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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潼教委〔2011〕267号潼南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潼南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教育办公室,各级各类学校:现将《潼南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认真组织实施。请各学校将“清剿火患”战役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交各教办,各教办于10月16日前将登记表汇总后交县教委办公室李金锋同志处。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主题词:消防活动转发通知潼南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0月11日印-2-潼南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29日至2012年2月29日集中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以下简称“战役”)。为确保战役顺利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战役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在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基础上,深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强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一般隐患100%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实现亡人火灾稳中有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工作重点(一)查前段“五大行动”中未排查整治单位和场所,看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审批手续,是否失控漏管;(二)查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看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章设置员工宿舍-3-等隐患;(三)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看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四)查“四个能力”建设创建单位,看是否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已达标单位是否出现工作“回潮”;(五)查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看各地各部门是否存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隐患。三、工作措施(一)政府全面主导。各镇(街)、各部门要对“清剿火患”战役逐级进行部署,组织辖区派出所和行业部门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各行业部门,要实行部门联动,落实逐级责任制,建立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实施户籍化管理。各镇(街)要以社区和村为基本单元,逐一划分排查网格,逐一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对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中的建筑、单位或场所进行全面摸排。要采取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的方式(附表一),为每一栋建筑、每一家单位、每一个场所建立“户口档案”,逐一明确每条隐患的整改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实行火灾隐患“户籍化”管理,切实做到隐患底数清、情况明。-4-(三)采取铁腕整治。要按照“六个一律”刚性措施,铁腕整治消除隐患。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筑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或指使、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对没有执法权的部门或政府,可报县政府、县公安局或当地派出所处理。(四)强化宣传攻势。县电视台和潼南报要开设专刊、专栏,加大对“清剿火患”战役的宣传力度,坚决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营造声势浩大的舆论氛围。县政府将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战役战况,同时,将积极邀请中央及市级主流媒体和当地党报党刊记者,深入一线、随行出动、跟踪报道、持续跟进,确保各级主流媒体每周报导我县成效。县政府在县消防大队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举报电话为44556119,拟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9日至9月30日)。各镇(街)、行业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5-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分管领导和人员,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镇(街)、行业部门要在前阶段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并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实时进行“回头看、回头查”。各镇(街)、行业部门排查单位或场所后,应填写《“清剿火患”战役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件一),存档备查。(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镇(街)、行业部门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县政府将对全县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清剿火患”战役是近年来全国、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行动,对于稳定我县火灾形势尤其是遏制亡人火灾的高发势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县政府副县长宋庆华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西北,县公安局副书记、公安局副局长陈铁任副指挥长,县公-6-安局、县教委、县财政局、县经信委、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国土房管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主要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王小华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将每天收集、每十天通报战役工作情况,并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推动战役向纵深发展。(二)认真履职,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要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切实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各镇(街)、行业部门要结合总体任务和辖区实际,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部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逐一量化,确保任务完成与时间同步;安监、建设、国土、卫生、教育、商业、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自行业、系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提高本行业、系统抗御火灾的整体水平。特别是针对火灾隐患严重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等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确保消防安全;对“三合一”场所,要立即清理住宿人员,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要督促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用火用电,确保人防、技防到位;县公安局及各行业主管要加强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吊销相关证照,降低资格、资质和信用等级,强力督促整改,坚决铲除危及群众-7-生命安全的隐患。(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镇(街)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签订责任书、分解目标、量化任务等形式,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促落实”的良好局面。县政府将把此次战役开展情况,与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年终考评及干部绩效考核,并将划拨专项经费对战役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贴和奖励。同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战役开展情况纳入政务督查、监察部门日常督检、监察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整治不彻底,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镇(街)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1年9月30日前上报县政府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消防大队)。从2011年10月1日起,各镇(街)及行业部门每10天上报一次《镇(街)、行业主管部门“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见附件二),每月22日报当月战役工作小结。各镇(街)及行业部门日常工作情况应及时上报,2012年2月20日前上报战役工作总结。联系人:范定韦;联系电话:44565119;传真:44574119;邮箱:99488387@qq.com。-8-“清剿火患”战役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镇(街)、行业部门:填表单位(盖章):单位、场所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排查项目存在的问题建筑物或公众聚集场所的合法性□通过消防验收□未通过消防验收□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抽查合格□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抽查不合格□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未抽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建筑防火1、消防车通道:□畅通□不畅通□不符合标准2、防火间距:□占用□未占用□不符合标准3、安全出口:□堵塞或锁闭□未堵塞或锁闭□不符合标准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5、员工宿舍与厂房、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是□否日常管理1、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未完好有效2、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3、存在违章电焊、气焊或动用明火现象:□是□否4、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违章用电现象:□是□否5、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是□否四个能力1、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创建工作:□是□否2、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资料:□是□否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排查时间:排查人员:
本文标题: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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