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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法律依据: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2、《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第六条: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十八)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手册制度。3、《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4]13号)将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资本金比例由20%及以上提高到35%及以上。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黄政发[2006]61号)第三条: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全市项目资本金的监控,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对项目资本金实行管理、解控和返还。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资本金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和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前,应到市开发办办理项目资本金监控手续。办理监控手续程序如下:(一)开发企业与市开发办、银行三方签订《黄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控协议书》,并在签订该协议的银行设立一个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资本金监控专用帐户。(二)开发企业持市开发办项目资本金核缴通知书,将项目资本金一次性足缴存入到银行设立的专用帐户,并在市开发办备案。审批(服务)机构:黄石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批(服务)主体: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服务)范围:对全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现建立资本金制度审批(服务)收费:行政审批不收费审批(服务)执法人员责任: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理流程(见下页)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3、《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流程图(法定工作日30日,承诺7个工作日)★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受理申请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1、书面申请报告;2、发改委批文;3、《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出让批准通知书;4、《建设规划许可证》;5、修建性详规红线图;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7、《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8、《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9、《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10、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控的相关材料;11、项目可行性报告。窗口受理(0.5个工作日)柯博夫:13986594059审核申请人取件图例:文件流作业指令流信息反馈流配套资料流开发办审核(3个工作日)占芳子13907233753分管局长审批(1个工作日)程华138721176311、检查项目进度;2、审核开发企业填报的相关资料;3、按照施工进度核准项目资本金数额。审批批准文件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取件开发项目批复,资本金监控证明局长审批(1个工作日)刘昌猛13995951699签署审批意见鉴证资本金入帐,整理资料制作批准文件(1个工作日)占芳子13907233753窗口发放文件(0.5个工作日)柯博夫:13986594059十三、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法律依据:⑴《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同意预售或者不同意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的,应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同意预售的,应当说明理由。⑵《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八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开发企业申请后,应当详细查验各项证件和资料,并到现场进行查勘。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1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服务)机构:黄石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批(服务)主体: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服务)范围:对本辖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审批(服务)收费:行政审批不收费审批(服务)执法人员责任: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理流程(见下页)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流程图(法定工作日10日,承诺10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1、黄石市预售商品房许可证申报审批表;2、黄石市商品房预售项目登记表;3、企业申请预售报告;4、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复和项目资本监控证明;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6、发改委项目核准批文;7、《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8、规划红线图;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11、有拆迁的需《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批文,并落实了具体还迁方案;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含桩基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4、工程进度形象达标审查及付款证明;15、建设施工进度计划及竣工交付日期证明;16、总建筑立面图、非住宅及住宅标准层平面图;17、预售方案证明;18、在黄石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录报预销(售)楼盘基本信息;19、已缴纳白蚁防治费证明;20、确定物业服务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及收费标准;21、有委托中介公司销售的,需提供中介公司的资质备案证明及与委托代理销售合同。1、审项目楼盘信息;2、现场勘查中期施工进度,;3、查开发企业维修基金缴存情况;4、审查要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条件。审核开发办核对原件,审核(5个工作日)占芳子13907233753整理资料归档审批图例:文件流作业指令流信息反馈流配套资料流窗口发证(0.5个工作日)柯博夫13986594059申请人取件发证取件分管局长审批(1个工作日)程华13872117631局长签发(2个工作日)刘昌猛13995951699预售许可证签署意见签署审批意见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开发办制证(1个工作日)占芳子13907233753登记备案窗口受理(0.5个工作日)柯博夫:13986594059受理申请十四、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服务)机构:黄石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批(服务)主体: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服务)范围: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进行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审批(服务)收费:行政审批不收费审批(服务)执法人员责任: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理流程(见下页)《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流程图(法定工作日30日,承诺7个工作日)★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受理申请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1、书面申请报告;2、发改委批文;3、《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出让批准通知书;4、《建设规划许可证》;5、修建性详规红线图;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7、《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8、《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9、《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10、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控的相关材料;11、项目可行性报告。窗口受理(0.5个工作日)柯博夫:13986594059审核申请人取件图例:文件流作业指令流信息反馈流配套资料流开发办审核(4个工作日)占芳子13907233753分管局长审批(1个工作日)程华13872117631审查要件是否齐全,资料是否符合条件。审批批准文件窗口发文(0.5个工作日)柯博夫:13986594059审批意见整理资料归档取件备案回执开发办制文(1个工作日)占芳子13907233753登记备案十五、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法律依据: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⑵《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人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审批(服务)机构:黄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审批(服务)主体: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服务)范围: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人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需要批准拆迁的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审批(服务)收费:行政审批不收费审批(服务)执法人员责任: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理流程(见下页)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流程图(法定工作日30日,承诺30个工作日)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受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窗口受理(0.5个工作日)柯博夫:13986594059提出协调意见审批申请人取件归档备案窗口发放裁决书(0.5个工作日)柯博夫13986594059取件估价专家鉴定10天(不计工作日)1、裁决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6、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及第三方证明人;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8、被申请人户籍证明;9、被申请人家庭成员、住房及经济情况说明;10、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图例:文件流作业指令流信息反馈流配套资料流专家委员会审批准文件审核1、业务会审;2、局务会会审;3、根据局务会意见分管局长签署意见。行政裁决决定书拆迁办制作行政裁决书(1个工作日)吴建锋13177305665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整理资料拆迁办协调(25个工作日)吴建锋13177305665局办公会集体研究(3个工作日)吴金文13307238018十六、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核准法律依据: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2、《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规定,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未经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委托拆迁。第二款:具体资格审查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制定。3、《关于湖北省建设厅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省建设厅2005年1月21日第1号公告)第十六条: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待建设部新的核准办法出台),待新办法实施前公布许可条件、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期限等。审批(服务)机构:黄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审批(服务)主体: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服务)范围: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本文标题: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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