、心理导师、技能导师、科研导师2三、四年级学业导师、生活导师、社团导师、心理导师、技能导师、科研导师1一、二年级学业导师、生活导师、社团导师、心理导师我们的做法是紧紧围绕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总目标,分层次确定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工作重点。但分层决不等于割裂。五年制高职教育的最大特点(优势)是“五年一贯制”,这要求我们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五年当作是一个整体,这个过程是连续的而不是间断的,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之基础,而后一阶段则是前一阶段之提高与升华。三、我校五年制高职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实践2005年,我校提出试行学生成长导师制,制定了相关制度。2005年至今开展了两轮研究实践活动。在近3年的摸索探求中,我们及时总结经验、不断调整实施方法,对一些难点问题解决初步形成了一些方法。(一)谁可以做导师?最初我们要求:担任学生导师的教师要能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要出发,要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关爱学生、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或专业特长、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的教职工。我们选择的大都是在教育教学方面有较高资历的优秀中青年教师。首先,中青年教师积极热情、精力充沛,而且因为其自身的年龄优势,更容易与学生进行平等、朋友式的沟通;其次,这些教师都有自己的专长,或是在技能方面胜人一筹,或是在育人方面有独到之处,容易在学生中建立起非权力权威,让学生产生强烈的亲近感。现在,我校各系部成立了专业指导委员会,聘请了企业顾问或兼职教师,这些校外资源是职业学校学生成长导师制的有效补充,他们的加盟能够缩短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距离,能够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密切校企合作,实现学校与企业的无缝对接。尤其是第三阶段的导师可以由学校实习专管员和企业骨干共同担任。(二)谁需要导师?从为了一切学生角度考虑,导师制应该面向每一个学生。我校第一轮导师制以班级为试点单位,确保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导师,其结果是导师工作与班主任工作多处重合。第二轮实践我们变班级试点为年级试点,年级组长担任导师工作小组组长;变面向全体学生为面向“两头”学生,这部分学生包括需要进一步提升的特长生,同时也包括需要关心的一些问题学生。这一改变灵感来源于世界著名的二八定律。二八定律也叫巴莱多定律,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巴莱多发明的。他认为,在任何一组东西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的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因此又称二八法则。我们抓住了两头学生,就能促进中间,就既能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弊端,又能把学生成长导师制的效用辐射到整个年级。(三)怎样的师生比是合理的?实行导师制要求有较高的师生比,这样才利于导师和学生充分交流,师生间更易建立起亲切、平等、自由的关系,从而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引导,学生也才有机会更深刻地了解各专业,做出合适选择。在美国常春藤盟校中,斯坦福师生比是1:3,普林斯顿师生比为1:6,布朗大学和达特茅斯学院均为1:9。这些久负盛名的高校都视质量为生命,严格控制学生规模,使师生比保持在理想状态。而我国目前全国高校的师生比平均约为1:17,实际上,某些学校某些热门专业师生比更低。我校第一轮导师制有64名导师、637名学生参与,平均师生比1:10左右,远远低于普通高校的师生比,但是实施结果却不容乐观,一些导师觉得工作压力很大,效果不是最好。究其原因在于,导师承担的日常课务和工作偏重,自然没有更多时间与学生沟通。在第二轮实践中,我们在调整服务对象的同时调整师生比为1:4,社团类可以保持为1:10,实施效果颇好。(四)导师导什么?怎么导?不同类型的导师工作侧重点
本文标题:“学生成长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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