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年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甲方(用人单位)乙方(企业职工)企业名称:职工总人数:经济类型:职工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大会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首席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总经理工会主席协商代表人数:协商代表人数:企业地址:代表产生方式:邮政编码:职代会推举联系电话:0联系电话: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甲方首席代表(签字)乙方首席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相适应的工资分配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忠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精神,通过双方集体协商,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签订本协议。第二条本协议所称“工资”,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三条本协议从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协议有效期内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第四条本协议作为《2011年集体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章工资分配原则第五条坚持效益原则。突出效益决定分配,使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并随企业经济效益增减而相应调。第六条坚持效率原则。对各车间、部门实行人工成本、动力费用成本、原辅料成本控制考核。第七条坚持贡献原则。按各各部门考核指标完成好坏体现工资分配差别,按员工岗位劳动贡献大小决定工资收入水平。第八条坚持公平的原则。实行工资分配的考核权与发放权相分离,杜绝任何形式的车间(科室)、班组提留工资。按《员工工资考核方案》发放。第三章工资分配的方式-2-第九条公司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其他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工资制度。第十条公司职工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约占职工工资总收入的60-70%。其中,岗位工资实行“一岗一薪、薪随岗移、在岗则有、离岗则无”的基本原则和考核发放。奖金为浮动工资,约占职工工资总收入的30-40%。职工待岗基本生活费每月500元/人。第十一条计划2011年完成4000万元利润目标,保职工上年实发工资总额;未完成利润目标,工资总额下浮保底线为上年实发工资总额的100%,超过利润目标,工资总额上浮保顶线为上年实发工资总额的120%。第十二条公司对各部门按平均工资的15-20%之间合理体现差别。各部门内部工资分配差别结合本部门实际,自行制定并交(董事会或其他)办公会、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第四章工资支付的规定第十三条工资支付办法: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四条企业支付加班工资、高温补贴、病假工资等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资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规定的工伤医疗期间和期满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以下费用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或扣除:1、职工个人缴纳的税款;2、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3、职工自愿参加的个人银行储蓄的费用;4、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职工负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5、按企业的管理规定,因给企业造成损失而法律明确规定应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的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1、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制定本企业薪酬原则及工资支付相关的办法与规章制度;2、企业有权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企业的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考评和奖惩;3、企业针对职工的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4、企业坚持定期开展生产经营状况分析和情况通报,使职工充分认识到企业所面临的形势和困难,强化危机感和紧迫感,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5、企业贯彻“勤俭办企”方针,加强管理、采取措施、降低人工成本,增强职工的成本意识、节约意识,立足岗位节能降耗增效益。对有突出贡献的给特殊奖励。第十八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1、职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工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4-2、职工有权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对工资支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3、职工完成享有参加社会保险和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的权利;4、职工应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5、职工应理解企业生产经营所遇到的困难和压力,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工作,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增产增效益。第六章变更、解除、终止协议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1、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的;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4、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收入较大,需双方重新协商的;5、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条由于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5-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的权利、义务争议,按集体协议争议处理程序进行。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协议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市有关工资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协议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并按规定向双方人员公布。第二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存查一份。
本文标题:工资协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1797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