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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巡察组巡察报告集合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2022年度巡察组巡察报告集合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巡察,词汇。拼音:xúnchá《东周列国志》第九十七回:“丞相每岁时,代其王周行郡国,巡察官吏,省视城池,较阅车马,抚循百姓,此是旧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2年巡察组巡察报告集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2022年巡察组巡察报告1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对海西广告园区党组织、区审计局党组、区委老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区委党校、区直机关工委开展了为期60天左右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省、市、区委的中心工作,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三个聚焦一个落实”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顺利完成了任务。区委书记黄景春主持召开区委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黄景春强调,要坚持统筹谋划部署。合理分配任务,全力保障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要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把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创城创卫等中心工作的问题整改到位;要形成贯通融合。推动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等各类监督,形成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格局。根据区委专题会议以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9月8日和9月10日,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区委第十六轮第一巡察组巡察海西广告园区党组织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不强,园区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不到位,落实制度不够严实有力,形式主义仍有一定程度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贯彻新时代组织路线不够主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干部监督管理不严。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主题教育整改成效不明显。区委第十六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审计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意识形态安全防护网扎得不牢,党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履行审计职责不到位,审计成果运用不足。作风建设不扎实,出入境证件管理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机关党支部换届不及时,支委会议事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党员培养工作不积极。区委第十六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老干局(包含关工委、老年大学)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相关部署不到位,配套政策落地见效有差距,疗休养活动不规范,离退休老干部“正能量”活动的开展缺少路径和方法。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隐患。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对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区委第十六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对十九大报告要求的“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着力不多。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改革方针政策存在差距,调整适应新的管理体制不快。纠正“四风”问题不够彻底,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政治敏感性不高,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紧,队伍专业能力与实际工作要求有差距。对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区委第十六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党校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落实“两个维护”存在差距,履行职责使命不够扎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措施不力,开展“四风”整治不够严实。联系基层、群众不够紧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在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规矩意识”存在偏差。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不到位。区委第十六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区直机关工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党的领导较为弱化,抓党建主责主业成效不够明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党组织建设的标杆作用不理想,选人用人不够规范。2022年巡察组巡察报告2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关于“自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专题研究自身机关党建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年初制定计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委机关党建自身特点,制定工委内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标准化建设,突出自身特色。二是定期进行研究。每季度工委书记会设置1个议题,专项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重点工作。三是进行专题部署。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和部署相关专项工作。今年3月,召开工委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向各支部印发工委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登记,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2.针对“机关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机关党委。2017年9月,经全体党员酝酿,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了工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成立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二是及时调整机关党委成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党委委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分工等工作。3.针对“机关党支部首次集中换届滞后”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支部。2017年9月机关党委成立后,相继成立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工部、群团部,以及离退休老干支部共6个支部,并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书记。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支部班子。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支部书记及时做好调整、充实等工作,并向老干部支部选派第一副书记。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机关党委牵头做好工委领导带头上党课相关准备工作,要求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党课,鼓励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上党课。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每季度督促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围绕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下发的“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开展相应主题活动。三是率先试行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鼓励各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支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各具特色的支部活动,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党建生态。此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四是创新开展党员集体“政治生日”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通过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本学习读物、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七个一”)“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报省委组织部。(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年初专题研究和部署自身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本年度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二是及时传达部署。今年3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强化工作纪律建设。今年3月起,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大检查。组织签订《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并报市纪委备案。在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发送相关纪检监察信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文件传阅。进一步规范工委各级来文拟办及阅示权限,分级分类确定来文传阅范围。让领导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的精神。二是创新党务工作方式。通过实行机关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工委6个支部均设置1人为半专职党务干部,激发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工作活力,实现工委自身的机关党建工作有专人专抓、专管、专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针对人事任免、行政经费管理、党费管理等岗位以及审批流程,编制工委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工委机关党务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支委及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自身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检查监督。机关党委定期指定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辅导。针对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的问题,2018年年初,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阶段,办公室组织集中填报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初核,对一些易错易漏点予以及时提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的惩处。2018年上半年,我委个人事项随机抽查2人、凡提必核1人,一致率为100%。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清查、出入境备案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与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工作、家庭、生活等的基本情况,引导干部清理朋友圈。4.针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深圳市直机关工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二是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共谈话6人次,其中,根据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的意见,确定谈话对象,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对干部提拔、岗位交流,苗头性错误,信访举报等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谈话提醒记录。(三)关于“履行主业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规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工委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拟定《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注重党建工作的整体性、规划性。二是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省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年初部署下发工委系统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夯实党建基础。以支部建设标准化为突破点,突出6个标准,抓实党组织换届、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专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发挥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党建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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