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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高管工资问题主要内容一、银行业国企高管薪酬问题二、国企高管薪酬改革背景三、国企高管薪酬改革的问题四、国企高管薪酬问题的建议性解决办法日新华网报道,深圳发展银行等8家A股上市银行2006年年报披露显示:银行董事长、行长等高管年薪均在百万元以上,平均为294万元。衡量一家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是高是低,主要应看他的经营业绩好坏,给公司带来了多大效益,不能孤立而论。国企高管薪酬改革背景改革开放就是它的大背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第一阶段:1978年12月-1984年9月,改革的起步阶段,改革重点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有企业进行了扩大自主权试点和第一、第二步利改税;实行了基本建设资金的“拨改贷”;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开放了14个沿海城市。第二阶段:1984年10月-1992年1月,即从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到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前夕。改革目标是“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了“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第三阶段:1992年2月-2003年10月,是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前进。第四阶段:从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种全会至今及今后10-15年。高管薪酬问题一、薪酬考核不科学。考核与公司绩效脱节;有些公司亏损,高管却依然拿着高工资,而有些公司虽然获取不菲利润,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垄断地位,高管在公司内的作用被放大。《薪酬不应完全取决于业绩》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理查•莱亚德为英国《金融时报》撰稿二、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严;国资办为出资人,而公共财物管理是由财政局负责,但是财政局派出人员监管动力不足,导致监管不严,出现国企高层自定薪酬等荒唐现象。三、国企高管薪酬透明度不够;在我国还没有建立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及职务消费披露机制。许多国有控股公司实际效益明明低下,但一到年终,几乎没有一家企业的财务报表不显示年初确定的指标已“如期完成”,至于这些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到底如何,国资管理部门往往不能确知,这势必造成国企高管人员薪酬的扭曲。由于对国企经营业绩的真假缺乏科学的确认与评价机制,特别是与经营者薪酬挂钩的“效益数”,所以,在不少国企就有点类似于考生自己给自己“判分”。用书上的理论解释,就是委托代理关系中信息的非对成性,高官们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利用自己的控制权,做一些不利于公司绩效的事。国企高管薪酬问题解决法1、深化国企的市场化改革,高管有效的绩效考核。2、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企治理结构,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尽职尽责、运作有效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时建立严格的、市场化的高管经营绩效考核机制,将高管实际薪酬与绩效绑在一起,权责要统一。三、建立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改变国企高管薪酬与绩效脱节的业绩差、年薪高现象,应加强对国企高管的长期激励,可逐步考虑加大股权类长期激励。激励同时,要有必要约束,关键是要将高管薪酬与企业利润及分红挂钩,高管薪酬增长不得超过企业利润增长,并充分考虑到职工的贡献因素以及垄断企业的垄断经营因素,高管薪酬与企业分红挂钩,由证监会规定分红比例,并将这一分红比例确定为高管薪酬的基准。四、建立高管薪酬披露机制,法制及情理的需要,有效监管国有资产的需要和公众知情权满足的需要。
本文标题:国企改革高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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