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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管理人员考核办法5篇第一条为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根据《合阳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管理人员考核办法1一、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绩效考核按百分考核制,实行本职工作、自身建设、民主测评和创先工作的“3+X”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一)本职工作(40分)1、根据年初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与各部门所签订的工作目标及细化分解到个人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量化赋分,全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得40分。2、对列入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少完成一项扣10分;被市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5分。3、对列入镇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少完成一项扣5分;一般性工作目标,少完成一项扣3分;对临时性中心工作和包村工作,没有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完成的,一次扣5分。4、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完成目标任务外的超额部分由镇班子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应加分。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扣除当年奖金,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二)自身建设(30分)1、具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能够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得3分;欺上瞒下、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每次扣5分。2、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维护政府形象和群众利益,得3分;发生一例违法或违纪行为的,扣除30分,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3、服务意识强,对农村干部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积极协调处理,得3分;不按规定批复或答复,超过承诺规定的办理时限,一次扣3分。4、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得3分;故意制造矛盾,散布谣言,影响内部团结的,扣3分。5、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得18分;违反机关管理制度除按规定处罚外,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各类会议和集中学习的,每次扣2分;值班不到位、脱岗的,每次扣5分;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假的,每次扣10分;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参考资料,少熬夜!以辞退。6、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引发群众赴市、省、中央上访的,分别扣5、8、10分。7、工作日午间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8、工作时间如发现下棋、玩扑克、打麻将等行为的,扣除当年奖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三)民主测评(30分)民主测评分为部门测评和个人测评。机关部门被评为先进的,科室工作人员每人得3分。个人测评得票优秀率在50%以上的,得30分;得票优秀率在35%—50%的,得25分;得票优秀率在20%—35%的,得20分;得票优秀率在20%以下的,得15分。不称职票(不合格)得到10%以上,不得分。民主测评在半年和年终分两次进行,两次测评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总分。(四)创先工作(实行加分)部门年度工作受国家级表彰的,相关工作人员加10分;受省级表彰的,相关工作人员加8分;受市级表彰的,相关工作人员加5分;受镇党委、政府表彰的,相关工作人员加3分。个人获得国家、省、市、镇级表彰的,分别加10分、8分、5分、3分。二、考核程序及等次确定绩效考核工作由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机关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为基础,突出工作实绩,实行日常考核与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一)考核程序1、个人进行工作总结。2、民主测评。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平时了解掌握被考核人的工作情况和表现进行民主测评。3、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总被考核人得分情况,并根据被考核人的考核总分数,按规定的比例提出考核意见,报镇党政班子会研究确定。(二)考核等次确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年度考核本职工作、自身建设、民主评议、创先工作4项合计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可确定为优秀。如得90分以上者超出所规定优秀比例的,以得分为序取够名额。80—90分者,可确定为称职(合格)。60—80分(含80分),可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可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三、奖惩办法参考资料,少熬夜!绩效考核分值作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职称评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个人年终奖金福利和包村补助挂钩。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个人,镇党委年终将予以表彰,同时在年终奖励的基础上,上浮20%给予奖励;被评为称职(合格)的个人,给予年终基础奖;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个人,只发年终奖励的80%;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个人,扣除年终奖励,由镇党委派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管理人员考核办法2为进一步加强镇党政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政班子带领全镇人民致富、为民办事的能力,调动和保护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原则考核镇党政领导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绩效挂钩的原则。二、考核对象镇党政领导干部;在职在岗、有固定补助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三、考核内容和办法(评分细则见附表)(一)考核内容: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创新工作加分四项。1、平时工作考核:主要考核党政干部会议出勤、工作出勤、阶段性工作任务和重点交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镇党委、政府根据日常考勤记载、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2、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主要镇党政干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主,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标准:党建工作(25%)、经济工作(25%)、社会事务(40%)、镇重点交办工作完成情况(10%)。3、党员群众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测评大会,对镇党政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其计算公式为:党政干部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良好票数×十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1)/总票数×100。4、创新工作加分:镇党政干部根据获得表彰情况,按附表指定标准进行加分。(二)考核评分办法党政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评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得分×70%+平时工作考核得分×15%+民主评议得分参考资料,少熬夜!×15%+创新工作加分。(三)考核等次确定镇党政干部按最后考核得分确定等次,对党政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党政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镇干部总数的15%。(四)“直接否决”制度1、对党政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干部:①干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②干部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况较为严重的;③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④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四、考核的步骤1、考核准备。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预告。考核组主要由镇党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组成员及镇党委委派人员共同组成。2、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镇党组织负责人召集,镇考核组组长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参会人员包括镇党政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确实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他人填写测评表或转达意见建议。3、述职报告。先由镇党组织书记和镇镇长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由党政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4、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政干部测评表发放并填写。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5、个别谈话。谈话范围是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其他部分参会人员。个别谈话时,考核组一般由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6、调查核实。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定性。7、交换反馈意见。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就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与被考核镇党政干部交换意见。对党政干部的有关评价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班子成员的评价意见,要向本人反馈。8、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组结合平时考核、重点工作和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进行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9、决定上报考核结果。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党政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党政干部绩效工资的发参考资料,少熬夜!放等次,公布并上报考核结果。五、考核结果运用(一)建立实绩档案。镇党委负责反馈党政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要在党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由镇党委专人负责汇总整理,统一归入党政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表彰奖励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二)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1、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政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镇党委进行集中整顿。2、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参照镇相关文件办法发放绩效工资。3、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由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镇党委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镇党委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六、考核纪律镇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镇党委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3校级领导绩效考核是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xxxx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办法由教育局制定并组织实施。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以促进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素质与管理能力的提升为导向,着力构建科学的校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二、基本原则1、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参考资料,少熬夜!则。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3、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原则。三、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校级领导,即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四、考核内容对校级领导的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包括:办学方向、领导班子、德育工作、学校管理等。另一部分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的每年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这部分内容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做出修改。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五、考核办法及流程(一)考核办法1.教育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任科员xxxx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人事股股长担任,人事股总体负责考核工作,各分项的考核由有关股室负责(详见附表)。2、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附表中规定内容的考核由有关股室进行。定性考核由考核办公室、学校教职工、所教班级学生、家长及社区代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考核流程考核工作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程序为:1.个人述职(满分100分)校级班子成员全面总结考核规定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一年来个人在德、能、勤、廉等方面的情况,写出述职报告,由考核办公室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及部分家长、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士参加的会议,听取校级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校级班子成员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自评。2.民主测评(满分100分)由考核办公室组织与会人员(全体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等)对校级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民主测评得分方
本文标题:管理人员考核办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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