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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最新5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最新5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一篇】发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设计人:住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说明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大写:。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第二次付费第三次付费第四次付费精编资料,供您参考第五次付费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六条双方责任发包人责任: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设计人责任: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约定事项: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第二篇】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设计人:设计证书等级: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精编资料,供您参考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工程项目1、建筑规模: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2、设计阶段(1)方案:(2)初步设计:(3)施工图:3、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风险提示:设计费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4、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第四条设计内容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1、发包人_________区总平面布置;2、发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七条费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1、本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第八条支付方式风险提示:定金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1、发包人责任(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精编资料,供您参考(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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