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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急救人员管理规范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老龄化,人们对医疗要求越来越高,特别当受到意外伤害或患了危、重疾病时,希望得到及时的救助。按照医学治疗的要求,针对严重的外伤或患危重病的病人,应进行及时的抢救,以求达到最佳的医疗效果。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我国的院前急救有了快速的发展。院前急救就是由从事急救的专业人员,为呼救的急、危、重病人提供快速、正确、有效的医疗急救服务。这种把急救送到病人身边的服务方式为急、危、重病人提供良好的救治条件,是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从起源上讲,院前急救是院内急救的延伸和发展,但与院内急救又有很大差别。其主要不同处在于:第一,到达现场的医疗急救资源有限;第二,现场或途中的急救的医疗环境差;第三,诊断抢救的时间有限;第四,病情危重,且难以分检。这就要求从事院前急救人员具有特殊的工作技能和方式。武汉市院前急救事业发展很快,为了使院前急救工作适应当前形势,有必要对院前急救的行为进行规范,为此我们编写了“院前急救规范”,希望能对所有的急救人员有所帮助。“院前急救规范”突出院前急救特点,其中心是规范武汉市的院前急救工作,体现快捷、高效与优质的服务宗旨。本规范共分为八个部分。第一章:院前急救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章:院前急救技术规范;第三章:院前急救工作程序;第四章:直升机空中救护工作程序;第五章:水域急救工作程序;第六章:院前急救人员职责、管理制度与规定;第七章:急救工作规范;附录。由于编辑的时间有限,难免存在诸多的问题,欢迎同行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第一章院前急救的职业道德规范院前急救医师的业务素质包括职业道德(医德)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危、急、重病人有获得优先抢救的权利,这是社会赋予这类病人的特权,它早已被全社会所接受。病人的权利就是院前急救医师的义务。义务即属于道德的范围。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师,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其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医德是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它既受一般社会道德的影响,又具有鲜明的职业特征。医德的特殊性表现在:1.职业的特殊性:它调整的是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和医疗机构与社会的关系;2.内容的特殊性:医疗是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的切身利益。要求急救医师心地善良、医德高尚、技术精良、同情病人,具有高度的事业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医德在历史上比其它道德产生更早,而且将永远存在下去。一、医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一)医德的基本原则: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务。(二)医德的基本规范:医德基本规范是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医患之间的医德规范(1)把病人当亲人,竭尽全力救治病人,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2)发扬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对病人极端负责任,急病人所急,痛病人所痛。(3)廉洁奉公,对病人一视同仁,不谋私利。(4)尊重病人人格和隐私,保守医疗秘密。(5)在医疗中,做到举止端庄,态度和蔼,语言亲切,文明礼貌。(6)尊重科学,积极钻研,精益求精,严谨求实。2.医际之间的医德规范(1)同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2)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主动支持,共同完成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任务。(3)尊重同行,敬老爱新,互敬互爱,互相关心,维护整体利益,爱护急救中心荣誉。3.医疗机构与社会之间的医德规范(1)树立面向社会的整体观念,加强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不仅要对病人真诚和热情,而且要体现对社会事业和社会活动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自我牺牲的精神。(2)作好现场急救知识的宣传工作,普及急救知识,使群众在碰到意外情况时能开展自救互救。(3)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以防病治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并发挥表率作用。二、医德的基本范畴医德范畴是反映医德关系和医德行为的基本概念。如义务、情感、良心等。(一)医德义务,是社会道德在医务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是院前急救医师的职责、责任、使命。医德义务的内容是:对社会卫生事业一片忠心,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爱业精神,无条件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二)医德情感,是按一定的医德标准,评价院前急救医师的言行是否符合一定的道德要求而产生的情感。其内容是责任感、同情感和事业感。它表现在对病人、对社会的态度上。它是院前急救医师内心世界的自然流露,是院前急救医师的仁爱精神和同情心。(三)医德良心,是隐藏于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内心深处的一种道德意识。它与医德义务密切相联,是个人对他人和社会履行义务的道德责任感,又是个人进行自我评价的一种能力。良心即“仁义之心”,它要求院前急救医师“慎独其身”,无论是否有人监督,无论是病人是否知情,都能做到全心全意,一丝不苟地为病人服务。每个急救人员在院前急救中只要尽心尽责进行抢救,必然会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三、院前急救的职业道德院前急救处在医疗的“最前线”,担负着危、急、重病人的现场抢救和途中医疗监护的任务。院前急救能否及时、准确、有效,它直接关系到病人生命和预后。因此,院前急救医疗中的医德更为重要,它是社会对医疗评价的最敏感指标。(一)院前急救的特殊性1.院前急救的特殊性,首先表现在病人病情的特殊,危、急、重病人发病急,病情危重,发展变化快,如不及时、有效地给予救治,会给病人造成极大的痛苦,并有可能导致终生残废,甚至危及生命。2.病人及家属心理状态的特殊性,常常表现为焦虑、烦躁、恐惧、依赖或绝望。3.院前急救现场和途中环境差,条件简陋,时间紧迫,给施救带来的困难较多。基于以上原因,这就需要院前急救人员有高尚的医德风范。(二)对院前急救人员的医德行为要求医德行为是医德基本原则、基本规范指导下的,在医德情感、医德意志和医德信念支配下产生的行为和习惯。它是衡量医德的客观标志。行为通过人的表情、声音、动作、姿态表现出来。医德行为要求院前急救医师做到:1.表情:镇定自若,不显露焦急、惊慌,使病人安定。2.声音:语言清楚,声调柔和、亲切,禁止粗暴、刺耳。3.动作:灵活、温柔,使患者及亲属感受到同情、温暖、体贴和关怀。4.姿态:端庄、稳重、充满自信心。当每个急救人员做到以上几点时,其抢救工作自然会有条不紊,会得到病人和在场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三)对院前急救人员的基本要求1.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组织性,纪律性,服从指挥、调度。2.要有高尚的医德,不怕脏,不怕累,不怕承担风险,独立工作,自觉地全身心投入抢救病人。3.随时作好出诊准备,不断地缩短急救反应时间。4.全面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在抢救中达到准确、熟练、迅速、合理、有效。5.密切协作,相互支持、配合默契。6.必须尊重危、急、重病人的优先获得救治的特权。在病人需要的情况下,禁止推诿病人,以免延误病情,影响病人的抢救。第二章院前急救技术规范第一节概述一、制定规范的必要性院前急救是急救医疗体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院前急救医疗处理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存率和致残率。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统一的院前急救医疗规范,制定规范有利于提高院前急救的总体水平。同时更规范的服务可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二、规范的基本特性诊断治疗标准的“院前急救医疗规范”必须具备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本规范尽量使用最新、最有效的药物和器械诊治,使其具备先进性,各操作程序方案设置力求符合最新理论和强调可操作性,使其具备科学性和实用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不能兼顾时,把实用的放在规范里,把先进的放在说明部分。在急诊医学和医学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只有不断的修订“规范”才能使其保持先进、科学和实用特性。三、规范的定位规范的定位是急救医疗的核心,定位过高达不到要求时就会形同虚设,定位过低时就会阻碍业务发展,当前国内外急救医疗大致有四个定位等级:即院前急救的BLS(基本生命支持)、ALS(进一步生命支持)、急诊科常规和急诊监护病房常规。本规范定位在BLS、ALS等级水平。四、规范确定的救治目的维持和挽救患者基本生命,减轻患者剧烈痛苦,预防继发损伤和安全转运,这样的目的是和ALS水平一致,也和院前急救作为急救医疗体系第一环节的功能相一致,只有坚持这样的目的,才能在尽力院前抢救,不耽搁时间的基础上,为院内救治创造更好的条件,有利于伤病员的康复。五、救治原则以对症治疗为主,对症治疗和对因治疗都是有效的治疗手段,院前急救的特点是时间短暂,环境不稳定,无更多辅助设备和技术援助,体力强度大等等,在现场很难明确诊断。因此在院前,以对症治疗为主既符合理论又符合实际,对症治疗为主的原则要求医务人员在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内作出大致的诊断,然后立即进行治疗挽救患者的生命或减轻剧烈痛苦。这样的救治原则也与ALS水平的定位相一致。六、规范的说明(一)编排为了充分体现以对症治疗为主原则,规范采用常见疾病和症状为主线编排。应用时重点只要采用对号入座办法,是哪个症状就按哪个方案处理,操作者只要在现场确定主要症状就能应用。(二)内容规范中每项内容大多数分诊断依据、救治原则和注意事项三个部份,少数为救治原则和注意事项二部份。(三)症状叠加当患者同时具有几种症状时,先执行哪个操作方案?这是实际问题,一般而言,先执行改善危及生命的症状的治疗方案,无生命危险时先执行改善患者最大痛苦的方案,然后执行其它方案。有治疗矛盾时,执行改善主要症状的治疗方案;无治疗矛盾时,可一起执行改善几个症状的操作程序。(四)注意药物、器械的禁忌症在按操作规范进行治疗时,尤其是症状叠加时,一定要注意药械的禁忌症,除心跳骤停进行心肺复苏外,只要对其中某一种症状有禁忌,这种药物或器械就不能使用,不管对其它症状有多大作用。(五)儿童的药物剂量急救儿童时要按有关规定减少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成人常用量。(六)气管内给药气管内给药剂量加倍,用5-10ml生理盐水稀释后注入气管导管,然后立即用力挤压气囊3至4次。(七)开放静脉通道危重病人大多数要静脉输液,目的不完全是为了输液或给药,而是开放静脉通道,一旦病情变化时,可以及时通过静脉给药。院前急救患者的病情重,变化快,事先开放静脉通道可以有备无患,因此必须执行。(八)执行规范的现场时间由于院前急救特点和目的定位,在现场原则上以完成急救操作程序为限,尽量快速,无特殊情况不要超过半小时,不要等待患者病情稳定再运送,第二节常见疾病诊疗技术规范一诊断治疗总表(一)注意点1.随车医师接诊的每个伤病员(包括病人由医院送回家及救护车刚到达时伤病员立即抬上车)都必须按“诊断治疗总表”顺序检查。立即区分心跳、呼吸是否停止,以便进入相应规范项目处理。2.判断有无意识,有无动脉搏动,有无呼吸,是决定立即进行心肺复苏的依据,在不能确诊时,可以检查瞳孔和脸色,听诊心脏,或参考心电图,若瞳孔散大,脸色苍白,心音消失,心电图有相应变化则支持心跳停止。(心电图一条直线;室颤图形或无效的心室自身节律)3.根据伤病员的病情不同,诊疗程序可以适当调整。例如对心悸、胸痛病人可边做心电图边问病史、然后体检,对较轻外伤者,可不做心电图,对病情较轻病人可按病史、体检、心电图顺序进行。4.院前急救时,一般而言,应首先抢救危及生命的症候和病状,无生命危险时可先执行减轻患者最大痛苦的方案,然后执行其它方案,有治疗矛盾时,执行主要症状的治疗方案,无治疗矛盾时,可一起执行几个症状项目的操作程序。(二)操作程序(图1)图1操作程序二、心脏骤停心脏骤停指突然发生的心脏有效排血量为零的状态,多见于心脏病,也见于其他系统疾病如中毒、电解质紊乱、严重创伤等患者。【诊断依据】1、突然发生的意识丧失。2、大动脉脉搏消失或心率丧失。3、呼吸停止。4、心电图表现VF、VT或严重心动过缓或呈等电位线(心脏停搏)。【救治原则】(一)、心室颤动1、室颤持续则连续三次发电击:能量递增为200、200-300、360J,期间电极板不离开皮肤2、开放气道或气管插管。3、便携式呼吸器或口对口人工呼吸。4、标准胸外按压。5、开放静脉通道,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mg/次,每3~5分钟1次。6、持续心电监护。7、可酌情应用利多卡因1.0-1.5mg/kg/硫酸镁1-2g。电击、给药、按压循环进行。(二)、无脉搏电活动(PEA)和心脏停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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