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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全期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第1页共29页合同编号: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一期、二期消防工程系统安装施工合同甲方:珠海市南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珠海卫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全期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第2页共29页甲方:珠海市南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珠海卫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施工合同。1.定义1.1.甲方:珠海市南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2.乙方:珠海卫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1.3.设计单位:珠海市建筑设计院1.4.质监单位:珠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5.监理单位:珠海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6.本工程: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一期二期消防工程1.7.本合同: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一期、二期消防工程施工合同1.8.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9.图纸:由甲方提供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0.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1.11.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2.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本工程合同3)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乙方送到甲方的材料样板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全期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第3页共29页4)投标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含《消防工程报价说明》、《消防工程报价注意事项》)、招标答疑、经甲乙双方认可的《锦园消防系统安装工程》投标文件(附件二:含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材料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材料品牌、规格、产地表5)工程质量保修书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2.1.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依据的规范和国家标准: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标准。2.2.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2.2.3.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的标准、规范。2.3.图纸2.3.1.甲方于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5套(含向甲方提供竣工图所用图纸叁套)。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2.3.2.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于开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所需的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2.3.3.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2.3.4.乙方负责设计或完善的,以上图纸条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3.5.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乙方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3.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一期、二期消防工程工程地点:珠海市九洲大道中。白莲洞公园西侧3.2.承包范围: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全期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第4页共29页乙方负责锦园项目一期、二期消防工程施工报建、供货、安装、联合调试、验收、办理消防相关手续并承担其相关的费用,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3.2.1.如依据实际情况,承包范围的一期和二期不能连续施工,交接处的技术处理及施工;甲方需要个别楼宇主体先行竣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先行竣工的个别楼宇不因消防工程的原因不能交付使用。3.2.2.施工图包含:消火栓系统(室内和室外)、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会所消防及智能灭火装置、室外消防系统、气体消防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控制中心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发电机房消防工程等,不含会所空调工程。3.2.3.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3.2.4.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其负责的锦园消防工程中乙方应承担的承包人管理义务。包含但不限于对本工程内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的与消防验收有关部分的施工(含设备、材料)进行协调并提出施工要求;负责根据国家和当地主管单位的要求对设计(包括设计院的设计图纸)进行审查;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珠海市消防局要求的所有报批验收(包括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乙方不再额外向甲方收取本条承包范围内有关的任何费用。3.2.5.其余详见乙方投标报价清单。4.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4.1.合同价款为:(小写)¥12,5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伍万元整;4.1.1.本工程为按图计算一次性包干。其中调试(包括联合调试)、报建验收(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消防报建及验收)、取证以及供货、安装、施工水电费、维修保养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支持和培训等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包干总价内。4.1.2.合同价款中验收费已含在双方包干总价中,双方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4.2.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4.2.1.本合同采用综合总价包干,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等,根据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确定。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总价均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工程的变更。4.2.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施工或装修标准、技术说明、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全期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第5页共29页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并充分理解,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及包干总价是乙方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含材料市场风险)、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施工措施、管理、利润、税金、等各项因素,及有经验的承包商应预见的一切不利因素后所计算的全部费用.乙方保证其投标单价及包干总价的计算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4.2.3.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4.3.合同价款的调整4.3.1.材差调整:合同履行其间,所有材料设备价格均不得调整。4.3.2.人工费调整:合同履行其间,人工费用均不得调整。4.3.3.配合验收费:合同履行其间,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调整。4.3.4.工程量调整(设计变更及签证):若发生变更、签证时,如果清单中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单价,套用清单单价下浮3%,如果清单中没有相同单价或相似的单价,按《2006年广东省安装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招标文件中甲方指定的材料价格及施工期间《珠海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当地政府施工期间关于人工费用规定,取费方法按二类地区利润率25%(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工程税后总价下浮20%编制。4.4.工程款支付4.4.1.工程预付款:无。4.4.2.工程进度款支付: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保证金人民币壹百万元整,并汇入甲方公司帐号。2)保证金的返还:一期主体工程每封顶一栋甲方返还20%的保证金给乙方,一期四栋主体工程全部封项后甲方返还全部保证金乙方。3)工程进度付款在一期主体全部封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期消防安装工程进度款=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70%支付。4)一期主体工程如在2010年1月底前不能全部封顶,甲方最迟在2010年1月底支付乙方第一笔进度款。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全期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第6页共29页5)二期主体全部封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消防安装工程进度款=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工程款×70%支付。6)主体工程封顶后乙方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的可每月支付。每月应支付的进度款=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70%支付。7)当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款的80%。8)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包干总价以及当月签证,审核本月进度款,并及时向乙方支付。9)经甲方审核的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及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甲方需暂扣20%作为结算尾款。如甲方向乙方工程款支付累计已达合同包干总价的80%时,甲方将不再支付进度款。10)每次需支付的工程进度款需经监理确认书面核实确认,否则甲方不予支付.11)每月应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造价×70%-当月应扣款12)每次应支付进度款与均需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质量进度报告,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13)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4.4.3.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款:本工程当期竣工验收后,领取珠海市消防局签发的消防验收合格证,并将当期全部竣工资料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甲方结算完成,监理公司确认后,即支付到当期工程结算价款的97%。4.4.4.工程保修款:预留结算款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按照附件《保修书》中的规定结清。4.4.5.乙方办理每次付款时,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银行名称及帐号的证明并加盖乙方公章(详见附件4.“收款帐户资料证明”)。4.4.6.乙方在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进度款申请报告(含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给监理、甲方审批,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日期为下月10号;乙方在此日期之前,需办理好付款手续,否则延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5.双方的人员、设备5.1.甲方5.1.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先生,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工地总代表签署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全期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第7页共29页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5.1.2.甲方委托珠海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先生,监理行使职权范围按国家监理法规进行工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及合同、信息管理,但付款、投资审批、签证变更、停工令等还需甲方审核方可生效。5.2.乙方5.2.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500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5.2.2.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5.2.3.乙方项目经理即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5.2.4.如甲方有要求,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5.2.5.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和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5.2.6.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项目,否则每人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及不服从甲方管理者;4)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珠海市南福.锦园项目全期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第8页共29页6)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6.甲方责任6.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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