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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研究姓名:张智渊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工商管理指导教师:张芬霞20070101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研究作者:张智渊学位授予单位:上海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欧阳白果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及其协调-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5,(4)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着冲突,合理竞业禁止是协调二者矛制度立法完善的基础.2.学位论文王静波竞业禁止制度研究——以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为切入点2009随着商业秘密价值的日趋增大,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也越来越多,表现形式日新月异,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诸多的商业秘密侵权方式中,人才流动引发商业秘密流失已成为一种主要的侵权渠道。对此,传统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已难以真正发挥其保护作用。鉴于此,不少西方发达国家在其相关法律中设立了竞业禁止制度,并逐步在其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加以完善,有针对性地规范和加强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的保护,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建立起一道行之有效的“防火墙”。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产生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竞业禁止制度作为一项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安排,在保护商业秘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对雇主利益、雇员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等各方面的冲突。如何平衡和协调这些冲突,将竞业禁止限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成为法学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就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进行初步探讨,并以此作为切入点对竞业禁止制度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以重点研究,期望能够在吸收和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第一章是商业秘密、人才流动与竞业禁止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在本章中,笔者以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作为切入点,首先对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作了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对商业秘密进行法律保护的意义。在确定人才流动是目前引发商业秘密流失的主要渠道之后,通过对传统商业秘密保护方式弊端的分析,引出了本文所要探讨的重点,即对竞业禁止制度的研究。在其后的两节内容中,笔者先后对竞业禁止的概念、分类,竞业禁止制度下的权益冲突及其协调原则以及竞业禁止制度的理论基础等问题作了分析和论述。第二章是法定竞业禁止的问题研究,本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介绍了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对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主要研究了法定竟业禁止义务的主体、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免除以及违反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法律后果三方面的问题。其中对法定竞业禁止义务主体的研究,不再局限于各国立法所集中讨论的几类主体,而是将其范围扩大到监事、一般雇员,并对其是否应承担法定竞业禁止义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第三章主要是对竞业禁止协议的问题研究。本章从竞业禁止协议的概念入手,讨论了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效力认定的总体标准,并从竞业禁止协议保护的对象、限制的对象、期限、地域和业务领域、以及经济补偿等方面阐述了竞业禁止协议效力认定的具体标准;在最后一节重点研究了竞业禁止协议纠纷的处理,对竞业禁止协议纠纷的管辖问题以及诉讼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机制作了详细的论述。第四章是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检讨和完善。本章对我国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的立法现状分别进行了介绍,并对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检讨,尤其是在约定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检讨中,笔者对《劳动合同法》颁行前后两个阶段进行了区分,既肯定了《劳动合同法》的进步,又指出了其存在的不足。最后文章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完善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期望能对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3.期刊论文龙著华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问题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01,(3)我国现行法律对人才流动过程中商业秘密的保护存在诸多弊端,有必要尽快制订《商业秘密法》.为了平衡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商业秘密法》应对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商业秘密与职工的一般知识、经验与技能的区别,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地位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4.学位论文韦元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限制法律问题研究2008在技术日新月异的信息时代,商业秘密作为重要的经济资源对企业经营与实现营利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商业秘密的争夺也日益成为企业间竞争的重要手段。由于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事实上是通过持有人保密的方式加以保护,而人才流动使商业秘密的私密性保护越来越难。但商业秘密毕竟不是知识产权,缺乏明确而系统的法律保护,这种立法状况造成司法实践的困惑,从而引起法律界、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资产,而无形资产总是掌握在人的手中,并通过人的使用而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同时也因为人的流动而流动。当掌握着商业秘密的人带着某种商业秘密从一个单位流动到另一个单位时,必然造成商业秘密从一单位流向另一单位的事实,因此也就不可避免产生一些企业借人才流动之名,行抢他人单位商业秘密之实,人才流动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双重纠纷纷至沓来。人才流动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正常现象,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的法律现象,但当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的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如何在允许人才正常流动的同时,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成为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竞业限制制度应运而生。目前,竞业限制制度在西方国家比较完善并得到广泛应用,但中国竞业限制制度建立起步较晚,且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缺乏系统性、全面性、权威性,有关竞业限制的法律规范散见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立法,不仅在规范的内容上滞后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实际需要,而且没有关于竞业限制的统一法律制度,立法不足影响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加强竞业限制法律制度建设,实现人才流动过程中对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十分必要。本文以商业秘密保护为目的,分析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的内在联系,并在界定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限制制度在立法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竞业限制保护商业秘密制度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本文共分三个部分,具体分述如下:第一章: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的界定及关系表达。这一章阐述了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概念和特征及其关系,分析了竞业限制存在的法理基础,明确竞业限制是保护商业秘密的有效途径。文章首先通过对竞业限制特征的分析,界定了本文所讨论的竞业限制是即指在商事组织中,雇主禁止雇员于雇佣关系终止后一段时间内,利用其在职期间掌握的雇主拥有的商业秘密,在一定范围内从事与雇主相竞争的业务的法律制度。其次,分析了市场经济下商业秘密泄露的主要途径,肯定了竞业限制是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效途径。这个部分重点分析了竞业限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用,为后面的研究打下基础。第二章:我国竞业限制法律制度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及其不足。首先通过对我国竞业限制制度发展的梳理,展示了现阶段我国竞业限制制度的立法现状。然后分析了竞业限制制度是通过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的;最后从立法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来分析目前我国竞业限制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我国竞业限制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完善。本章从整体思路和具体设想两个层面论述了完善我国竞业限制制度方面的设想与建议,以期在立法层面上更好体现竞业限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并使该保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不仅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同时也促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的合理流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构建和谐的法治环境。5.期刊论文张耕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研究-河北法学2003,21(3)正确揭示商业秘密的内涵和特征是保护商业秘密的前提.企业与员工在人才自由流动中存在着利益冲突,择业自由权的维护与商业秘密权的保护必须兼顾.我国应广泛推行合理的竞业禁止制度,并在规范猎头公司的中介行为、设立禁令制度、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等方面完善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制,以建立起有效解决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利益冲突平衡机制.6.学位论文周娟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2005本文从四个部分对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问题作了探讨。首先从商业秘密的界定开始。在人才流动中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诉讼中,引起纠纷的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当事人对商业秘密的范围和构成要件没有清晰的认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在内容上有新的发展,商业秘密的范围扩大,同时应增加对客户名单的认定,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中应当取消实用性的要求,对经济性的理解不应要求必须具有积极效果,消极的效果也包含在经济性的内涵中。其次对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中面临的利益冲突进行分析。人才流动本身是公民的一种基本权利,不应加以限制,但同时维护有序的经济秩序,合理公平竞争也是重中之重。在这两种利益出现冲突时,找寻一种最佳方法来平衡此项冲突也就成了必然的逻辑思考。竞业禁止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 第三部分着重论述竞业禁止制度。竞业禁止分为法定的竞业禁止和约定的竞业禁止。前者的义务主体和义务范围都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法定的竞业禁止制度各有规定,但都大同小异。后者通常认为就是竞业禁止协议,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正因为竞业禁止所涉及的是对公民劳动权的限制,因此对竞业禁止协议的认定也就谨之又慎。各国或地区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理论和实践也层现出不同的景象。我国对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则体现在地方法规和规章之中,并没有上升为法律的高度,这是和我国法律建设的现状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分不开的。对竟业禁止协议的理论探讨着重是从效力认定来分析的。从协议的对象、区域以及协议的期限等各方面加以限定,目的是防止对员工劳动权的过分干预和限制,同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切实有效,维护有序的经济秩序。在竞业禁止协议理论和实践中,不可避免披露原则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的一个补充,它的使用更应当谨慎。第四部分则是对我国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完善提出一些建议。7.学位论文李超玲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制度研究2004人才流动包括雇员在职时的兼职和离职两种形式.商业秘密是通过保密的方式予以保持的无形财产.人才流动是商业秘密流失的主要渠道.由于商业秘密的人格化使商业秘密与雇员的一般知识、经验和技能在司法实践中较难区分.作为保护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竞业禁止是指雇主禁止特定的雇员在雇佣期间或雇佣关系终止后从事某项业务或工作,其调整的是企事业组织与其内部特定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我国现存的雇员在职和离职期间的竞业禁止制度还不完善,为了保护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必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如尽早制定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扩大竞业禁止制度的保护对象和适用对象范围,规定弹性条款、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同时要加强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的协议保护,允许雇主与雇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但竞业禁止协议必须符合合法性和合理性标准,即是否存在应保利益、应保利益是否大于被牺牲的利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雇员、地域、领域、期限和补偿是否合理.商业秘密进入公知领域、雇员离职的原因和雇主破产、转业或转行等会影响竞业禁止协议的有效性.对于竞业禁止协议出现部分条款不合理、部分条款合理的情形时我国采用蓝铅笔原则更为合理.对竞业禁止协议的纠纷,要采用特殊的纠纷处理机制,如引入不可避免披露原则来保护商业秘密不被潜在侵害等.8.期刊论文王学先.WANGXuexian论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保护-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8(3)针对当前因人才流动造成商业秘密泄露问题,研究如何从立法上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同时平衡商业秘密权利人和员工自由择业权,维持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是法学研究的重要问题.首先对商业秘密进行正确界定,其次分析了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流失的原因,最后从立法和司法两个角度提出对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思考.9.学位论文徐成文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禁止问题研究2006商业秘密是一种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其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和价值性的一种有用的信息。在市场竞争中,商业秘密能给其所有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和潜在的竞争优势,拥有或丧失商业秘密往往决定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商业秘密最大的特点是其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不受侵犯,不仅是商业秘密所有人最大的意愿,也是市场发展的需要。商业秘密流失的最主要的渠道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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